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涉嫌劫持汽车罪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熊某某,男,40岁,高中文化,已婚,电工。2017年12月13日02时33分许,熊某某在武荆高速太子山收费站附近路段,抢夺出租车司机古某某手中的方向盘,导致出租车与前方大货车相撞,两车受损。案发后熊某某逃离现场。其家属反映熊某某有精神问题,因办案需要,公安机关特委托司法鉴定所对熊某某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作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一)调查材料 1.本次鉴定据被鉴定人熊某某妻子反映:我与熊某某结婚十年,育有三个小孩,第二胎是双胞胎。他平时性格中性,是高级电工,换了很多厂做事,有时觉得领导不好或嫌工资低或与同事有矛盾不能面对就辞职。2016年7月熊某某应聘到XXX家具厂当普通电工,上了半年左右他经常回来说经理、同事故意刁难他,直管他的经理挑他的刺,一边利用他,一边又损他,安排他带头做事,因为他的原因经理把另外两个电工炒了,他感到恐慌;说基建部经理有意叫他同学在厂里承包工程,让他得几千元好处费。一期工程完工后,老板开始查账,撤了几个高管,他说自己得了几千元的好处费,要被别人栽赃陷害了;说他作为电工代表签了几千万元的工程款,是老板、经理要拉他下水;在工作群里看到别人发的有些微信,就联系到跟自己有关,说要查到他的头上,他是第一个替死鬼;说他知道别人贪了多少,要把他搞死,别人就高枕无忧了。那段时间他不吃不睡,不停抽烟。 2017年6月份的一天,他抽了一晚上的烟,第二天在厂里偷偷给我打电话,哭着说叫我把小孩带起,一起回老家躲,说“躲过今天就没事了”,还叫我到XX街等,说他的车被经理装了定位仪,他到哪里别人都知道,他说得很认真,我半信半疑,没有去打听,他跟他的一个朋友也说了此事,坐车到XX街接的我和小孩。回老家后的当天下午,经理发短信叫他第二天去上班,他看了后很高兴,说经理不是真要辞他,又把我们拖回荆门继续上班。他下半年经常半夜醒后抽烟,一根接一根,说服不了他;有时自语;回家看都不看小孩,自己玩手机,说要写报告,以前还一起出去散步;经常回来说老板要害他、整他,担心几千元好处费的事被查出来,说混不下去了,不想做了。11月份有一天回来说,现在不是经理要害他,是总经理要害他;说老板是个疯子,厂里是空壳公司,为了上市才建厂,厂开不下去就要找一个替死鬼,老板要找家里有几个小孩的,要他去坐牢,要以整个厂为代价来整他;经常说厂里的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说经理针对他、要害他,说所有的经理都是通了气的。2017年12月9号是星期天休息,他还到厂里去过,他说还要休息,我要他去上班。10号他去厂里请假后回来,躺在床上玩手机,下午突然接到厂里电话有事要他去处理,他说已经跟经理请假了,对方称经理说他没请假,他就开始担心、紧张,还在电话里教另外一个电工师傅怎么处理,那天他跟我一起出过门,后来又回来了。经理在群里说他没请假,玩忽职守,算旷工,扣三天工资。他说经理要对他下手了,晚上说要自离,不去上班了,三个月工资不要了。11号早上他又没去上班,说是在养精蓄锐,要不怎么去应付那些人,说那工资要不得,要了损失更大,要被陷害,有可能要坐牢,命都没了。12号早上,他就去找经理辞工,辞工书还发到亲戚群里,要所有的亲人们把这张辞工书保留好,亲戚问原因,他说没有以后了,说经理被迫签了离职书,他下午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到下午五、六点钟才回来。我喊他吃饭时,他跟我发烟,还笑,我喊了他三次才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跟我说不好意思。他说“这回我完了,要么坐牢要么死,他们要对我下手了”。当时他父亲在我们家,我说不逃,死也要死在XX地,最后他说“你们不走,我就走”,叫不要跟他打电话,手机被别人定位了,我给了300元钱叫他父亲追上去给他,他还叫他父亲快走,说九点钟别人就要来了。他走后一夜没回来,手机关机,不知道他到哪了。13号早上我电话联系到他们经理,经理说他没来上班,我跟经理说熊某某一晚上没回来,叫他不要对熊某某下手,叫他住手,经理说熊某某平时老跟他说有人要害他,经理解释厂里没人要害他,叫他说出来哪个要害他,帮忙去找那个人,经理在电话里要我带某某去看病,说是不是精神有毛病。