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2018年,戒毒人员王某与另一名戒毒人员质检员黄某因误会产生口角和肢体冲突,进而发生自伤自残行为。在当班民警对其进行问话的过程中,王某始终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态度嚣张,在言语中流露出报复心理。对此,负责处置的民警沉着冷静,采取攻心策略,轮流进行耐心教导,引导王某端正认错态度。
【案例基本情况】
王某,男,贵州遵义人,因吸食冰毒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在被送强戒前曾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次。民警在日常排查摸底中得知,王某是个孤儿,从小被人收养,文化程度很低,由于较早辍学,养母又疏于教养,其只能在社会上靠小偷小摸度日,在损友的教唆下还染上了毒瘾,心理有所扭曲。其入所后各方表现较差,经常我行我素,且脾气暴躁。在习艺劳动方面经常消极怠工,有时候还因为偷工减料被批评。尽管民警多次找其谈心做思想工作,但仍屡教不改,是一名典型的“顽固分子”。 (一)分析成因 通过对事情经过的分析发现,王某的过激行为起因于对质检员黄某的不满,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产生报复心理及自伤自残的行为。但深挖其根源,实际上是王某对自身行为的错误认知。 民警通过翻查档案和从与其他戒毒人员的谈话中获知,王某由于从小孤身一人,自我保护意识极强,渐渐形成了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缺陷,这是由其童年成长经历所造成的。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自我中心这种人格缺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一是少关心别人,与他人关系疏远。这种人不管任何事情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不顾别人,有事则向人求助;而无求于人时,则对身边的人形如陌路。二是固执己见。这种人在人群中总是以自己的态度作为别人态度的“向导”,别人都应该认同自己,而且在明知自己错误、别人正确时,也不愿意改变自己的态度或接受别人的态度,因而难以从态度、价值观的层次上与别人进行交往,极为离群。三是自尊心过强、过度防卫、嫉妒心明显。这种人有很强的自尊心,强烈地维护着自己,因此他们不希望或不愿意落后于人,对别人的成绩、成功极为嫉妒,却对别人的失败幸灾乐祸,利己不利人。 (二)制定方案 针对王某表现出的自我中心行为特点,民警制订出以下教育矫治措施: 1. 心理矫治,重建认知。通过加强个别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矫正其错误认知。 2. 纪律教育,强化意识。通过加强所规队纪教育,增强其身份意识。 3. 人文关怀,增强信心。在日常生活中对其多关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照顾,让其增强生活的信心。 (三)实施情况 1. 心理矫治方面,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及心理疏导工作,矫正其错误认知。针对王某自我中心意识比较强的特点,有计划性地对其加强个别教育,并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及心理辅导,矫正其错误认知,消除其不良情绪和抵触心理,教其掌握调控情绪的方法,提升应对压力和挫折的能力,避免日后再次发生自伤自残的行为。同时,教其学会与人沟通,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减少冲突的发生。 2. 纪律意识方面,加强所规队纪教育,提高其身份意识。民警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所规队纪教育,通过一对一的引导,帮助王某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学会遵纪守法。同时,开展行为养成教育,使其了解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习艺劳动对体能康复产生的积极作用,提高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 3. 人文关怀方面,多关心照顾,增强其对生活的信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照顾,例如在拨打亲情电话等方面提供便利。由于王某平时无亲属会见,在传统节日如中秋节、春节等期间,民警安排他参加节日座谈会,送上民警的关怀的同时,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给予心理疏导,增强其生活信心。 经过民警的危机干预、谈话教育、心理辅导,王某渐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摆正了心态,并且答应会静下心来反省过错。经观察,王某现在能正常参与集体活动,与其他戒毒人员和睦相处,饮食正常,各方面表现趋于稳定,未出现明显异常。
【案例思考】
根据近年来的戒治情况来看,有心理健康问题的戒毒人员比例趋于上升趋势,而由此类人员引发的违纪事件亦有所增多。而且由于有的戒毒人员送戒前吸食冰毒过量,脑神经受损,容易产生幻觉,一旦在场所内发生违纪行为,容易演变成伤人或自伤自残的极端事件。处置此类事件,一是要找准切入点。要依靠日常所掌握的信息,在应急处置时找准切入点,从违纪戒毒人员在乎的人或事入手,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要手段多样化。处置方法不能过于单一、强硬,要根据违纪戒毒人员的行为特征或者性格特点,在处置时或进行心理安抚疏导,或进行说理教育,或进行严格管理,力争使违纪事件处于可控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