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杜某,男,62岁,汉族,高中文化,捕前系农民,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人。因诈骗罪被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刑期自2012年10月始至2025年4月22日止,2017年7月由镇赉分局转入我监区改造。 杜某于2011年9月,利用松原市供电公司欲征地之机,私自在别人的开荒地上建造了大棚。2011年10月,松原市供电公司在征地过程中,杜某持虚假的养殖业承包合同及前郭县前郭镇红星村村委会非法出具的虚假土地承包证明,骗走开荒地的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款合计人民币1514200元。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表现 杜某入监即抗拒改造,拒绝参加“三课”学习,拒绝参加生产劳动,不要考核计分,也不要减刑。2014年至2019年从未减过刑,认罪悔罪基础分均为0分。杜某抗拒民警教育谈话,拒绝背诵《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拒绝背诵《弟子规》《三字经》。杜某多次违纪,因辱骂他犯,不服从管理,私藏违禁品,违反行为规范等问题,被6次送至集训队学习。杜某被扣分多次,可他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自称“反正我也不减刑,不要分,我这么大岁数能把我怎么样。”杜某与同犯关系也非常紧张,由于他一直我行我素,散播反改造言论,且自身没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所以杜某经常与他犯争吵,发生摩擦。自称“谁敢打我,我就倒下讹他。”2017年7月,杜某调入我监区改造。 (二)调查了解 根据杜某的现实表现情况,攻坚转化小组对其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了解。 1.通过调阅杜某的档案,梳理、核实他的犯罪过程,详细了解分析杜某为什么不认罪。 2.通过借助社会力量,了解杜某的家庭情况,分析杜某为什么家属来接见后就陷入狂喜之中,认为自己将被释放。 3.通过专管民警了解杜某的改造细节情况,分析造成杜某多次违纪的原因。 4.在罪犯中对杜某进行了解,掌握杜某的人际关系,性格特点及兴趣爱好。 调查得知四条重要信息:一是杜某判决书中提到的养殖业承包合同和村委会开具的土地承包证明,经国土部门确定为虚假合同;二是杜某家属,文化低,法律知识匮乏,经常在网上发布不实消息,上访无理取闹。他们多次来给杜某灌输“错案”思想;三是杜某违纪均是小事,并没有通过自伤自残等极端手段与监狱对抗,矛盾点并不在监狱上;四是杜某人际关系不好,性格我行我素,但他却非常喜爱下棋,并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棋友林某。 (三)顽固根源 杜某被列为顽固犯后,攻坚小组对其进行调查了解,进行了分析和研判,确定了杜某不认罪,不减刑,高违纪率的因素有: 1.社会因素。近几年,松原市城市建设发展迅速,不少农民通过占地一夜暴富,很多被占地农民通过不同手段多占多得,影响了杜某对骗取占地款的渴望。 2.家庭因素。杜某家属比较贪婪,家庭条件困难,为了征地款不择手段,杜某已经服刑,依然不放弃暴富念头,不顾杜某的死活,奔走于网络和非法上访,无理取闹,企图利用虚假消息给杜某洗脑。 3.自身因素。杜某虽然是高中学历,但法律知识淡薄,不能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且受暴富利益驱使,片面认为他的合同是合法的。 4.现实因素。杜某年事已高,面对自己漫长的刑期失去希望,只能寄希望于提前释放。 (四)攻坚过程 1.通过社会力量,追寻事实真相,使其认罪 通过与杜某的多次谈话及对其亲情会见,电话的监听得知,杜某之所以不认罪,是他认为,法院和侦查机关对其提供的两个物证即土地承包证明、养殖业承包合同是合法的。民警为了追寻事实真相,攻坚小组派专人在派出所的协助下到红星村村委会调查走访,掌握了杜某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作废合同,因为在2010年时,土地合同是杜某的儿子名,而他已经将土地过户给了村名李某,李某出具了转让合同和收条;攻坚小组又到国土局土地利用科调取了杜某所提供的地块信息确实不是杜某的名字。而养殖承包合同更是在李某与张某不在场时签订的,且杜某也并没有按照他们三人的口头约定支付李某与张某的所得。攻坚小组可以判断这两份合同一定是虚假合同,杜某想要法院翻案已经是不可能。