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监狱服刑人员刘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刘某,男,1991年4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2017年11月21日由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7年12月14日交付河南省信阳监狱执行。 刘某为网瘾少年,长期宅在家里玩电脑,终日无所事事,沉溺于网络虚拟游戏而无法自拔。刘某父母因长期忙于生意,对其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导和行为约束,致使其养成不服管教的孤僻性格和沉迷网络暴力游戏的不良爱好。因不忍心看着刘某一直消极堕落,父母对其时有“数落教育”。但面对父母苦口婆心的劝说,刘某产生了严重的逆反心理,性格更加孤僻极端,与父母之间矛盾争执加深。受网络暴力游戏的影响,刘某在与父母争吵时多次扬言要杀人,以此要挟父母。不幸的是,游戏中的场景竟成为现实,2016年8月24日,刘某因于家人发生争执,持刀朝其妹妹胸部、腹部等部位猛刺数刀,致其妹妹失血性休克死亡,后又持刀追杀其父刘某某,朝刘某某头部、背部等部位连捅数刀,致其父重伤。案发逮捕后,经司法鉴定刘光属于“精神分裂症”患者。 刘某刚入监时,病情已极为严重:目不能张,口不能言,不能自主进食。入监四天,滴水未进,身体和精神状态极差。监区领导在了解刘某情况后,极为重视,立即采取灌食喂水等手段“吊住”刘某性命,并安排专人进行看护照料。在刘某状态稍微好转后,言语中不断念叨“对不起”“请求原谅”等,行为上时不时作出反常行为进行忏悔,监区领导判断刘某或思想上极度后悔压抑导致精神异常,便针对刘某的特殊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改造方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以人为本,确保病犯生命安全 针对刘某不能自主进食、危及生命健康的状况,入监教育监区及时召开犯情分析会研判犯情,会上监区长提出“生存是教育改造的基本前提,法律没有判刘某死刑,我们监狱民警就要设法挽救刘某性命、保障其生存权利,然后再谈教育改造”。同时,监区及时与原关押刘某的看守所取得联系,掌握刘某案情以及关押期间的病情状况。在了解到看守所干警为了保障生命,对刘某采取灌食措施后,监区针对性制定相应措施,在刘某的日常监管中做到“四定时”,即定时吃药、定时定量吃饭、定时作息、夜晚定时检查,以保证刘某的生命健康安全和体质上快速恢复。 同时,监区领导为了刘某的康复着想,遵照监狱规定满足其合理的诉求。在刘某状态稍微好转后,一次监区长与其日常谈话时了解到刘某想吃火腿肠,监区长非常高兴地说“刘某有了食欲,这是个好现象,说明其意识清醒了、身体也开始恢复了,下一步就可以开展教育改造了”。在监区长的安排下,干警从狱内生活超市给刘某买来了火腿肠,用于给刘某日常加餐,使其度过身体和心理双重痛苦的时期。 (二)严格管控,确保病犯监管安全 精神分裂症具有间歇性、周期复发的特征,病情发作时,病犯有自伤自杀、斗殴行凶等暴力倾向。对于该类罪犯,管理上稍有疏忽,事故就有可能突发,危及病犯、其他罪犯甚至是干警的生命安全,严重影响监狱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 对此,监区高度重视病犯刘某的管控工作,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看护。一是挑选改造表现好、责任心强的留守罪犯与刘某编成互监组,对刘某实施包夹监控,并负责照顾刘某的日常生活,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干警和监区领导汇报,确保监管安全不出事故;二是由夜班监督岗罪犯负责定时检查刘某的睡眠状况和生命特征,防止刘某不睡觉独自行动或者出现意外病亡;三是,由当天值班干警负责刘某的责任管理,检查其当天用餐、休息和精神状态,并依照医嘱安排其定时定量服药,确保其病情稳定和康复。 (三)注重治疗,加强病犯心里疏导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中,抗精神病药物起着重要作用。同时,支持性心理治疗,改善病人的社会生活环境以及为提高病人社会适应能力的康复措施,亦十分重要。一般在急性阶段,以药物治疗为主。