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潘某,男,1957年8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南宁市青秀区。2018年1月30日,因滥伐林木罪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2月11日起至2019年2月10日止。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情况】
(一)建立矫正小组情况 司法所为其确定了由司法所长、村委会干部、其妻子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使潘某知道自己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二)制定矫正方案情况 入矫开始的两个月内,潘某认为由于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使其犯罪情况被村里人知晓,感觉在村子里抬不起头,自己原有的形象被打破,成为邻居眼里的罪犯,总是躲着人,不爱和村里人接触,在家里也不爱说话,并在心里产生自己的名声扫地是由于司法行政机关造成的错误观念,因此导致潘某对司法行政机关有点抵触情绪,认为将会影响到自己儿子的前途,有了这种思想,导致司法所组织的活动,潘某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矫正小组成员了解、观察到这些情况后,一方面加强对潘某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其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活动、电话汇报情况,另一方面召开一次针对潘某情绪问题的矫正小组会议,专门研究对策。既然找到了潘某的思想根源,那就需要对症下药,彻底解决问题,避免其思想走极端,做出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事情来。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矫正方案:一是调整矫正方案,主要在转变潘某思想上下功夫;二是找潘某谈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潘某家里走访,鼓励其重新树立信心,要想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首先要改变自己,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让别人从心里慢慢的接受自己,才能适应社会,融入到社会。通过多次与潘某谈心,终于使潘某重新拾起信心,走出家门,满怀信心地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潘某社区矫正半年后,思想已经有了较大转变,司法所及时调整了矫正方案,由于潘某家里可耕种的地少,就鼓励潘某搭鸡棚养鸡,响应林下养殖号召,增加家庭收入,找到潘某和他商谈此事,潘某早就有养鸡的打算,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其联系镇畜牧站,让其了解养殖技术。并告知当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务、教育学习、技能培训时,潘某必须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根据养殖肉鸡较为忙碌的实际,每当司法所组织活动前一天,提前通知潘某,使其有时间参加社区矫正的各项教育活动,同时要求潘某定位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坚决不允许出现人为关机、人机分离、越界等行为出现,否则将对其进行警告处理,并且要求潘某必须及时向司法所电话汇报自己的情况,潘某表示一定能够做到,同时也感谢司法所对其真心的帮助。不久后潘某在自家的山林地搭起一间约为1000平米的鸡棚,虽然需要技术与力气,但是收入尚可,潘某非常满意养鸡这个工作,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家里的困境。由于潘某养鸡赚钱后在家中起了新房,村民们看到潘某家里的生活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慢慢改变了村民对潘某的看法,消除了原来的担心、恐惧思想。这些改变不但使潘某高兴,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非常欣慰,因为通过工作使村民能够理解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三)要求定期报告情况 在入矫宣告仪式上,向潘某宣读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各项管理规定,在严管期间每个星期一必须到司法所当面报到,三个月严管期过后每周星期一本人必须电话向司法所汇报近期的思想、生活状态,每月需按时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接受个别教育,每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在矫正期间潘某都能按规定报到与汇报。 (四)实施分类管理情况 在潘某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能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各项管理规定,依据分类管理情况,在矫正初期依规定对潘某实施严管,矫正中期因潘某接受矫正态度良好,能够认罪伏法,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依规定调整为普管。 (五)实施电子定位管理情况 从入矫以来,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时查看区厅社区矫正平台,均没有发现潘某有越界行为,并随时电话抽查潘某是否24小时开机,并督促潘某不要人机分离,有特殊情况需向司法所汇报。 (六)走访核实情况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其社区矫正方案,每月定期到所在村委和其家中了解每月的家庭生活情况,走访其邻居了解其是否与人发生矛盾,潘某能够知道自己的身份特殊,都能与家庭邻里和睦共处。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取得的效果】
通过一年对社区服刑人员潘某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取得的矫正效果,对社区服刑人员潘某一年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使潘某在思想上逐步有了改变,认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已经能适应社会,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而且还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小结(或反思)】
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潘某依法监督管理,让其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对其管理,使其认识到了自己是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通过入矫宣告、教育、监督有利于增强其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意识,促使其遵纪守法,成为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