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甄某,男,1986年11月2日出生,小学文化。甄某于2010年3月间伙同他人在迁西等地抢劫作案13起,抢得财务现金共计十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刑期自2010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止。家中父亲常年患有糖尿病,2011年3月突发脑出血后瘫痪在床;母亲身体健康,务农;兄弟三人,大哥、三弟均已成家,务工。甄某于2009年7月与相处一年半的女友结婚,婚后感情很好,2013年4月17日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甄某一时无法面对事实,情绪低落,表示活着已无希望,扬言自杀,抗拒改造。经监区建议并报请教育科于2013年3月21日定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历程:甄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以务农为生,甄某兄弟三人,在家排行第二,三个男孩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压力,生活非常艰辛。童年时代,甄某大哥从小懂事听话,是两个弟弟的榜样,也是父母口中的好孩子,弟弟又年幼,加在中间的甄某,生活上被父母忽略、学习上让父母操心,劈头盖脸的挨训是他童年的最多记忆,对大哥的不服,对三弟的嫉妒深深藏在了他的心里。 2.社会经历:甄某初一没上几天便退学混迹于社会,结交了一些同样不上学的小青年,在这些人中,甄某从小的成长经历,让他比别人显得更加的成熟和有想法,久而久之他就成了所谓的大哥。没有经济来源,家里经济封锁,最终这几个人走上了犯罪之路。 (二)入监改造表现 1.入监伊始:甄某于自2010年9月1日入监后,能够认罪悔罪,积极参加改造,表现较好,多次表示一定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家,给自己新婚的妻子,年迈的父母一个温暖的家。言语中流露出对妻子非常的愧疚,新婚8个月就犯法被捕判刑13年,一时的冲动,就把自己的美好生活葬送,是妻子的不离不弃在精神上的支持,才使自己有信心能够度过十几年的监狱生活。对于年迈的父母,有妻子的照顾,能使自己少一分担忧。通过自己的努力该犯获得2次记功、2次记表扬的奖励,并表示一定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获得改造积极分子。 2.突然的离婚案:甄某把所有的希望和家中的责任都寄托在了妻子一人身上,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妻子向法庭提交起诉离婚,甄某得知消息后,就像变了一个人,情绪低落,脾气暴躁,不参加任何劳动改造。他认为其与妻子感情一向很好,入狱后妻子一直鼓励他,安慰他,是他的精神支柱,上一次接见的时候还和原来一样,怎么突然提出离婚,实在无法接受。甄某在犯群中非常要强,他说:“现在妻子抛弃了自己,又怕同犯看不起自己,现在余刑还有十年多,妻子离他而去,父亲重病,自己活着就是负担,要减刑还有什么意思?所以不如死了算了。”因此甄某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并抗拒改造。 3.抗改之路:离婚后甄某像变了一个人,不再与家人通电话,押犯中谁要提到自己妻子,他就狠狠的看着那个人,像是别人故意取笑他,为这多次与他犯发生冲突,与他犯关系非常紧张。在劳动改造中,甄某消极怠工,产品质量返修率高,为此与线长发生正面冲突,二人均受到集训处理,解除集训后甄某多次扬言要背线长,反正自己无依无靠,光棍一条。对干警的教育一度表现出抵触态度,自暴自弃、自私自利是干警对他的一致评价。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COPA-PI心理测试:该犯性格偏激,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不关心他人。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外界的因素反应过于强烈,情绪变化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他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甄某把自己在狱中的精神寄托都托付在其前妻一个人身上,从自己一无所有闯荡社会,到呼朋唤友,从陌路人到女朋友,到最终托付终身,妻子给了他从没感受过的关心与温暖。入狱后父亲得病,不能尽孝,妻子带其病床前看护尽孝,成了他在犯群中炫耀的资本。前后的落差让他失去了精神寄托,没有了前进的动力。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要站在甄某的角度思考,注意方式方法。 2.性格因素:由于受甄某家庭环境影响,缺乏父母的关爱,哥哥的优秀,家人对弟弟的溺爱让他不服气的同时又自卑,导致甄某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凡事以自己为中心。入监后,自己的生活来源更多的来自自己当教师的大哥,每次打电话要钱都不免被大哥说教几句,虽心生不服,但也要默默吞下。在教育的过程中,甄某经常找一些根本站不住脚的理由,来掩饰自己的过错,同时又绝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最后以说狠话,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为自己找台阶。 3.心理因素:甄某性格属于倔强型,对人和事自以为有自己的评判标准,认为自己的就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冲动,行事鲁莽,不计后果。 (五)教育转化的有利因素 通过甄某以前的改造表现,可以看出他是一名要强的人,是希望成为改造先进分子的。他多次表示对父母的担心,对父亲病情的挂念,又是一个有孝心的人。他在改造分析会上多次剖析自己的罪行,表示犯罪只是因为不懂法,年轻鲁莽,对不起被害人,家人,将来出去后一定加倍偿还。甄某家人对其改造非常个关心,尤其他大哥,多次来监狱接见,并表示积极配合监狱工作。以上几点对甄某的教育改造是非常有利的。 (六)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甄某的现实改造表现,干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甄某尽快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拾信心,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重点部位,危重罪犯包夹监控制度落实到位,对易发生监管事故的库房、厕所等重点部位安排值班员值班,干警每天坚持落实情况,生活区安排两名罪犯耳目对其暗中进行包夹监控,使其时刻不脱管,不失控。生产区,严格落实五人小组的同时,明确前后工序服刑人员为重点犯包夹人员,做到该犯24小时不脱管,始终在我们的视线内。 2.干警经常性找其谈心,分析问题原因,结合当今社会现实情况,以换位思考的方式,让其站在妻子的角度,会如何面对当前现实,如何做出抉择,站在干警的角度,面对这样的罪犯,会怎么想。结合该犯的反思,对其进行正面教育,谈理想,讲人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转变信念,讲述父母的处境,身体状况,激起其内心深处的“孝”字,燃起希望。 3.加强对甄某的关心,特殊时期,有区别的加以对待。由于甄某父亲行动不便,难得接见一次,与狱政科协调,延长甄某亲情回见时间,甄某得病发烧,深夜带其看病。在生产方面,安排劳动量相对轻松,但有一定责任的工种,交给他负责。通过这些事,让甄某相信队长没有放弃他,没因为曾经顶撞队长而记恨,相反还认为他是有价值的人。干警结合这些转变,积极开展亲情教育,与其家属沟通,转变家人对甄某的态度,相互配合共同开导甄某。 4.巩固成果,对甄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教育,关注其每一个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七)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甄某和甄某父亲的病情,让其感受到干警对其关心和照顾。 2.重拾生活信心,对生活,对家人,对社会多一些关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相信自己一定能成为社会能够接纳的有用的人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耐心的劝导,谈心教育,心理干预措施,甄某精神面貌出现了转变,表现积极,表示悔过,并询问减刑事宜,目前甄某已经能够正确面对离婚现实,并积极投入到各项改造中,对干警的工作表示真诚的感谢,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面对挫折一定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的面对,不在走极端。甄某也因出色的完成生产任务,在第三季度得到了记表扬的考核奖励。经监区研究,报请教育科,已于2013年10月26日撤销甄某的顽危犯认定。由于甄某改造表现突出,甄某于2014年12月30日经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唐刑执字第239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减刑10个月。甄某多次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