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程,望花区委、区政府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规范党委、政府决策,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整体联动抓落实,齐抓共管求实效,在法治创建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制定《望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时间节点,细化措施责任,明确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发《望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责任分工细则》,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将要点中的各项内容分解成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保证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有序推进,为区域经济社会转型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外部环境和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坚持依法执政,把牢依法治区“总方向” 望花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依法执政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望花工作的总方针、总基调,积极构建党委统筹揽总、政府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系和推进机制,确保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始终沿着的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是突出党委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核心作用,切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完善《望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制定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人民政协工作两个《若干意见》,在10个街镇(园区)成立政协工作委员会等工作,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法检两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 二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2015年以来,累计召开17次区委常委会议、19次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区相关工作,带头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是聚焦科学民主决策。制定《中共望花区委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望花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7名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为法律顾问。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代理或协助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7件,开展工作合法性审查、论证100余件,协助审查区委、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0余件,及大地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的提高。 四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区委总体工作规划,制定《望花区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集体廉政约谈,切实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下去。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望花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望花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制度设计。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围绕“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全面打造“三宽四强”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 (二)严格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区“硬举措”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区政府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望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成立望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政府部门和各街镇(园区)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望花区政府工作规则》《望花区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政府各项工作逐渐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是全面执行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望花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等各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累计审核备案政府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68件次。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立法征询工作,区政府对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制定并经本级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失效行文件4件、继续有效文件10件、重新公布规范性文件2件,并完成了20余部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区城管局执法大队积极推行“阳光执法”,执法案件满意率达98%以上。强化执法证件档案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年度年审工作,累计组织近5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不断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案件备案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全面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体制机制改革、权力下放等改革重点,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加强执法协调,防止执法脱节。 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抓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严格执行《望花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共参加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5件,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三)保证公正司法,提升依法治区“公信力” 全面支持和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全力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严禁干预司法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区检察院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望花区人民检察院加强监督防止干预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望花区人民检察院加强监督防止干预司法管理办法》,进一步防止干预司法现象发生,为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区检察院不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力度,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及“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区法院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建立了廉政谈话记录簿和干警廉政档案,从制度上排除各种非法律因素对审判工作的干扰和影响,坚决杜绝 “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三是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构建并完善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开展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工作,将办案全程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区法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参审范围,保障人民陪审员实效,从社会各界选任人民陪审员80余人,其中26名专业陪审员常驻法院,全年参与审理各类案件,民商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 四是有效监督司法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最大程度上防范、纠正冤假错案。区检察院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加强对违法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等行为的监督;区法院积极推进庭审公开,落实庭审旁听制度,提前公示开庭信息,确保各类司法活动得到有效监督。 (四)推进全民守法,夯实依法治区“强根基” 在干部群众中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一是夯实领导干部学法。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每年至少一次召开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参加的法治课程,请著名的法律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讲授法律知识,同时利用专题讲座,机关政治学习日等活动定时间、定内容,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是弘扬诚信守法。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素质和本领,多年来,始终坚持“送法去企业”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先后到全区大型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30余次,收到了地区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是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全区各类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狠抓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律大讲堂”作为望花区的法治教育品牌活动,一直都以贴近百姓、服务百姓为宗旨。各司法所把“法律的讲堂”直接设在社区、村屯,不定期开展不同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辖区内资深的法官、公安干警、职业律师等法律专家深入到社区、村屯,用鲜活的案例为居(村)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讲解,并现场解答居(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使法律知识与百姓生活相结合,法律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达到受众群体快速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这种模式具有高效、实际的特点,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近年来,全区共举办法治讲座253次,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90余期,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教育活动80余场次,举办法治文艺演出专场10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5万余份,办宣传栏、板报30余期。组织区直相关单位、部门利用“政务公开日”、“三下乡”等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普法宣传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次。 (五)深化社会治理,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 扎实做好基层调解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围绕科学发展,望花区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以及企业周边环境、学校周边环境、医疗、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的专项依法治理,健全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各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广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加强企业、学校、社区(村)等基层单位的依法管理,依法建章立制,依法规范内部管理,推进政务、村务、企务、校务公开。广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法治文明学校、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有90%以上的基层单位已达到创建标准,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非法集资侵财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相配套的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发挥好公益保安、治安志愿者队伍的治安防范作用,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坚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五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区、街镇、社区(村)、系统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大接访制度,探索和推行下访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推进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的建立,着力强化“事要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特点和效果】
几年来,望花区努力提高政府执法质量和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城区建设;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面向群众加大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打造平安、稳定、法治望花。通过在干部群众中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宪法至上观念,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的自觉性。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提高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原则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依法治区工作理念,全面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先后获得全国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连续多年省级平安区、市级“六五”普法先进区等荣誉,极大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转型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