所以攻坚小组找到公益律师到监狱进行普法教育,在大量铁的事实面前,杜某不再争辩,表示认罪。 2.约其家属,化解家庭矛盾,促其积极改造 通过杜某的表现和对情亲会见的监控、监听了解到,杜某家属经常在网上寻找相关案例,非法上访,给杜某灌输“无罪”思想。攻坚小组在当地司法所的协助下,顺利与杜某家属见面。起初杜某家属非常不配合,并多次威胁小组民警,辱骂民警“多管闲事”。司法所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杜某的长子对家人长时间上访且灌输杜某错误思想强烈不满,已离家外出打工。杜某更是多年没有看到自己的长子。通过联系,攻坚小组做了大量劝说工作,杜某长子同意从外地专程回来,做家人工作,并到监狱参加亲情会见。在杜某长子的感召下,杜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积极改造。在攻坚小组的努力下,杜某长子与家人有所缓和。在司法所、攻坚小组的普法教育下,杜某家属表示不再给杜某灌输错误思想。 3.投“棋”所好,安心改造 攻坚小组了解到杜某酷爱下棋,区队民警巩队长自告奋勇,决心成为杜某的棋友。巩队长棋艺精湛,利用业余时间到单位与杜某下棋。久而久之,杜某对巩队长越加亲密,他们无话不谈,巩队长利用他们的特殊棋友关系,劝导杜某积极改造,努力回归社会,杜某多次表示以后不再违纪。 4.鼓励减刑,重拾改造信心 通过对杜某的考核档案的反复查阅,发现杜某考核计分早已经可以形成表扬并呈报减刑,可杜某认罪悔罪基础分均为0分。因此,攻坚小组积极与刑罚执行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沟通,研究杜某的减刑事宜。目前,在攻坚小组的努力下,已经有了初步方案。确定了“认罪、不违纪、争减刑、回家养老”的目标,让杜某重树改造信心。 5.心理咨询师介入,重铸阳光之心 杜某自入监以来就表现出我行我素,心理问题严重。攻坚小组结合心理咨询师的意见,采取了积极关注和阳性强化行为的方法,引导杜某在帮助其他罪犯积极改造方面发挥正面作用,使杜某在犯群中搞好人际关系。在正确的疏导下,杜某有时候会帮助他人搞卫生,整理内务,有时会帮助他人学习法律知识及政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杜某帮助民警宣传政策,得到了监区民警及罪犯的一致认可,成为了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员。
【教育改造成效】
(一)效果评估 自从杜某认罪,重燃改造信心以来,杜某不但能够积极参加“三课”学习,而且在生产车间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还能主动帮助其他罪犯调节矛盾。杜某认识到之前自己不认罪、不减刑、屡次违纪、破罐子破摔、倚老卖老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之前的糊涂,导致至今未获减刑,对此前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表示今后要好好改造,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早日减刑。监区同犯对他的改变非常认可,认为他能够认罪悔罪,约束自己的劣行,积极的表现让同犯竖起大拇指。 (二)巩固工作 1.继续做好杜某的法律知识讲解工作,以免杜某出现反复。 2.定期开展区队巩队长的个别教育工作,让杜某看到监区并没有放弃他。 3.继续对杜某的日常表现进行暗控,设立耳目时刻对其进行关注。 4.进行持续性家访工作,借助社会力量对其家属进行普法教育,讲政策,要求杜某家属向健康方向引导。 5.向刑罚执行科、法院、检察院沟通,协调杜某的减刑工作,尽早让杜某得到减刑机会。 (三)体会感受 从杜某的转化过程中,攻坚小组深深的感受到顽固犯的形成并非与生俱来,他们的顽固性是可以攻坚转化的。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顾虑,脆弱的一面。通过攻坚转化的过程,在实际工作中真心感受,分析、梳理罪犯内心的活动轨迹。关心罪犯的日常生活,利用现代化侦听手段,积极沟通社会力量,让罪犯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走进顽固犯内心的世界,认真的去了解,理解他们的心结,寻找他们的兴趣爱好,找到罪薄弱的地方,去攻克他,慢慢就会化解他们的内心防线。我们民警在工作中要以理服人,合理合法的处理罪犯的诉求,明确目标,知难而上,越是坚冰越是用炽热的心去融化,去攻克。我们面对顽固犯时,不应该去逃避,而应该去接受,去转化,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