13号中午熊某某用一陌生号码给我打电话问我好不好,我说还好,我问他在哪里、干什么去了,他马上就把电话挂了。后来回来后说我的电话也被定位了,别人会找到他,他是晚上回的家,腿是跛的,说走了很远的路,进门就说自己比他们厉害,他们杀不了他,跟我打电话是确认没事才回来,躲过了今天就没事了,说好像碰到鬼了,车上有三个人,他要去荆州,他们就去荆州,他要去武汉,他们就去武汉,说三个人是阎王派来抓他魂的人,说车子经过一路段时,一片都是树林,中间有一块湿地,说要在那儿杀他,埋在那里很适合,没人知道。说三个人要对他下手的时候,他就拼命跑,说天上有六颗流星,分别代表爸爸、妈妈、我和三个孩子,流星朝哪个方向走,他就朝哪个方向跑,是我们在给他指路,他就跑出来了。他不说白天在干什么。回来吃了、洗了,说蛮累,要睡觉,一直睡到凌晨大概四点钟,我听到客厅有声音,起来看到熊某某在客厅很着急要走的样子,说“快走、快走,他们又要来了,我要去报警,我现在才知道他们为什么只拿我手机,不要钱,是因为我手机里有银行卡信息,他们要打一大笔钱给我,我们要去报警,手机掉了,要是有一笔巨款打我卡上,是别人要害我”。 熊某某给他爸妈跪下,求他们放他去报警,他跑到派出所去报警,警察叫我们带他去看精神病。我们当天就把熊某某送到XX医院去住院,住了一个半月出院,回来后反应迟钝、动作行为拘谨、发呆,浑身发抖,做事没力气。没说有人要害他了,能认识到自己有病,现在还在服抗精神病药。家族中两系三代无精神病史。 2.本次鉴定据被鉴定人熊某某同事王某某反映:我和熊某某是2016下半年到2017年下半年在一起共事,他性格比较温和,与人相处融洽,工作很认真,是我们的组长,领导蛮器重他。他平常不喝酒,只单位聚餐时喝杯把酒。去年上半年没发现他异常,下半年发病,11月份短时间内精神不振,我们说东、他说西,思维混乱,某件事没说完又说别的去了,没与我发生冲突,有时聊家常。他那几天脸蛮黑,隔了几天就没上班了,他老婆打电话说他晚上没回家,找经理,我打他电话打不通。他老婆打电话我们才知道出了事。 3.本次鉴定据熊某某朋友李某某反映:我与熊某某大概是2012年左右在一起共过事,都是电工,后来一直有联系。他以前蛮好,各方面正常。2017年有时主动给我打电话说压力大,说厂里哪个要害他,他说的话不能理解,我劝过他。我觉得他精神方面有些问题。 4.摘录公安机关对黄某的询问笔录(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3日0时30分左右,我丈夫的同学古某某开着他的出租车送我们夫妻俩回XX地家中,出租车行驶至XX地XX工业园附近一个临时红绿灯路口时,一名中年男子(大约40岁左右)招手拦我们的出租车,我们就停了车,这名中年男子就坐在了后排左边位置。我看这名中年男子神情比较紧张,好像非常着急,中年男子说“我要到荆州坐高铁赶到北京。”接着从裤子的口袋里拿了一叠钱出来付车费,我看这叠钱大约有一万多元,他从这叠钱中拿了300元付给了古某某,其他的钱就放回口袋了……他们交流的时候,我感觉这名男子不是很正常。我丈夫听后就主动提出我们夫妻两人一起陪古某某送乘客到武汉去。出租车上了高速之后,我就问那名男子“你有什么事情这么着急?”,中年男子一直坐在那里不理睬我。我们走到武荆高速屈家岭收费站附近路段时,这名男子突然把出租车后排车顶灯打开,然后从毛衣口袋把他的手机拿了出来,把手机卡下了,接着就翻衣服和裤子的口袋,不知道在找什么东西,他找了一会没找到东西,就把车顶灯关了,然后就坐到了后排中间的位置,突然站了起来抢夺古某某的方向盘往高速公路右边打方向,出租车的右前方撞到一辆大货车左侧的后轮上,大货车没有被撞停直接开走了,我们的出租车被撞停了,撞停后这名中年男子直接打开车门就翻路边的护栏跑走了。 5.据XX市XX医院出院记录记载:住院病历号:XXXX 姓名:熊某某 年龄:39岁 病区:精神一科病区 入院时间: 2017年12月14日 住院天数:45天 出院时间:2018年1月28日 入院诊断: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 入院情况及诊疗经过:患者今年以来工作压力大,今年6月份出现精神活动异常,突然给妻子打电话说有人要害他,害怕公司经理杀他灭口,妻子和他一起逃跑回老家,当天经理给他打电话解释后患者恢复正常回公司上班,其后一直表现正常,至今年11月再次出现精神异常,又说想辞职,一会说是陈总,一会又说是自己的老板,要以公司为代价来整死他,给家人的电话中说自己的电话被监控了,说有人在陷害他,往自己的银行卡里转账来诬陷他,甚至曾经到市公安局报案,还给警察磕头,后来又想到省公安厅报案,行为异常,前天晚上打电话要家人和他一起逃跑,家人拒绝后,患者一个人外跑,昨天晚上自行回家,全身皮肤都是树枝的划伤,今由家人送我院门诊以“精神障碍”收入我科住院治疗。