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陈某,男,初中文化,1999年12月生,家住贵州省织金县,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刑期六年,2020年12月1日调入太平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陈某出生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父母在其15岁时离异,家中还有一兄弟,陈某表示与母亲已有五年未见过面,父亲常年在外务工,陈某平时与年迈祖父母共同生活。自小无人陪伴及管教的生活状态,导致陈某形成了固执孤僻、沉默寡言、叛逆、爱钻牛角尖的性格,与爷爷奶奶关系较好,与父母的关系紧张,生活中缺乏父母的关心和支持。 (2)社会经历:陈某从初中开始就混迹社会,加上所读的学校管理教育成效不明显,陈某结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自控力差的陈某跟着这些人盲目学习尊崇“义”字为天的江湖规矩,在当地多次寻衅滋事,并于2018年开始吸食毒品。 2.入监改造表现 陈某改造表现不佳,法律意识浅薄,监规纪律意识淡薄,遵规守纪意识差,消极改造,抵触管理,屡次因违反监规受到行政处罚,劳动改造积极性不高,自认为没有减刑机会,内在改造动力不足,并以身体皮肤易过敏为由消极改造,想博取所谓的“轻松劳动”和“更大空间”,民警对其教育后效果差,表现出抗拒管理的状态。日常改造中,陈某性格比较偏执,与部分罪犯关系比较紧张,做事冲动不计后果,曾多次发生打架和抗拒管理行为。服刑期间缺乏家庭亲情关怀,家人对其不闻不问,陈某在拨打亲情电话向家中寻求经济帮助也遭到家人拒绝。 (1)法律观念意识淡薄。陈某文化水平偏低,仅有初中文化,在上学期间长期混迹社会,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认为自己所犯之事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漠视监规纪律,多次违规违纪。 (2)家庭原因。陈某家庭经济较差,父母离异且年纪较大,给不了陈某经济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在陈某服刑后更是不愿意对其帮助,家庭教育在成长历程中的缺失,使得陈某养成了缺乏主见、盲目跟从的习惯。 (3)自身原因。陈某文化水平低,在结交朋友时没有自身的准则和底线,自控力差、盲目崇拜义气,整日无所事事的陈某伙逐渐养成了冲动、滋事吸毒的不良行为。 3.心理行为表现 陈某测试结果显示为:性格孤僻、易冲动,缺乏同情心,不关心他人,对人抱有敌意,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过度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陈某认为父母的离异导致对其关怀不足,入监后家人也未曾探望过他,认为家人是因其一时冲动犯错而疏远了他,自身改造压力大。遵规守纪意识淡薄,有时完不成生产劳动任务,认为是民警不给其轻松的劳动任务和环境就是不给其改造的机会,认知较为偏执。 (2)性格因素:由于陈某受教育程度低,家庭亲情关怀不够,陈某养成了偏执、孤僻的性格,甚至会因有些小事而冲动,屡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处罚,对服刑改造缺乏信心。 (3)心理因素:陈某性格孤僻易冲动,缺乏同情心,反应迟钝,对人抱有敌意,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过度强烈,容易与人发生冲突或者打架情况,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做事不考虑后果。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陈某的实际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监管措施和矫治方案,让陈某尽快放下戒备心和敌对心,安心改造,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 (1)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 通过与陈某建立良好正常的警囚关系,“管”和“教”相结合,严格落实管控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加强其谈话教育引导。因陈某患有皮肤病,由于疫情原因外出社会医院就医不便,经请示上级同意后,民警通过拍摄陈某身体局部皮肤图像,带至社会医院请专家初诊查找病因,对症下药后,有效解决了困扰陈某数年之久的皮肤顽疾,逐渐消除了陈某对民警的心理防线和偏见,有效改善了警囚关系,并逐步打开陈某心扉,愿意向民警吐露心声,使民警能真正了解其内心想法,这为后续的矫治工作做好铺垫。 (2)引导树立正确的 三观 在教育引导中要尊重、温暖、真诚和关心,注重正面引导,有针对性、有计划引导陈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让其认识到谁都会犯错,犯错不要紧,重要的是犯错后面对问题的态度。鼓励其凡事要往好的一方面去考虑,逐步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同时民警鼓励其多多学习,通过学习了解基本法律常识,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陈某真正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 (3)合理利用亲情的力量感化教育 由于陈某常年无人接见,对改造感到十分灰心,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为改善陈某的亲情关系,有效利用亲情的力量教育转化罪犯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民警多次给陈某做思想教育工作,鼓励陈某要积极主动与家人联系,同时民警也未放弃与陈某家属的沟通,通过民警反复不断的努力,陈某爷爷和父亲在当地司法局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与陈某开展了亲情会见,家人鼓励其安心改造,遵规守纪,尤其是从小疼爱陈某的爷爷对其进行教诲,民警抓住这个机会,鼓励陈某尝试改善与父母沟通交流的方式,缓解与家人之间紧张的关系,让他自己认识到亲人没有放弃他,他们一直期望自己能够好好改造,听从警官的安排和教育,能够争取减刑,早日回归家庭照顾爷爷奶奶,让他感受到家人决不会因为其一时冲动犯错而对其进行疏远。陈某有所触动,同时民警告诉陈某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需要帮忙可以直接找民警,引导其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习惯。经过亲情帮教后,陈某思想、行为逐渐发生了改变,抗改心理和消极心态得到了明显好变,改造表现也有较大进步,改造也进入积极进取的上升阶段,能够按时超额完成劳动,在人际交往中也多了一些自我控制,人际关系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 (4)寻找闪光点,增强改造自信心 通过观察发现,尽管陈某性格孤僻,但是喜欢象棋、锻炼身体等活动,所以民警抓住陈某这个爱好与特长,鼓励其参加监狱举行的文体活动,教育陈某要多与人沟通,才能获得快乐与收获,要放开心扉与人交谈,把服刑生活过得充实。 (5)打好加强针,确保成效更牢固 陈某的心理问题解决是巩固成效的加强针,针对陈某的心理问题,监狱心理咨询民警对陈某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改善其认知结构,提高认知水平,鼓励正确对待现实,接受现实,容纳积极自我,摒弃消极的自我。当发现陈某感到焦虑不安时,及时介入帮助其消除焦虑,经过几个阶段的心理疏导和矫治,陈某渐渐有了较为正确的自我认知。表现在能和同改正常的相处,其他罪犯也反映陈某转变大,现在经常与同改们交流。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改变自己性格孤僻的现象,在病情方面跟进治疗改善情况,让其感觉到民警对其关系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加强认罪悔罪意识,从心底认识到自己的犯罪危害,杜绝反复犯罪。 (3)帮助修复、建立亲情纽带,重拾生活信心,通过鼓励其加强与家属的联系,逐步修复亲情缺失的部分。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的教育矫治,陈某目前能自觉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改造,积极参与监狱组织的文体活动,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生产任务,与他犯关系也得到较大的改善,整体表现较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陈某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家人和民警的认可,对今后的服刑改造生活充满了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的体会是,罪犯个体出现问题的问题是不同的,民警教育要学会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教育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才能充分发挥个别教育的作用。教育不是空谈和片面的讲道理,这样不仅搞不好罪犯教育工作,而且只会让罪犯从内心认为民警好对其不负责,不能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民警“接地气”的教育和亲情感化等多种手段,认真了解罪犯的生活、学习、成长环境及历程,认真了解罪犯的犯罪动机和事实,这对罪犯的改造有着直观的认识和感知。另外,也要用好心理教育方法使罪犯敞开心扉,深入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了解罪犯真实的想法,站在罪犯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罪犯就是要去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解开他们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