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7年7月17日,重庆市律师协会接到重庆市百君律师事务所傅太春律师反映,称其接受犯罪嫌疑人龙井花家属委托,为龙井花涉嫌诈骗罪一案担任辩护人。龙井花于2017年5月13日被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拘留,6月13日被该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6月28日、7月5日傅律师两次前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被看守民警以必须要办案单位同意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傅律师遂向涪陵区公安局白涛分局邮寄委托手续、取保候审申请书、会见申请书后,未收到任何回复。
【维权过程】
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接到傅律师反映后认为该案系诈骗犯罪,不属于限制会见的案件种类。且相关单位也未向律师出具不予会见决定书,拒绝律师会见不合法。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与重庆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和市监管总队去函反映并电话联系维权机制对接人,商请核实有关情况,协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维权结果】
经过努力,傅律师于7月20日成功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龙井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