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一、基本情况: 冯某,男,54岁,初中文化,无业,包头市人,入所8个月。2019年3月4日强戒人员冯某敲开分管民警办公室的门,低着头站在门口紧张的说:“我要求调所”。分管民警问其原因,冯某说:“我不想在这个所戒毒了,我想调到其他所”。你想调到哪个所民警问:“我想调到包头所戒毒”。在得到分管民警否定后,低着头离开。此后民警观察该强戒人员较以前有较大变化,经常与同戒发生口角,因一点小事喋喋不休,日常矫治活动有时一言不发,有时爱答不理,表现出明显的消极抵触情绪。2019年4月13日冯某主动书面提出申请,要求给予心理咨询帮助。 二、吸毒经历:冯某自诉:1987年开始吸食毒品,多次受到公安机关处罚。因吸毒经济状况拮据,生活穷困潦倒。1993年9月因筹集毒资抢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1998年3月减刑提前释放。2002年因吸食毒品被包头市公安局决定劳动教养三年。2018年8月17日流窜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吸食毒品被查获,对其尿样经苯丙胺类甲基苯丙胺物质尿液检测板检测结果呈阳性。8月20日投送本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分析与诊断 通过查阅冯某档案,分管民警反馈,了解吸毒史,并依据对冯某目前状况观察了解,以及咨询民警与冯某几次会谈交流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整合,梳理出以下线索: (一)表现症状 近两个月以来情绪波动大,经常烦躁易怒,不能安静下来;因一点小事喋喋不休,多次与同戒发生口角;神经过敏,有时牢骚满腹,表现出对身边的人(戒毒人员和民警)和事的不满和抱怨;有时会失眠,思维活跃,会持久出现一些没有必要的想法,内容多为恐惧担心,自己不能控制;常闷闷不乐,心事重重的样子;失去教育矫治信心,表现习艺劳动和学习中漫不经心;有时觉得胃不舒服,不想去餐厅就餐。 (二)相关资料 1.父母年岁已高,母亲80岁,父亲89岁。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在其强制隔离戒毒后患病)。 2.有一个8岁女儿,由其母亲照顾,担心母亲劳累。 3.因吸毒与妻子感情不和,妻子基本不来所探望,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情亲电话中常和妻子争吵。 4.身体有较明显的缺陷特征,双腿向内罗圈儿很严重,这一躯体特征让其成年后一直感到自卑。因吸毒现在身体很瘦,更凸显这一特征,担心妻子会因此嫌弃自己而离婚。 5.其在公安系统工作的哥哥近期因经济问题被开除公职,并和妻子离异,13岁的儿子归哥哥抚养,现也由其母亲照顾,冯某担心侄儿欺负自己的女儿。 6.其他强戒人员反应,看到其在习艺劳动时悄悄抹眼泪,唉声叹气,询问缘由不愿多谈。 7.心理测试结果:对其进行SCL—90(症状自评量表)测试,显示焦虑分值为218分,SAS(焦虑自评量表)测试,显示焦虑分值为74分,两个心理测试所得高分分值相互对应支持。 (三)分析评估诊断 首先咨询民警用判断正常与异常的心理活动三项原则(1、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2、精神活动内在协调一致性原则。3、个性相对稳定性原则。)确定冯某的心理问题是属于心理咨询工作范围。 在短时间内冯某生活中负性生活事件频发。其父患老年痴呆;女儿和侄儿都由由母亲照顾,担心母亲过于劳累,也担心侄儿欺负自己的女儿;与妻子感情不和等社会生活事件对其产生负面影响较为严重。向分管民警提出调所被否定后,认为是民警对自己的不重视,感到自己孤立无援。这些生活事件产生的不良情绪相互叠加,聚焦大量的哀伤、忧虑、恐惧等负性情绪。一个负性的念头或情绪引发另外一个负性念头或情绪,然后连续不断,思维游走于负性情绪的流沙之中,最初的念头无论多么短暂,都会聚集大量类似的哀伤,忧虑和紧张不安,使其深陷在这个大网中无法摆脱 ,加之对教育矫治环境显然是不满意,造成冯某内心交汇冲突,精神状态陷入全面的困顿,自动激发出消极的自我防御机制,教育矫治活动中表现消极抵触情绪和行为。 从两个相关心理测验量表得分情况分析,两个量表高得分均显示其情绪处于重度焦虑状态(SCL—90的分界值按照中国常模结果,总分超过160分,或阳性项目数超过43项,或任一因子分超过2分,可考虑筛选阳性,需进一步检查。