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邢某,男,生于1990年6月21日,初中文化,甘肃兰州人,累犯。因盗窃罪于2020年1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于2020年3月10日送金昌监狱服刑改造。 邢某入狱后,因以前有过服刑经历,反改造恶习深厚,对民警的要求置之不理,在日常的改造中,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同时,邢某性格孤癖沉默寡言,改造中猜疑心强,很少相信别人,在改造期间,一贯不服从管理,顶撞警官,经常与他犯发生打架吵架事件,长期完不成生产任务,认罪意识差、身份意识淡薄。民警多次批评教育不思悔改,对抗抵触情绪大,属典型的抗改类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家庭状况及成长过程:邢某自幼家庭贫困,父亲在其10岁时因吸毒导致精神出现问题后自杀,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对父亲的怨恨长期积累,不愿向他人诉说,导致邢某思想压力大,为人谨慎,猜疑心强。 (2)社会经历:因母亲疏于对邢某的管教,邢某在初二时就因打架斗殴辍学在家。由于家庭条件差,邢某在辍学后从事过快递配货员和餐厅服务员的工作,但都因邢某好逸恶劳的性格被开除。长期没有经济来源且自控力差的邢某,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诱惑,慢慢的陷入犯罪的泥潭,先后4次因盗窃锒铛入狱。 2.入监后的表现 邢某自入监以来,思想包袱重,谈话中表现出对父亲的痛恨和对母亲的愧疚。内心充满强烈的负罪感,自我封闭,不愿和人交往,对未来生活不报希望,消极悲观,改造表现差,没有改造动力。 3.心理行为表现 心理测试结果显示:邢某人格趋于内向,人际交往能力一般,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一般,情绪波动较大,有较强的自卑感,做事容易半途而废,焦虑感强,对自己的前途缺乏信心,沮丧悲观。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偏激。邢某自我认知存在偏差,认为自己是“四进宫”罪犯,对监狱的管理轻车熟路。主观上无视监规纪律,认为民警的严格管理和劳动改造,是民警跟自己过不去,自己的违纪行为都是别人造成的,存在严重的外归因心理。 (2)性格偏激。邢某心胸狭窄,做事以自我为中心,唯一牵挂的母亲也身患重病,自己无能为力,心理焦虑不安,产生了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改造中表现为行为过激、无理取闹。 (3)法律意识淡薄。由于邢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对法律常识的认知十分有限,遵法观念和守法意识非常差,缺乏对法律、制度以及民警管理教育的敬畏感。 5.矫治方案 针对邢某存在的以上情况,民警根据邢某身心特点,在对邢某的矫治的过程中,采取“量体裁衣”的策略,综合分析邢某文化程度、成长经历、现实表现、性格特征等多种因素,制定矫治方案。让邢某尽快放下包袱,消除戒备心理,积极投入到日常改造中去。 (1)谈话教育建信任。在邢某的日常改造中,主管民警着重关注邢某的改造情况,经常性和邢某聊家常,通过日常谈话民警了解到邢某自尊心较强,一直以来想让自己的母亲和亲戚肯定自己,主管民警就抓住这个点经常性的鼓励邢某,树立邢某的改造信心。通过长期的谈话教育使邢某对主管民警的信任度和好感增加了不少,甚至有时会主动找民警来谈心,排斥心理逐渐弱化。在随后的谈话中,主管民警既肯定邢某好的一面,也指出邢某改造中的不足,邢某都能一一诚恳接受。在之后的改造中,邢某的改造状态也渐渐有了转变。 (2)心理咨询开心扉。对邢某进行心理辅导,逐步建立正确的认知模式,树立改造信心。通过监区心理咨询师定期对邢某进行咨询谈话、心理调节,有针对性的对邢某不健康的人格、思维、情绪进行引导矫正,因势利导,循序渐进打开心结,促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在生活中鼓励邢某放下猜疑心,多与他人接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针对邢某会下象棋的特点,鼓励其与他人开展象棋切磋,在下棋的过程中邢某逐渐建立起信心,与对手的交流也越来越多,还经常去教其他罪犯下棋的技巧。通过交流下棋经验邢某也慢慢的打开了心扉,更快的融入进改造集体。 (3)亲情感化促转变。民警根据邢某家庭状况特殊情况,向监狱报告同意后主动联系邢某母亲,告知其母亲邢某现状,并详细告知申请视频会见的方式,希望其母亲能与邢某进行视频会见,并积极劝导邢某。当邢某通过视频会见见到自己母亲时,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会见结束后民警趁势对邢某进行攻心教育,教育邢某要懂得感恩,“母亲一个人将你拉扯大不容易,现在也到了该你赡养母亲的时候了,希望你能痛改前非,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监与母亲团聚。”