给予抗精神病药物利培酮为主治疗。 出院诊断: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急性支气管炎;心肌酶谱异常;肝功能异常;高尿酸血症。 出院情况:交谈中问答切题,否认存在幻觉,妄想较前减轻,部分认识到自身问题,诉是自己想多了,情绪平稳,意志活动减退,无自知力。 (二)法医学检验 1.根据《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进行精神检查:意识清楚,被动接触可,定向力完整(能正确回答出自己的姓名、出生年月、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知道自己目前所处环境及周围状况),回答问题较中肯,但语音低、语速慢,思维迟缓、贫乏,答话时有不切题,思维散漫,引出明显的关系、被害妄想及被监控体验(诉因自己是高级电工,做事也很负责,2017年7月入厂后很得领导赏识,安排自己做电工组组长,后来负责了厂里一期项目工程验收等,期间因为个别高管搞鬼被厂里处理,而自己的同学参与了一期项目工程建设,验收过程中自己心软把关可能不是太严,担心自己也会受到牵连而整天紧张、担心、害怕,2017年下半年以来逐渐变得敏感多疑,不安心做事,厂里准备建二期工程,自己不愿再参与了。问其2017年12月12日晚至13日凌晨〈案发当天〉在哪?坐的士准备去干什么?诉搞不清楚那天是怎么想的,就是怕,怕自己搞过事,工作上的问题,怕有人要害、整自己,但说不清楚是哪一个;问其坐的士到武汉去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称当时自己身上有一万块钱,刚上车时没想那么多,中途遇到一辆大货车,的士车开始减速,司机同时拔了两下计价器,就感觉不对劲,联想到的士车上高速前在加油站加油,自己的手机卡接触不良,问一起陪同的士司机的女的有没有别针,她当时就拿出来了,就觉得不对劲〈意思是对方是有准备的,只是事先自己没有明确的感觉到,到中途遇到大货车减速才感觉强烈〉;后再问其为何下手机卡〈在加油站找女的要别针后当时并未下手机卡,而是在高速途中下的卡〉,称怕有人跟踪),未引出幻听、幻视、内心被洞悉感等。检查过程中注意力尚集中,表情茫然、情感平淡,内心体验缺乏,诉去年以来心情时好时坏,感到自责,觉得对不起家人,自己有三个小孩,养不活,压力很大,但没有特别心情差或好的状态。粗测智力水平基本正常(除记忆力有所减退、反应较迟缓〈与目前所用抗精神病药导致认知功能受影响有关〉,计算力、学习新事物能力、理解力、判断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与其年龄、社会经历及所受教育程度相符)。意志活动减退(对今后生活有打算但缺乏动力,问及今后怎么办,称找个厂老实上班,把孩子养大,在外面自己这种状态不好找事,反应慢些,体力跟不上,想问题就头痛,只有在本地老老实实搞点事)。行为荒谬、行动仓促、无目的(问其2017年12月12日〈案发当天〉租的士准备到哪里去?称刚开始说去荆州、又说去宜昌、接着又说去武汉往北京〈坐动车或飞机,实际上事先都没安排买票、带行李等,一万元现金也是随身而带〉,当时头脑不清晰,跟浆糊一样;问其到北京干什么去?回答说带的厂牌〈答非所问〉;问其抢方向盘的目的?称其叫司机停下来,速度蛮慢,打个措手不及,好逃离;问其准备逃到哪里去?称黑灯瞎火的,不知道到哪里去,走了一晚上,身上全部被树枝挂伤了;问其第二天回来后为何要下跪求家人去报警,称把别人害了、自己错了,当时不太清楚,把别人理解错了,后来醒了,自己要去报警的,但不知道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所述与妻子反映不一致,警察也觉得他精神状态有问题,建议去看病〉),否认以前有吸毒、酗酒等行为。部分自知力(对自己精神状态缺乏客观、理性认识,诉搞不清楚自己有没有病,经常失眠,这、那,不知道怎么回事,东想西想、心烦意乱,通过治疗后感觉自己好些了,出院至今一直在吃药,舒服些)。 2.其它检查:1)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病理性作案动机(受精神病性症状支配);作案前先兆、作案诱因、时间、地点、对象、工具选择、作案后逃避责任、作案后果的正确估计、作案行为的罪错性认识等均为无;审讯或检查时无掩盖作案事实及伪装;作案当时情绪反应强烈,但与环境不相适应;工作学习能力、自知力、现实检验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均严重损害;无生活自理能力损害。综合评分3分,为无责任能力(15分以下);2)症状自评量表(SCL90)及明尼苏达多相个性调查表(MMPI)报告均提示心理状态异常;3)CT诊断报告:未见明显异常;4)脑电图诊断报告:边缘状态脑电图。