SAS的分界值按照中国常模结果,标准分的分界值为50分,其中50—59分为轻度焦虑,60—69分为中度焦虑,69分以上为重度焦虑),但考虑戒治毒瘾场所环境和管理所具有的特殊性(其量表测试得分分值的分析界定必须考虑这一固有因素),结合其的具体表现症状,评估诊断冯某处于中等程度焦虑情绪状态。属于一般心理问题。 二、咨询目标 根据咨询进展过程,咨询目标分为两个部分: 近期目标: 1.冯某对戒毒场所和民警存在抵触思想和行为,故与之建立良好咨询关系尤为关键,并将这种信任,融洽的人际关系拓展到矫治生活中,改善目前矛盾冲突的人际关系。 2.帮助其对自己的现状有一个正确恰当的清晰分析,认识到自己产生焦虑情绪状态的根源,理性成熟的面对矫治场所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客观问题,作出新的有效行为。 3.引导冯某掌握用放松代替焦虑的心理技能。并且达到自动化模式的熟练程度。 4.真诚配合进行系统脱敏训练,消除或缓解冯某焦虑情绪状态。 远期目标: 帮助冯某悦纳自我,开放自我,完善个性。增强其情绪调控和环境适应能力。提升心理健康水平,以一个健康的,乐观的心理应对现在的强制隔离戒毒生活和回归社会后的生活。 三、咨询过程: (一)首先咨询民警向冯某详细讲解心理咨询原则、目的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做到其完全理解。为冯某提供一个安全自由氛围,让他知道心理咨询中可以袒露自己的软弱、失败、过错、隐私等而无需顾忌,为较好发展咨询关系奠定基础。 (二)中立态度的倾听。引导冯某无任何防御式伪装的倾诉,坦然的表露自己的喜怒哀乐,宣泄情感,以真实的自我与咨询民警交流。咨询民警运用倾听技术建立信任,沟通情感。其吸食毒品时间长达30年,多次受到处罚,生活经历多。咨询民警耐心听冯某没有主题的倾述,在倾听中寻找其心理问题的关系主题。刚开始冯某不知从哪儿说起,表现紧张冒汗,咨询民警帮其拿了汗巾纸,冯某不停的擦汗,一会儿功夫用掉了一盒汗巾纸,为让其能身心放松下来,咨询民警和其聊家常,其慢慢平静下来。涛涛不绝的倾述停不下来,有时是颠三倒四重复叙述,咨询民警始终保持态度中立,耐心认真倾听,不打断,不发表自己对问题的观点,只有一些肢体的语言鼓励其继续倾述。在倾述中冯某多次提到妻子年轻漂亮,担心和自己离婚;如果父亲在自己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离世,自己这么多年吸食毒品,根本没有尽到做儿子的孝心,会自责一生的;想调回包头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因为距离家近一些,母亲可以带着父亲和女儿经常去看望自己。咨询民警在耐心倾听中多次表达出对其理解和积极关注的态度,无条件的接纳和尊重冯某及他的不良情绪。明确表达真诚帮助的态度。拉近了与其之间的情感距离,也让其体验到自己被关注、接纳和尊重。增强其认识自己心理问题及缓解其症状的愿望和解决心理问题的信心。 让冯某明白焦虑具有模糊布局体的特征,焦虑的人往往只知道威胁的存在,但并不知道威胁的真正来源和内容,因而焦虑的人产生焦虑时不知道如何把焦虑消除。对于冯某来说,一定要帮助其认识到他的焦虑情绪是主观的,是可以缓解和消除的。 (三)通过“系统脱敏”矫治,缓解其焦虑情绪状态。系统脱敏疗法的基本原理是:让一个原可引起微弱焦虑的刺激,在求助者面前重复暴露,同时求助者以全身放松予以对抗,从而使这一刺激逐渐失去了引起焦虑的作用。可用于治疗求助者对特定事件、人、物体或泛化对象的恐惧和焦虑。 第一步,熟练掌握放松技巧。 让冯某选择一个自己感觉舒服的姿势靠坐在高靠背沙发上,眼睛微闭,双臂自然搁置在沙发扶手上,引导冯某想象自己置身于令人轻松愉悦的情景中(想象的情景符合冯某的意识和价值观)。例如情景1:陪伴父母静静的坐在海边沙滩上看日落,海平面上橘黄的日落那么的美丽。轻轻的海风温柔的吹拂着面颊,非常惬意。情景2:陪伴妻子女儿漫步在绿色成阴的小路上,草地绿茵茵的,路边还有盛开的不知名的小野花,有红色,有黄色,有白色,听小鸟叽叽喳喳欢快的叫声。然后咨询民警用轻柔,温和,语速略慢的声频引导冯某依次练习放松身体的各个部位,顺序是头面部(重点是头顶部和面部肌肉及牙齿),颈,肩(重点是肩甲),背(重点是上背部),胸,腹部和下肢(重点是十个脚趾)。 第二步,构建焦虑等级。 在咨询民警协助下,冯某构建焦虑等级如下: 0分---在公安系统工作的哥哥因经济问题被单位开除公职并且离异。 10分---身临其境的五原强制隔离戒毒所环境。 20分---表现积极的同戒人员。 30分---分管民警指挥安排习艺劳动或其他矫治活动。 40分---分管民警找自己谈心。 50分---哥哥的孩子欺负自己的女儿,如争夺玩具或推搡自己女儿的情境。 60分---分管民警对自己提出批评或建议。 