同时,民警还积极鼓励邢某给母亲写信,在与母亲信件交往中邢某更加体会到母亲的不易和自己的无知。通过母亲的鼓励,邢某在改造中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改造的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升。 (4)强化管理端正身份。通过严格管理,达到有效的教育,促使其逐步明确和树立身份意识。一是在对邢某的管理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和标准。民警通过谈话教育向邢某指出,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踏实改造,才是唯一的出路,激励引导邢某树立改造信心。二是要求邢某必须熟记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主管民警每周对邢某进行行为规范背诵的抽考,并根据本周邢某在改造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结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条款对其进行教育与引导,切实增强邢某的遵规守纪意识。三是按照邢某的性格特点安排劳动岗位。民警在日常管理中了解到邢某自尊心和好胜心强的特点,对邢某在岗位安排时刻意将其放在有一定难度的工序上,再积极鼓励邢某在劳动中争先创优,不断提高邢某的劳动积极性。 (5)法治教育树观念。对邢某积极开展政策法律教育,树立正确的法纪观念,消除对抗情绪。一是民警结合邢某文化程度低的特点,每周利用教育日的时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邢某进行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感恩道德的教育。从正面引导邢某懂法、知法、守法,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知识和法律的威慑力,引导邢某转变错误认识,深挖犯罪根源,逐步悔罪思过。二是教育邢某换位思考。民警在罪犯大会上组织其他罪犯谈自己的犯罪认识,深挖犯罪根源,民警再结合发言进行点评,引导邢某反思自己的罪行,使邢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国家、社会、受害人及自己的亲属造成的危害,认识到只有自己好好改造,接受法律制裁,才能赎罪、悔罪,才能早获新生。 (6)乘胜追击固成果。在通过一系列的帮教后,邢某有了很大的改观,民警借势继续进行鼓励引导。一是不断巩固转化成果,避免邢某再走回头路,在生产中鼓励邢某积极学习劳动技能,掌握实用技术,安排技术水平高的罪犯给邢某教技术,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邢某劳动技能有了很大的进步,为邢某将来步入社会成为一个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根据邢某容易自满的性格特点,民警着眼当下,放眼未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邢某的家庭状况和现实处境,民警在生活上继续加强对邢某的关心帮助,经常为邢某购买信封邮票,继续鼓励邢某与其母亲之间的信件来往,促使邢某树立起改造信心,把被动改造转化为积极主动改造。 6.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邢某的遵规守纪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邢某对法律的敬畏感。 (2)使邢某对自己认知有明显的改观,逐步提升改造积极性。 (3)转变邢某的劳动态度,督促其学习劳动技能,增强出狱后的生存本领。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民警一年多的教育矫治,邢某改造表现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身份意识也增强了,平常也能按照监规纪律要求自己。在劳动中表现更加积极,能虚心学习劳动技能,主动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生活中也开始注重自己的个人卫生,也能做到替他人考虑,主动去帮助生活中有困难的罪犯,与他人的紧张关系得到了明显的缓解。在改造中主动向民警递交思想汇报和改造计划,自己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改造取得长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