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中旗海流图镇花园东路社区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花园东路社区成立于2010年12月,辖区面积2、8平方公里,社区公共用房2000平方米。社区下设6个居民小组14个街坊,现有工作人员10人,驻社区干警2名,社区志愿者12名,普法宣传员19人,辖区共有行政企事业单位17个,住户2987户7465人,社区成立以来,始终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受广大居民的拥护和支持。

【任务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 在镇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提下,我们花园东路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6个居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切实做到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为社区普法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创新管理形式,提升宣传水平 一是利用综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日等普法宣传4活动,加强以宪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不同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立以法治宣传为先导,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加大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关乎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突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向他们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使青少年从小树立爱国守法、自立自强的思想。 四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把法治课列入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意识。 五是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将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是落实人防、物防措施,并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针,把普法宣传活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打击和整治各种丑恶现象和不法行为。强化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努力使纠纷解决在基层,消失在萌芽状态。坚持做好失足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依托“七五”普法,结合社区公开栏开展民主与法治宣传教育,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得到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七是按照《考评细则》要求,我们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定重大法治教育活动安排,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调处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报刊,在参加镇里普法集中学习的同时,社区机关每月组织社区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1次,每年组织1次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特点和效果】

通过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使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居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风貌显著改变。居民小区达到道路硬化、环境美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社区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同时,加强文明社区建设与文明家庭争创活动,推行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与赌博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使得广大居民在物质文明得到发展的同时,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也一样得到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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