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陈某某,男,1972年5月8日出生,初中文化,吉林省辽源市人。1996年7月2日陈某某因盗窃罪被辽宁省葫芦岛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十五年,没收财产三千元,2006年3月31日刑满释放;2008年3月3日因犯盗窃罪被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0年3月11日刑满释放;2013年4月9日因犯盗窃罪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14年6月8日刑满释放。2015年6月12日因犯盗窃罪被兴隆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2018年8月17日减余刑出监。 陈某某系四进宫犯, 2016年2月16日入监后表现为:沉默寡言,脾气暴躁,易怒、易冲动,有暴力倾向,情绪极不稳定,有攻击他人,自伤、自残、自杀的危险。同时发现该某服管意识差,自身行为意识差,个体规范意识差,在日常生活中与他犯关系紧张,并且防御心过强,并屡次违反监规纪律却不知悔改。2016年6月13日被确立为狱级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陈某某读过中学,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自认文化程度比大部分罪犯高,而且字写得好,自恃清高。在走上社会以后,和社会上三教九流的人混在一起,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放纵,对社会的认知极度扭曲。浪迹社会多年后,该某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恶习,总想不劳而获,久而久之,对社会产生了厌世情绪,加之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向犯罪道路,虽几次因盗窃判刑入狱改造,但改造并不彻底,反而又沾染了一些恶习,行为和认知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变。 2.改造表现 陈某某自2016年2月16日入监后,自己感觉因为是累犯,干警对其盯防太紧,其他罪犯看不起他,欺负他是外地人,家人也不来探望,感觉每个人都在疏远他。刚入监时,该某不信任任何人,夜里睡不好觉,情绪烦躁,产生了有人想加害于他的妄想症状,甚至打饭时他犯无意碰到他,他都怀疑要伤害他,对生产劳动有抵触心理,长时间不完成生产任务。但是陈某某表示想减刑,想早点回家。 3.心理测试情况 在入监时,经艾森人格测验发现:该某敌对性较强、对外部刺激反映强烈、易怒、对他人缺少信任感。该某未能躲过量表测谎,量表信度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多次入狱,恶习较深,反改造经验丰富。 (2)法律观念淡薄,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难以有正确的认识。 (3)性格暴躁孤僻,不善言谈,教育过程中在情绪和行为方面有严重的抵触表现。 (4)家住外地,离监狱较远,亲人无法来接见,使其心理深感孤独。 5.矫治方案 (1)收集资料,准确掌握犯情,探究缘由,对症下药。 监区成立攻坚小组,搜集陈某某犯情资料,探究其沉默寡言原因。了解陈某某犯罪情况、家庭情况、社会关系、个性心理特征、抗改行径、和改造表现等情况,建立专档资料,寻找抗改原因,并有针对性的谈话,摸索适当的谈话突破口。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究,初步总结出陈某某改造现状的成因。攻坚小组对陈某某进行分析后,决定在政治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等方面入手,通过谈心交流、简单集体劳动、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教育转化工作。 (2)注重以“情”动人,发挥“情”在矫正中的作用,用亲情激发其改造意愿。 充分了解危险分子是转化危险分子的前提,这需要管教干警提前做大量的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应做到“谈”“查”“看”“听”。即:谈社会经历、家庭、改造表现;查档案、判决;看日常表现、精神状态;听联防、包控人、小组长反馈信息。治病要摸准病因,对症下药,管理危险分子也要了解所需,有的放矢。 经摸排发现,陈某某虽然平时遵规守纪意识差,但迫切需要成绩,急需减刑回家;虽然与家人关系紧张很少联系,但是十分在意与青梅竹马的女友的关系,感情较深。攻坚小组从这两点入手,制定改造措施,安排陈某某亲属来狱参加亲情帮教活动,并以女友对他“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为基础,进行谈话谈心攻势,促其树立正确的改造态度,激发了该某的上进心,调动了改造积极性。陈某某表示自己以前错误很深,以后一定好好改造,不辜负监区和家人的期望。 (3)情感沟通,找准切入点,实现共情。 做好危险分子的教育转化,是一个让其正视自己、反省自我进而适应监规纪律的过程,更是一个情感交流的过程。人本主义心理学创始人罗杰斯阐述的“共情”理论,是情感上深入他人主观世界,了解其感受,适用于对顽危犯的改造。现实生活中,危险分子通常缺少情感交流,被其他人处处用有色眼镜看待,他们更需要温暖和关怀,危险分子之所以对管教干警、对他犯怀有疑惧心理、对立情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与管教干警及他犯之间存在着较大的不信任。 通过了解发现,陈某某喜欢书法,而且字写得不错。我们就从这一点入手,通过找陈某某在春节前夕帮监区写对联、鼓励其参加监狱、监区书法比赛等方法,让其看到自己的发光点,并不断鼓励他,找到干警同陈某某的接触入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情感沟通是教育的基础,是打开心灵的钥匙,不厌其烦地教育引导该某,不嫌弃、不冷淡、不歧视,与陈某某建立了信任关系,达到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效果。 (4)反复抓,抓反复,做到持之以恒,彻底规范其改造心态。 监狱干警都知道,罪犯改造工作就是反复抓、抓反复。同样,重点管理犯的转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一群体往往因为养成一些固有的思路和习惯,而给干警的教育转化工作带来重重困难。 陈某某在经过将近一年的教育转化,基本进入正常改造。为了彻底转变该某,攻坚小组明确了对其“反复抓、抓反复”的改造对策,在陈某某改造取的点滴进步时,及时给与肯定;在改造和思想出现反复时,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引导巩固进取心。通过持之以恒坚定的工作态度,使陈某某认识到一个人失足遭受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同一块石头反复绊倒,从而使其改造进入相对稳定状态。 (5)预期矫治目标 消除陈某某紧张排斥心理,提高该某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知度。加强遵规守纪意识教育,减少违规违纪现象。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干警一年教育矫治转化,陈某某能够积极主动地在监区从事编藤生产劳动,内务检查良好,能够熟背《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多次参加队列考核,并取得优异成绩,没有出现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行为,性格比之前开朗,消极紧张情绪已经消除,逐步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通过监区包控干警的共同努力陈某某已于2016年12月15日成功转化,由于后续陈某某表现突出,于2018年8月17日减余刑出监。 【经验总结】 一般来说,危险犯脾气暴躁,改造消极,情绪多变,不思进取的现象比较常见,对管教干警存有一种疑惧心理和对立情绪。这样容易使管教干警把危险分子看作是改造异类,要么对危险分子放之任之,要么对危险分子一味打击。在日常管理中管教干警应善于发现其优点,克服看法上的“偏颇”倾向,把危险分子与其他罪犯同等看待。 在管理危险犯陈某某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一视同仁,出现违反监规纪律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与此同时,及时发现陈某某亮点和长处,对其进行表扬鼓励,使陈某某愿意展现自己的亮点及长处,能够更好的融入到分队的整体改造环境当中。 通过陈某某个案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危险犯固然难以改造,但只要把握他们的转化时机,掌握“适度”,注意“分寸”,仍是可以改造好的。转化危险犯不是通过一件事、一个人在几天之内就可以完成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忌因一时心切急于求成而使改造工作变得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