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法律援助中心对郭某盗窃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底至11月下旬期间,被告人郭某多次趁被害人胡某、张某、廖某某等家中无人之际,秘密潜入其家中盗窃现金、金饰、玉器等物品,经鉴定盗窃物品价值合计人民币45902元。具体盗窃经过如下:1、2020年9月底10月初一天,被告人郭某潜入被害人胡某家中,从客厅墙壁上的一黑色皮质女士背包内盗得现金人民币4200元。2.2020年10月22日下午,被告人郭某从被害人张某家后门潜入室内,在东南角卧室电脑桌上一白色手提袋内盗得现金人民币5000元。3、2020年10月26日17时许,被告人郭某从被害人张某家后门潜入室内,在东南角卧室桌子上一白色手提袋内盗得现金人民币9100元。4.2020年10月29日18时许,被告人郭某从被害人张某家后门潜入室内,在东北角卧室被子中一白色手提袋内盗得现金人民币6500元。5、2020年11月初的一天,被告人郭某从被害人张某家后门潜入室内,在东南角卧室电脑桌下方一黑色女士双肩包内盗得现金人民币10000元。6、2020年11月初的一天,被告人郭某从被害人张某家后门潜入室内,在东南角卧室桌子下一黑色女士双肩包内盗得现金人民币2200元。7、2020年11月8日下午,被告人郭某路过被害人廖某某家时从后门潜入,在东北角卧室左侧衣柜内盗得现金人民币1000元,在右侧衣柜抽屉内盗得黄金耳环一副,被盗金饰经变卖后得赃款1080元,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1152元。8、2020年11月10日15时许,被告人郭某从被害人张某家后门潜入室内,经翻找后未盗得任何财物。9、2020年11月10下午,被告人郭某从被害人廖某某家后门潜入室内,在东侧卧室床褥下一黑色女士包内盗得玉质平安扣一枚,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100元,后在东北角卧宗右侧衣柜抽屉内盗得玉质手镯一副,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2100元。10、2020年11月18日14时06分,被告人郭某从被害人张某家后门潜入室内,在东南角卧室床上-一白色手提袋内盗得现金人民币4650元。上述盗得款项均被被告人郭某用于个人消费,被盗玉质平安扣、玉质手镯已被侦查机关追缴。 2021年3月2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向第二师法律援助中心发来通知辩护函,请求指派律师为被告人郭某提供辩护。第二师法律援助中心查看通知辩护函并与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沟通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随即第二师法律援助中心对此案件做出了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第二师法律援助中心盖晓华律师承办该案。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开展工作,仔细审阅到案经过等书证、犯罪嫌疑人郭某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全部证据,依法对郭某进行了视频会见。在会见中援助律师告知了郭某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充分保障了郭某的诉讼权利。通过会见援助律师对本案的案情和郭某的家庭情况做了详细了解。援助律师对案件过程进行梳理分析,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一是郭某的行为确已触犯我国刑法;二是确认郭某有无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三是确定该案件量刑所适用的各项法律依据。 本案援助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郭某涉嫌盗窃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应对郭某予以从轻处罚。理由如下:犯罪嫌疑人郭某愿认罪认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要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特别是对其中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一般应当体现从宽”、“对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的精神,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从宽处理。 综上所述,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5902元,数额较大,其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告人积极认罪认罚,应给予从轻处罚。 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内容如下:被告人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意见。援助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据理力争为受援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案件点评】

在本案中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的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应予以从轻处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为受援人依法提供辩护之外也向受援人讲解了盗窃罪等相关法律知识,根据现有证据最大限度的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受援人通过此案了解了更多法律知识,并表示今后一定认真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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