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申请人曹某于2016年9月13日来到公证处,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对其微信中的聊天记录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曹某称,其与徐某为合作伙伴,二人日常经常使用微信进行交流。后来二人发生经济纠纷,曹某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上述纠纷,因提供证据的需要,特向公证处申请对其与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要求曹某提供所要保全微信账户所有人的证明,即微信账户所用手机号码的实名缴费凭证,并对曹某所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公证员又向申请人告知了此公证仅证明申请人进入其微信账户后所显示的内容,并不能证明聊天记录的连贯性、无修改性、原始性。 曹某领取公证书后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了此证据,顺利解决了上述其与徐某的经济纠纷。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证据形式也随之更加多样化。这就要求公证人员不断学习、深入研究,深刻理解各类新型交流工具的设计思路和使用流程,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做好交流内容的保全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公证服务。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6)京东方内民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曹某,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曹某于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来到本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申请人曹某称,其与徐某发生纠纷。为留存证据的需要,申请人向本处申请对有关收集证据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以及申请人的申请,本公证员和本处人员宁XX于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在本处对申请人曹某操作其携带的“苹果”牌IPAD MINI的过程进行监督。公证人员操作公证处清洁的照相设备对曹某操作上述IPAD MINI的过程进行保全: 一、打开该“苹果”牌IPAD MINI(见图1至图3); 二、滑动屏幕解锁并进入操作系统(见图4); 三、点击“设置”图标进入页面(见图5); 四、选择公证处无线网络(DFGZC-Guest)进入页面(见图6); 五、返回至图4所得页面,点击“微信”图标进入页面(见图7); 六、在相应位置输入相应密码(见图8); 七、点击“登录”标题进入页面(见图9); 八、点击“通讯录”标题进入页面(见图10); 九、点击右上方图标进入页面(见图11); 十、在“搜索栏”输入“1500064XXXX”(见图12); 十一、点击“搜索”图标进入页面(见图13); 十二、点击“微信头像”进入页面(见图14); 至此保全过程完毕。将上述操作过程取得的照片进行打印。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打印件均为申请人曹某操作其携带的“苹果”牌IPAD MINI保全后打印所得,其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曹某操作IPAD MINI的过程均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完成。 附件:照片打印件(共七页,见图1至图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