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某,男,1990年6月出生,安徽寿县人,中专文化。因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 于2013年11月20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2013年12月11日投入江苏省镇江监狱服刑改造。2016年3月24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无期徒刑。因时常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矛盾冲突、打架斗殴,甚至误伤现场处置民警,严重破坏监管改造秩序,被认定为极高危险等级罪犯,于2016年10月28日调入江苏省龙潭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王某某是家中唯一的男孩,有三个姐姐,父母从小对其非常宠爱,渐渐形成了心理脆弱、自私自利、我行我素、不能接受他人意见等个性特点。读书期间与同学时有争吵、打架,初中毕业后至新疆武警部队服役,服役期间与战友也时有矛盾争吵,甚至发生动手打架行为。退役后在苏州、上海等地打工,2011年至2012年连续在苏州、安徽老家等地实施抢劫多起,并致两人死亡。 (二)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某在镇江监狱改造期间,思想消沉,消极怠工,多次抵触甚至对抗民警管教;性情冲动,冷酷残暴,暴力倾向严重,曾多次殴打、袭击其他服刑人员,严重干扰监区改造秩序,在打架过程中还误伤执勤民警,致民警牙齿掉落。2015年7月30日,受行政记过处分一次。2016年10月28日调龙潭监狱改造后,王某某对民警有强烈的戒备心理以及暴力倾向,心理波动较大,易受外界事物影响,民警找谈话时经常沉默不语,自我封闭。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情绪易变不稳定,耐挫性差。容易产生焦虑症状,心情易受他人影响,在改造中起伏较大,心理较为脆弱,遇挫折易半途而废。 2.性格孤僻封闭,冲动型强。叛逆性重,自律性差,易冲动,反复性大,遇事缺乏理性思考的能力,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弱。 3. 罪重刑长,对前途信心不足。对漫长的刑期心存恐惧,担心自己不能在父母有生之年重新回归社会。 (四)预期矫正目标 1. 弱化敌对心理。打磨个性棱角,矫治片面错误认识,消除内心抵触心理。 2. 深化规范养成。行为再造,树立正确的改造方向,减少不良行为发生率。 3.改变错误认知。提高法律素养,认罪悔罪,服从管理。 4.重塑健康心态。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重塑正确的价值观念,形成求改造的积极心态。 (五)矫正措施 1.深入分析危险成因,立威、立规、立行,把准矫治的切入点。一是找准性格特点,实施专管专教。根据其暴力倾向突出,自控能力差这一特点,增强其威慑性体验,调入龙潭监狱后即对其实施单独关押,并为其选择蓝色(冷色调)监舍,通过色彩渲染,让王某某在无形中放松情绪,减缓焦虑,增强自控力。单独关押前期,除分管民警外,阻断其一切非必需的语言、文字、人际接触,突出严肃标准的硬环境和严格规范的软环境威压,同时通过安全检查、训诫承诺、危险控制、严格兑现处遇等方法,由外向内施压。二是强化行为规范,增强刑罚体验。针对王某某行为散漫,规范意识差的情况,要求其每天背诵《罪犯改造行为准则》《罪犯一日行为规范》等,加强普法教育和认罪悔罪教育,通过情理相融的方法,帮助其认清犯罪危害,正视改造生活。三是落实全过程攻坚,开展针对性教育。将改造日记贯穿王某某改造全过程,突出对王某某的思想动态进行正向引导,使王某某对所犯错误有所反省,王某某在改造日记中写道:“在以后的改造生活中,我将以学习为主,充分运用好时间,学习知识,改正不良思想,认真参加监区组织的训练,踏实改造,不负亲人与民警的深切教悔。” 2.逐步消解内在阻力,去危、去恶、去患,捕捉改造的闪光点。一是拓宽知识广度,提升认知能力。以信息漫灌为主,滚动开展法治、政策、形势、前途和监规纪律教育,精心选择《识字悟道》《刑法》等必读书目,制订阅读计划,阶段内完成600小时必读书籍阅读。每天写读书笔记、思想汇报、进行小组学习心得交流,阶段内完成100篇专项作业。通过灌输式教育,王某某的认知能力显著提升。二是打磨个性棱角,弱化敌对心理。王某某个性冲动鲁莽、情绪易变、思维狭隘,监区通过限制其活动区域,减少与他犯的接触机会,严格约束行为纪律,打磨其个性棱角。同时,要求其观察监区表现优异罪犯的一日行为,结合自身情况写体会、找不足,促其从思想到行为上的转变。三是实施行为塑造,消除适应障碍。针对王某某好逸恶劳的恶习,开展行为塑造,安排从事洗碗、打扫公共卫生等劳动改造,每天考核其劳动态度及劳动任务完成情况,促其培养劳动习惯。要求王某某每天在日记中记录自己的改造心路历程以及劳动情况,民警每日对其改造综合情况进行日评价,刻画出王某某思想动态及劳动态度的转变轨迹,减少王某某不良行为发生率。 3. 持续巩固矫正成效,回心、回转、回归,夯实转化的关键点。一是实施走读式管理,巩固劳动习惯。为帮助王某某适应普通监区改造,考察前期矫正成果,监狱对王某某实施了“走读式”管理。在六个月的走读式管理期间,前三个月参加无劳动工具、危险性低的碳膜检验劳动,后三个月参加服饰加工劳动,巩固劳动习惯。二是开展个别化矫正,重构认知模型。针对王某某认知问题,攻坚小组民警开展个别化矫正,通过持续的自我评价及他人评价的方式,让其认识到,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都是不一样的,任何人、任何事都有无数种侧面,也有无数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从而反思自身的不足和问题,并慢慢建立起新的认知模型。三是挖掘内在闪光点,激发改造信心。王某某平日休息时间喜欢看书,攻坚小组民警鼓励王某某报考自学考试,并为其购买有利于价值观重塑、心理矫正的相关书籍供王某某阅读,让其写下读书笔记定时与攻坚小组民警进行交流,促其在认知能力及价值观念重塑上得到转变。针对王某某因极高危险等级罪犯不能减刑,而一度丧失改造信心的情况,一方面积极邀请王某某父母、姐姐来监会见,通过亲情感化,让王某某认识到自己要好好改造;另一方面攻坚小组民警持续对王某某灌输“你还年轻,通过积极改造,争取降低危险等级获得减刑机会,未来的人生目标全凭自己努力去实现”。民警的引导鼓励,帮助王某某明确了改造目标,重拾了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两年多的持续攻坚转化,王某某现在能够认罪悔罪,服从民警管理,遵守监规纪律,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积极劳动,尊重他人。2018年12月经省局罪犯危险性评估委员会评估认定,由极高度危险等级降为高度危险等级。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教育转化工作必须探究本源、有的放矢。攻坚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心理因素的影响非常大,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去进行正向引导以逐步化解。而部分心理问题隐蔽性、顽固性较强,只有持之以恒的加强教育疏导,从根本上促进服刑人员转变。二是教育转化工作必须综合施策、宽严相济。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渠道整合资源、多维度合力攻坚,既要坚持原则纠偏指正、更要倾情相助触动心灵,在某些领域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反而有利于更好的发现问题,从而综合施策,这样才能使服刑人员在教育之中诚心悔改,在真情面前重塑新生。三是教育转化工作必须循序渐进、耐住反复。服刑人员实现转化不可能一蹴而就,极高危险服刑人员更是如此,顽劣性较强,必须认清问题的产生是持续的、发展的、变化的,耐得住反复,注意从小切口入手,循循善诱、逐步纠正,从而确保矫正目标的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