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司法局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反诈宣讲活动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给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结合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杨镇工厂的法治需求,2022年4月8日,顺义区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走进杨镇工厂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主题反诈宣讲活动,为企业员工送上“别样大餐”。 活动中,“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北京双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茹律师通过播放普法视频、以案释法等形式向企业员工详细介绍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几种电信诈骗类型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危害后果的发生,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引导大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忌“天上不会掉馅饼”,谨防上当受骗。

【重点宣传内容】

(一)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1.冒充老板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人员架构,复制公司老板的微信昵称和头像,伪装成公司老板实施诈骗。 2.冒充客服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电商网站的交易,冒充商家客服,以商品有质量问题、缺货,可以退款为由,通过钓鱼网站诱骗受害人资金账号,索要验证码或者扫描支付二维码骗取钱款。 3.冒充公检法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医保社保等工作人员,以受害人的医保、社保、银行账户等涉嫌恶意消费、洗钱,以涉嫌犯罪为由,诱骗受害人将银行存款打入“安全账户”,或者诱导受害人开通网银,骗取资金账号,实施诈骗。 4.投资理财诈骗 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虚假投资广告和投资网站,以高额的收益诱骗受害人投资,在前期投入较少资金时按照约定返还收益,一旦大量投资后资金就无法提现。 5.培训类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陌生短信等方式冒充孩子与家长联系,慌称自己手机坏了,用的是同学的手机,借口自己要参加某培训班,要求家长汇款。 6.金融交易类诈骗 犯罪分子以推荐股票的名义通过微博、微信、QQ等方式散布虚假的内幕信息以及走势,获取受害人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进行邮币卡、大宗商品、贵金属等现货、期货交易,从而骗取资金。 7.网络贷款类诈骗 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贷款广告,钓鱼网站通过获取受害人信息,打电话给受害人,称可以办理无抵押、低息的贷款。一旦受害人信以为真,对方就以要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实施诈骗。 8.网络刷单类诈骗 犯罪分子在网站、QQ群等推广网络兼职刷单业务,利用受害人急于找工作的心态,诱骗受害人向他们支付款项,后以退还本金和提成为由获取受害人信任,让受害人先自行垫付款项以完成指定任务,从而骗取钱款。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三)网络贷款诈骗反诈提示 1.申请贷款请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切勿轻信陌生电话、短信、网络广告。 2.不要在任何贷款公司网页输入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3.低门槛放贷是诱饵,汇款验资、放贷前收费都是诈骗。 (四)网络刷单诈骗反诈提示 1.刷单是违法的,国家法律法规、电商平台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 2.低投入、高回报的好事是不存在的,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付出得到回报; 3.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涉及资金的更要慎重,时刻保持互联网安全意识; 4.如果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活动特点和效果】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耐心解答法律疑难,围绕企业员工关注的工伤事故、劳动争议、网络赌博等热点问题,为企业员工送上满满的“法治干货”。同时为企业员工送上“八五”普法笔记本、法治手提袋等宣传品,帮助企业员工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助力企业稳步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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