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某九层无电梯居民楼房龄已近三十年,住户大部分是老年人。为解决出行不便,2016年7月,有住户提出增设电梯的建议得到大部分住户特别是高层住户的响应,遂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增设电梯的规划经批准后于11月公示,部分住户尤其是低层住户认为加装电梯的建设、维护费用分摊等不公而强烈反对,集体前往规划部门、街道办和居委会申诉。同意与反对增设电梯的住户时常发生争执,个别高层有老年人家属的住户出于对电梯的迫切需求,不断到有关部门要求及时解决加装电梯问题。
【调解过程】
广州市越秀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在日常矛盾纠纷排查中及时发现,主动介入,多次到居民楼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诉求。2017年1月13日,调委会正式受理此案,并组织同意和反对增设电梯的住户代表、规划部门和街道办、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的调解会。调解员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规划部门人员解释增设电梯的有关程序,住户代表分别发表意见。赞成增设电梯的住户代表表示:为解决高层住户年纪偏大,使用步行楼梯出行不方便的问题,自筹资金在居民楼东侧增设的电梯的申请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公示,符合相关程序;电梯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规划建设,在完善居民楼地下化粪池等其它设施后再建,不影响周边住户出入及采光。反对的住户代表则表示:增设电梯需筹资增建统一的化粪池,影响低层住户的周边环境;电梯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对楼梯口的住户的采光和通风造成很大影响;电梯建成后高层的房屋升值,低层却贬值,造成低层住户的利益受损,应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法》的规定,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纠纷双方各执己见,特别是对低层住户利益补偿问题互不相让,难以达成统一意见。 针对争议,调解员通过摆事实,释规定,讲道理向双方分析指出,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是惠及全栋楼宇住户的好事,在确保安全和尊重住户意愿前提下,得到政府的批准同意;增设电梯后,房屋的市场价值更高,增加的共摊面积得到房屋管理部门的认可,并可惠及全栋楼宇的所有产权人。尽管电梯在采光、噪音等对住户特别是低层住户产生一定影响,通过合适的施工方案,对低层住户适当补偿的办法,可以解决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参与调解会的规划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因增设电梯在居民楼前新建的化粪池一定会按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符合环境卫生标准,不会给大楼居民特别是低层住户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调解员合乎法理,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和利益的情况分析,以及规划部门的专业解答,打消了住户代表们的疑虑,消除了纠纷双方代表之间的对立抵触情绪。 调解会后,调委会对增设电梯施工方案、化粪池修建、消防通道通畅、对低层住户补偿等问题召开协调会,邀请区、街道有关部门与住户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带领住户代表前往已增设电梯的居民小区参观,与小区业主进行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消除住户的担忧。同时,调解员组织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住户家中,收集具体需求,完善增设电梯施工方案,特别是对电梯有迫切需求的个别高层住户,多次反复入户,面对面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的引导和释疑之后,纠纷双方住户代表终于达成共识,并就补偿问题和增设电梯施工方案细节取得一致意见,增设的电梯正按有关规范标准建设中,住户之间又重新恢复昔日友好和睦的邻里关系。
【案例点评】
邻里住户间的矛盾纠纷常见,但往往很细小。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配套的不断完善,为老旧住宅楼宇加装电梯变得越来越普遍。住宅增设电梯是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一项便民惠民举措,在确保安全和尊重住户意愿前提下,各级政府都给予支持,但往往引起高层业主与低层业主,在涉及物权、相邻权等法律关系的矛盾纠纷。要把政府支持的好事做好,解决矛盾纷争,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本案中,调委会协调多部门联动,抓住协调好邻里关系这个关键点,把握各方利益平衡点,搭建协商平台,释法析理,积极消除住户对增设电梯对环境影响的疑虑,在施工方案中充分考虑低层住户的利益,最终消除纷争,使邻里间和睦相处,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