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XX县公证处于2017年10月9日受理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申请,并于2017年10月26日在XX县广电局演播大厅举行XX县易地扶贫搬迁竹林社区安置点公开摇号分房活动时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竹林异地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是针对全县建档立卡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安置的综合性大社区。项目建设业主为XX县城投公司下属的XX城投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城关镇竹林村,紧邻一河两岸,是较大规模的异地搬迁安置点。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18亩,总建筑面积90652平方米,全部为6层荆楚派建筑风格住宅。城关镇竹林安置点交通便利,发展前景令人满怀期待,广大贫困户落户这里,将彻底让他们告别脏、乱、差的居住环境,同时也将为他们提供前所未有的就业、创业机会,让他们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小孩上得起学、老人看得起病,这样才能家庭和睦,从而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同时,家庭稳定,社会才能稳定。 公证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公证工作的参与能及时消除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疑虑,甚至是误解,拉近群众同政府的关系;同时也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进行监督,促使政策在实际之行中更加公正、公平、公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 负责人:鲍某(姓名),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吴某(姓名),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负责人的委托人吴某于二O一七年十月九日向XX县公证处申请办理XX县易地扶贫搬迁竹林安置点摇号分房活动的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核实,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具有承办此次活动的资格,本次活动已取得中共XX县委办公室的批准。本次易地扶贫搬迁竹林安置点房源共有966套,其中50㎡住房238套、75㎡住房287套、100㎡住房297套、125㎡住房144套,共四种面积户型。经审核,参与本次安置摇号分房活动符合政策的贫困户共有966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和公证员李某、XX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吴某、冯某、郑某、摄像人员徐某于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参加了在XX县广播电视局演播大厅举行的XX县易地扶贫搬迁竹林安置点摇号分房活动。活动现场公证员现场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郑某进行电脑操作,冯某从事摇号软件技术指导,共有66名摇号代表现场分68个轮次将上述966套房屋分配给966户,并分别在自己现场点击打印的竹林安置点住房摇号结果上签字确认,摄像人员徐某对摇号全程进行了摄像。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工作人员的签名均属实;本公证书所附68张现场摇号记录上摇号代表和工作人员的签名均属实。本公证书所附光盘1张均为摄像人员徐某现场拍摄,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附:1、《现场工作记录》一份共3页; 2、竹林安置点住房摇号结果共68页; 3、光盘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红安县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