【分析说明】

(一)被鉴定人熊某某案发时精神状态评定如下: 1.据调查材料:被鉴定人熊某某因工作事情上的影响,自2017年6、7月份开始变得敏感多疑,紧张害怕,怀疑经理、同事故意刁难他,挑他的刺,一边利用他,一边又损他,要把他搞死,认为被别人栽赃陷害而感到恐慌,经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别人说东、他说西,思维混乱,夜不眠、不关心家人及小孩,与外界无接触交流,不能安心上班。2017年12月12日(案发前一天)自认为要遭到迫害而租车自行离家逃跑,在逃离途中感到司机及随行人员将对自己不利而采取极端行为后继续逃跑,案发后给妻子打电话确认家人没事才敢回家,报警后经警察建议送到荆门二医东院精神科住院治疗,出院后坚持服用抗精神病药至今。 2.本次精神检查:意识清楚,被动接触可,定向力完整,回答问题较中肯,语音低、语速慢,思维迟缓、贫乏,答话时有不切题,思维散漫,引出明显的关系、被害妄想及被监控体验等。检查过程中表情茫然、情感平淡,内心体验缺乏,诉去年以来心情时好时坏,感到自责,觉得对不起家人,自己有三个小孩,养不活,压力很大,但没有特别心情差或好的状态。粗测智力水平基本正常。意志活动减退。行为荒谬、行动仓促、无目的,否认以前有吸毒、酗酒等行为。部分自知力。 3.其它检查:症状自评量表(SCL90)及明尼苏达多相个性调查表(MMPI)报告均提示心理状态异常;CT诊断报告:未见明显异常;脑电图诊断报告:边缘状态脑电图。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熊某某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已半年,案发前及案发时存在明显的思维散漫、被控制体验、关系及被害妄想,行为异常,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根据病史、调查材料、实验室检查结果及精神状态表现,可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案发时精神状态,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应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 (二)被鉴定人熊某某作案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如下: 根据以上资料及分析,被鉴定人熊某某自2017年6、7月份开始变得敏感多疑,紧张害怕,后出现明显关系、被害妄想,持续加重并泛化,妄想内容荒缪离奇,一直未接受系统规范治疗,症状未得到缓解,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妄想状态,在被害妄想的支配而采取极端行为。案发前没有任何先兆,作案时没有任何预谋、动机与目的,事发突然,行为荒谬不可理喻。受精神症状的支配,其辨认及控制能力丧失(案发时完全不能认识自己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性质、作用、后果;不具备选择自己实施或不实施为刑法所禁止、所制裁的行为的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6》结合《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评分3分,属无刑事责任能力。被鉴定人熊某某作案时应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熊某某作案时的精神状态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无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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