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可归戒毒人员陈某某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陈某某,男,贵州普安县人,38岁,未婚,五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其父母早逝。入所前曾经与其大哥家一起居住,但其大哥务农,经济条件差,常年外出打工。因为吸毒,与其他弟兄姊妹很少往来,都不愿意收留他,所以他无家可归,无依无靠。其特殊的家庭背景让其失去了生活和戒毒信心,这也是导致其多次戒毒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案例基本情况】

大队民警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戒毒人员陈某某常常寡言少语,闷闷不乐,情绪低沉,被动式参加戒治活动。通过个别谈话得知,该员父母早逝,原居住的老木房子因年久失修无法居住。入所前曾经与其大哥家一起居住,但其大哥务农,经济条件差,常年外出打工。因为吸毒,与其他弟兄姊妹很少往来,都不愿意收留他,他无家可归,无依无靠,不知道今后的路怎么走,似乎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一脸茫然。 为了让戒毒人员陈某某看到光明的人生路,帮助其重树生活和戒毒信心,提高其戒治积极性,主动参加各项戒治活动,下决心戒除毒瘾,开始新的人生,大队民警采取了一系列戒治措施。 加强个别谈话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帮助其理清思路,培养自信、积极、健康的心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一是积极发现该员的长处和优点,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让他看到自身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如该员做人做事都很踏实,受人喜欢,人缘好;聪明好学,熟悉理发、焊接技术等。通过引导其看到自身的有点,帮助其树立生活自信心。二是帮助其认识毒害,让其坚定戒毒决心。十多年的吸毒史,不断摧残着自己的身体,几乎毁掉了自己的青春,付出的代价惨重。如果再不戒除毒瘾,将会毁掉自己一生。现在还年轻,只要戒除毒瘾,一切都还来得及,还可以重新开始新的、美好人生。三是引导其调整好心态,正确面对人生。人不要生活在过去的阴影中,要认真吸取过去的教训,勇敢走出阴影,阳光地面对现实和未来。面朝阳光,眼前一片光明;背对阳光,看到就是阴影。所以,要随时保持阳光心态。四是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没有任何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或多或少的困难和挫折。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就要勇敢地去克服困难和挫折,战胜困难和挫折,只有这样,你才会在前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在战胜困难和挫折后,并成就事业后,你会有无比欣慰的成就感和价值感,这种成就感和价值感又会为你今后克服困难和挫折提供无穷的力量。只要戒掉毒瘾,做守法、勤劳的公民,民警相信你一定能行,一定不必别差。希望你用行动证明你能行。 加强人文关怀,帮助其解决戒毒期间的实际困难,让其感受家一样的温暖。一是大队民警经常嘘寒问暖,关心的身体和生活情况,让他从心里感受到,民警没有放弃他,而是真心在帮助他。二是在法规规定和条件允许范围,力所能及地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比如大队将其列为“三无人员”,通过大队和业务部门共同努力,为其解决生活必需品;在过节的时候,送上慰问品等,鼓励其安心戒治。三是在其生病的时候,及时送诊,消除病痛。通过一系列关怀措施,让其感动,洗涤心灵,主动从心灵深处醒悟。 为其解决回归社会后的后顾之忧,避免重蹈因无家可归、丧失信心而破罐子破摔的覆辙。陈某某在即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前的一个多月里,按理应该高兴的他反而显得愁眉苦脸,民警找其谈话了解到,原来他担心回归社会后,“无家可归”!分管大队领导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力所能及的救助措施,一定要避免前四次戒毒失败的覆辙出现。一方面通过电话向其所在村委了解、进一步核实陈某某反映的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与该员所在地村委、镇政府民政部门了解精准扶贫政策和对解除强戒后的人员的帮扶政策,沟通、协调针对陈某某的救助方案。通过多方、多次沟通协调,达成初步意见:所在地村委、民政部门将按照精准扶贫政策和对解除强戒后的人员的帮扶政策规定,在其解戒后,一是为其解决住房问题;二是民政部门在核实情况后,给予500至1000元现金和30斤大米的临时救助。燃眉之急得以解决,陈某某悬在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回归社会后终于“有家可归”了,脸上重新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离开戒毒所当天,民警告诉他:回去后如果遇到困难需要帮助,可以联系大队民警,民警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记住:一定要戒除毒瘾才有新的人生。陈某某坚定表示:决不再吸毒了,一定不辜负大队民警的希望,好好做人。 在陈某某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一个多星期后,三大队分管大队领导电话回访了解陈某某的生活情况,得知其住房问题已经解决;通过朋友帮助,他利用自己掌握的焊接技术,每天天刚亮就起床,制作生活用品卖给村民,销路还不错,生活来源有了着落。陈某某感激涕零地表示:非常感谢大队领导和民警们的关心和帮助,一定下定决心戒除毒瘾,好好做事,开始新的人生,绝不辜负民警的期望。 同时在陈某某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大约三个星期后,之前民警联系过的、与陈某某关系最好的表姐罗某给大队分管领导打来电话称:陈某某这次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每天天刚亮就起床,收拾家务,搞焊接,制作衣架、脸盆架等日用品,不再与哪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非常感谢领导(民警)对陈某某的帮助。

【案例思考】

戒毒实际工作中,部分戒毒人员父母去世,其弟兄姊妹均已成家,而自己因为吸毒而穷困潦倒,原来的老房子要么年久失修,要么因城市规划已撤掉,解除强戒后无家可归,飘荡在社会,很容易导致其觉得生活无望,丧失生活信心和戒毒信心,破罐子破摔,反复戒,反复吸。如何有效帮助这部分戒毒人员戒除毒瘾,成为一个守法、勤劳的人,这是摆在戒毒民警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总结本案例经验,真正帮助这部分人戒除毒瘾,要帮助其树立生信息和戒毒信心,这是戒毒成功的一个内在的根本的要素。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如果戒毒人员的生活信心和戒毒信心不解决,烂泥是扶不上墙的,何谈戒毒成功。戒毒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这部分的关注,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住”、“吃”的问题,让其有家可归,这是成功戒毒的最基本的外在的要素。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事物在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下,就容易发生质的变化,让戒毒人员成功解除毒瘾,成为自食其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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