慢性阶段,心理社会康复措施对预防复发和提高病人社会适应能力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药物治疗方面,由监区干警直接负责刘某的服药管理,一日三次定时定量服药。定期安排刘某到医院监区复诊检查,观察病情状况,询问医嘱安排。在心理治疗方面,一方面重视心理疏导,由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黄警官负责刘某的心理开导和思想教育,让刘某放下思想包袱,缓解其抑郁的心理和精神压力状态,激发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信心。另一方面鼓励刘某积极与其他罪犯交流,安排互监组服刑人员主动与刘某沟通,在生活中多关心和帮助刘某,努力为其构建良好的社交环境。通过心理和社会康复,促使刘某日趋康复,走向正常的改造道路。 (四)注重帮教,解除刘某后顾之忧 受病态人格的影响,刘某因冲动而犯下罪行,不仅给自己造成精神上的折磨,更给父母带来巨大的伤害,让一个完整的家庭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覆水难收,悔恨于事无补,积极挽救刘光也许是父母最大的期望和这个家庭最后的希望。考虑到此,监区领导尝试与刘某的父母进行联系沟通,告知他们刘某在监狱的健康状况和改造表现,尤其是清醒时的种种忏悔举动,希望他们配合监狱做好亲情帮教工作。闻此,舐犊情深,刘某父父母潸然泪下,虽哀家门之不幸,怒刘某之不争,但表示现在别无他求,只希望刘某能够恢复健康,好好改造,早日出狱与家人团聚。为此,他们愿意积极配合监狱工作,挽救刘某。 2018年1月,刘某父母来监狱会见,表示原谅刘某一切过错,希望其能够放下心理包袱,积极恢复健康、好好服刑改造,尽早出狱一家人团聚。但此时刘某精神状态仍较差,对外界话语无任何反应。监区领导依然坚持不懈,通过饮食照料保证每顿饭进食量从而促使刘某身体恢复健康,同时对刘某进行药物治疗、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刘某精神上压力缓解。不懈付出终有回报,在教育监区的关怀、教育下,刘某身体和精神健康持续恢复。2月26日刘某父母再次前来会见时,情况较上次极大好转,能与父母简单沟通交流。刘某父母对此极为欣喜、宽慰,对信阳监狱的工作表示极大的感谢。 (五)强化改造,坚持原则不动摇 如果说对病犯在思想上给予疏导,在治疗上给予帮助,在日常生活中给予照顾,是监狱管理中人性化、柔性化的一面。那么制度化的行为规范和五大改造管理则代表了监狱管理中的强势面、代表了司法的威严。 在刘某的教育改造中,监区领导就坚持了宽严相济、恩威并施的管理原则。一方面,在教育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切为其健康恢复和改造新生着想,让刘某感受到监狱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坚持严格管理,要求刘某必须参加入监教育培训,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不因其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而降低要求甚至特殊对待。通过与其他服刑人员共同参加学习培训,一起起床、吃饭、休息、就寝等,促使刘某融入罪犯群体、增强社交能力,接受改造现实,逐渐走上正常的改造道路。

【教育改造成效】

入监教育期间,在教育监区全体干警的耐心治疗和严格教育下,刘某从精神涣散的危险状态逐渐恢复到基本上能够与人正常沟通交流,其病情稳定并呈现好转趋势、未复发或恶化,未发生监管安全事故。 2018年3月1日,鉴于刘某情况稳定,经监狱和监区领导同意,刘某结束入监教育,转入七监区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截止目前,根据七监区反馈,刘某病情得到有效控制,生活中能与互监组成员较好沟通,劳动方面能从事简单的生产劳动,总体改造表现较好。 2019年8月24日,刘某给家人写了一封书信,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深深忏悔,告诉父母他一定踏实改造早日回归社会,能够回报社会,做一个赎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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