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律师因违规行为被给予公开谴责行业纪律处分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2018年6月3日,江苏省南京市律师协会接到江苏益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反映本所律师王进(执业证号:13210199510909544)通过伪造律所公文方式私自收案收费,违规代理案件。经南京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王进律师所代理的十起案件,均没有经律所统一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其确有违规收案收费的行为。

【处理情况】

2018年8月13日,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王进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三)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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