70分---自己的女儿一直由母亲照顾,哥哥离异后孩子也由母亲照顾,母亲会更劳累,担心母亲身体状况。 80分---想到自己明显的身体缺陷特征。 90分---想到父亲在自己没有强制隔离戒毒结束时死亡的情境。 100---想到妻子向自己提出离婚的情境。 第三步,系统脱敏矫治。 按照冯某自己设计的10个不同情境的焦虑等级,由小焦虑到大焦虑,逐级脱敏,具体操作方法是:让冯某想象的进入和面对评估0分的焦虑刺激事件(在公安系统工作的哥哥因经济问题被开除公职并且离异),并要冯某清楚的想象出这种场景时便做个“OK”手势来告知咨询民警,必须保持这种场景10分钟,不可以回避或停止。每次训练40分钟,实在无法忍受时,用放松的方法使自己放松,直到训练完毕。当冯某确实感到紧张时,让其停止想象。并开始放松训练拮抗当下的焦虑情绪,待焦虑状态缓解后重复上述的脱敏治疗过程。在每次系统脱敏治疗后咨询民警必须与冯某有一个沟通,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就需要接着放松,次数不限,直到冯某如此想象进入和面对刺激事件和情景时不再感到焦虑为止,此时算一个级别的脱敏治疗完成。如此逐级而上。冯某在评估90分和100分的焦虑等级脱敏治疗时,治疗次数均较多,而且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无法忍受的焦虑情绪体验而不得不停止下来。冯某表现身体不停的挪动,脸上肌肉有时会抽搐一下,身体偶尔会无意识的抖动,而且自己没有觉察的咬紧牙关,能意识到,主动放松。治疗延伸到冯某对最高等级(评估100分)的刺激脱敏,并将取得的进步在现实的生活中不断练习,巩固习得的行为模式。 系统脱敏矫治达到了预期效果,冯某的焦虑情绪状态有很好的缓解,对日常的教育矫治活动也不再消极抵触。开始对身边的人和事物有了建设性的认识,主动和其他强戒人员进行交谈沟通。 心理咨询进展到后期,咨询民警培养冯某健康的非焦虑心态,使其明白焦虑并非由实际威胁或危险所引起,告诉冯某要克服焦虑就要培养非焦虑心态,非焦虑心态包括勇气、接纳、宽容、爱等,鼓励冯某“重在行动”,强化日常生活中自己做出改变的有效行为,帮助他制定合理的教育矫治目标,积极参加戒毒场所的各种矫治活动,培养多一些健康向上的兴趣,闲暇时多看书看报,不断的提升自我。
【案例思考】
通过近3个月的心理咨询治疗,冯某基本上缓解了其存在的焦虑情绪状态,行为上有了明显改变,能主动与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平和交谈,特别是在心理咨询矫治中的自我开放,通过脱敏训练后,不再唉声叹气,不再用回避的方法面对客观存在的问题,而是用勇敢的、思考的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缺憾和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开始查阅书籍资料收集父亲疾病治疗的一些信息,帮助父亲寻求最佳治疗方案,而不再是消极的担心恐惧。每天体验到生活充实,心情愉快,情绪也很平稳,对待教育矫治活动也愿意积极参加,乐在其中。有困难或有想法会主动找分管民警沟通,习得了主动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在与分管民警沟通中懂得了许多保养老年痴呆疾病的方法,不再觉得分管民警拿自己不当人看,体验到尊重和关心,随着焦虑情绪的缓解和消除,其睡眠有了较好改善。分管民警反馈,冯某表示不再要求调所,会端正态度,以一个较好的教育矫治心态,积极戒治。 唯物辩证法认为,人的心理与生理、行为是辩证统一的,三者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心理是行为的内在因素,而行为则是心理的外在表现。要想使人的行为得到持久改变,就必须改变人的心理。吸毒人员由于长期吸食毒品这一行为,做为一个“瘾君子”,他们是社会边缘群体,当生活中在短期内出现较多矛盾冲突时,他们往往不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沉静在痛苦纠结中。社会功能的弱化,对于彻底戒除毒瘾是非常不利的,可以说是根基不牢。在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必须恢复这一功能,而社会功能的康复必须通过心理康复来实现。由此可见,强制隔离戒毒不但要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还必须恢复正常社会功能,这是戒毒治疗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