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援助性手术帮助戒毒人员张某解决民事诉讼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工作人民警察作为专业的戒毒者,在做好以人为本,科学戒治工作的基础上,还应更多发挥人民警察的特殊优势,体现柔性管理、温情帮扶的一面,在实施有效管理、稳定情绪之后,民警需要与他们面对面交流,耐心倾听他们的陈述和诉求,对于她们未能解决的动拆迁、医疗、低保等民生问题,应努力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寻求最终解决问题的方案。在政策法律框架下,本着平等、尊重、接纳的理念,给予她们温暖关爱和正面鼓励,并积极整合资源,为他们获得正当权益开辟渠道。

【案例基本情况】

(一)戒毒人员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张某,女,41岁,初中,江苏镇江人,因吸食冰毒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 张某家境比较贫困,进入戒毒所之前因遭遇车祸导致右手手腕桡骨骨折,经手术植入钢板。按照民事诉讼申请赔偿相关要求,张某必须在规定诉讼时效一年内,通过手术取出钢板方可进行委托诉讼。但在车祸民事诉讼赔偿走程序过程中张某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因担心人在戒毒所不能去做手腕取钢板手术,导致车祸赔偿民事诉讼无法进行,进而无法得到赔偿而影响家人生活,张某为此整日愁眉苦脸,思想波动较大,无心参加戒治活动。 (二)方案制定 根据张某陈述和诉求,民警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一致认为要想实现民事诉讼赔偿,必须抓紧时间做好相关功课: 1.将其列为重点病号,每月定时拍片检查,了解手腕病愈状况。 2.由张某陈述民事诉讼赔偿事宜前因后果及个人诉求。 3.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尽全力为其准备相关法律材料。 4.安排援助性手术,适时外诊手术取出钢板。 (三)方案实施 1.提供医疗救治 张某因手腕被植入钢板将其列入重点病号予以重点关注,安排2名同戒帮助照应衣食起居,定期安排民警带其至所内医院就诊拍片,了解病情发展情况。 2.制定援助方案 (1)由民警对其亲情电话进行反复复听,确认张某陈述事情真实性后,民警让张某通过电话联系家人和委托律师询问民事诉讼进展情况,为其委托律师开通面对面交流取证通道。 (2)与所部法律顾问一起开展法律咨询,商讨法律援助方案。 (3)根据病情和医生建议,尽快安排外诊手术。 3.安排外诊手术 根据张某戒情、伤情及诉讼需要,由民警带张某至镇江市某医院进行右手手腕取钢板手术,术后进过3天恢复疗养顺利出院,安排其在所内康复病区进行术后休息,同时安排营养餐帮助恢复伤情。 4、跟进诉讼进展 在张某术后休息期间,民警将张某手术顺利一事电话告知其家人和委托律师,主动询问民事诉讼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手术病例和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交给委托律师,表示一定尽全力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实施成效 张某及其家属对戒毒所及时安排援助性手术表示万分感激,张某的委托律师表示,一旦走完法律程序张某将能够获得民事赔偿近7万元。

【案例思考】

(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深刻认识戒毒人员“违法者、受害者、特殊病人”三重属性,在具体戒治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施策,运用生理、心理等多种手段进行科学戒治,特别是面对戒毒人员面临的家庭变故、涉法涉诉事件等特殊情况,要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多种措施开展工作,以更好地服务戒治需要和维护场所安全。 (二)要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渠道 利用每周教育日安排拥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民警为戒毒人员增加法律专业知识授课,并定期邀请专业律师到所内进行法律咨询。积极利用江苏省律师协会与女子戒毒所合作共建的“法律援助基地”资源,每逢节假日和特殊时间节点,邀请志愿律师来所为戒毒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通过“送法进所区,送法进群众”,真正起到“援助困难群体,推动法治进步”的作用。 (三)要始终坚持安全防范意识 离所就医存在安全风险,且手术需要在定点合作医院住院两至三天,必须严格执行外诊管理规定,严防脱管失控。 (四)要充分做好民事纠纷预案 在安排援助性外诊手术之前将手术风险、住院费用等事宜与戒毒人员本人及家人相互明确责任义务,避免发生“扯皮”现象。积极联系后续照管站和地方政府部门,协助戒毒所共同开展戒毒人员的针对性困难帮扶和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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