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1994年2月10日出生,小学文化,河南新乡市人,家住省新乡市牧野区。2017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8年1月11日,被送至河南省焦南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危险性质评估 王某成长父母离异家庭,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在服刑改造中与他犯交流较少,劳动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生产技术,经常完不成生产任务,有逃避改造情况,近期与家人矛盾冲突,情绪波动大,有凶杀倾向。2019年3月6日确定为监狱级挂牌攻坚顽危罪犯,顽危类型为中度危险,顽危性质为凶杀。 (二)转化目标 1.遵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遵守监规纪律。服从警察管理,接受管理教育; 2.能够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三课”教育学习和文体活动; 3.遵守一日生活制度,内务卫生达标; 4.针对王某的脾气暴躁,性格粗野的人格缺失、好逸恶劳心理等问题,进行矫治矫正,使其树立正确的改造观,促进“三观”改造; 5.端正改造态度,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以悔过感恩之心,努力踏实改造。 (三)转化措施 1.加强相关监规狱纪的强化学习,先给其定规矩,让王某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进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增强身分意识和规范意识,促进其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养成自觉改造、自我改造的习惯。 2.采用政策感化教育、法制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其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正确的改造观、人生观,认清犯罪危害,深挖犯罪思想根源。 3.加强心理矫治,养成健康心理,帮助其掌握控制情绪的有效方法,改变其易怒过激且不顾后果的行为处事方式。 4.创新个别教育方式方法,针对王某的学历教育、性格特征、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等情况,创新攻坚转化方式方法,适时调整对策战术,使其以感恩之心改造,以敢于面对现实的勇气改造,不断增强其改造信心、生活的能力。 (四)具体工作做法 一是采用人本攻心法,使罪犯明确服刑改造的目的和服刑身份意识,错误的思想观念得以逐渐转变。人本攻心法是以人为本,以关心爱护、沟通为基础,以转化思想、矫正恶习为前提,对罪犯内心深处的错误观念、思维发起攻击,使其心灵受到触动、醒悟,积极投入改造。王某规范意识较差,言行过激,性格暴躁,是攻坚转化的难点和重点。攻坚小组成员按照教育转化计划,轮流对王某加强思想教育,同时采用了以情感化攻心、以理疏导攻心、以法威慑其心,充分发挥个别教育攻心治本的功能作用。在5月上旬,在谈话教育时,通过询问近期家庭情况,王某表现出对现在家庭状况的关心。“动人心者莫乎于情。”情动之后才能心动。这样就能使教育转化对象产生一种“同体感”、亲近感,增强说服效应。要想让其接受你的观点,只有在感情上接近,让对方探知你的真诚、善意、耐心,你是站在他的立场上为他着想,他才会逐渐接受你的观点。管教警察对罪犯来说虽然是“大权在握”“高高在上”,只要诚心与对方交流感情,一般来说对方是不会拒绝的,要是拒绝也是暂时的。通过此次个别谈话教育,王某对其错误的改造观有所认识,对走上改造的正途有所希望。 二是采用正面灌输法,使罪犯明确服刑改造的目的和服刑身份意识,错误的思想观念得以逐渐转变。根据王某的个性特征,制定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方案和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王某重家庭,讲亲情,采用亲情感化,增强其家庭责任,树立改造目标;不苟言谈,变换沟通交流形式,利用互监组的互帮互助,使其性格逐渐开朗,打开心门,释放压力;逃避劳动,正确引导,使其养成劳动习惯,认知劳动的快乐,增强改造信心;性格内向,多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融入和谐改造生活,培养兴趣,陶冶情操,快乐改造。 三是采用目标激励法,帮罪犯制定改造规划,明确改造目标,并引导王某树立服从管理、遵规守纪、踏实改造的改造观,积极为获得减刑奖励奠定坚实基础。目标激励法是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手段,帮助罪犯确立服刑改造期间及回归社会后的奋斗目标,使之在希望中奋起、为重塑新生不懈努力。王某受过监狱行政处分,渴望早日出狱梦想几乎破灭。通过个别教育谈话,了解王某尚具有减刑渴望,但对减刑奖励存在顾虑,甚至不抱希望。通过实施目标激励法,王某的改造态度发生了逆转,决定向着改造的正确方向前行。6月上旬,王某改造目标不明确,将影响到王某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造当中,并会出现改造反复等情况。针对这一情况,责任警察加强对王某思想沟通、疏导、劝诫,发现其闪光点,转变其错误的改造观、人生观、价值观,矫治其错误的思想认知,树立正确的改造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改造理想,增强家庭的责任心、重获新生的勇气和改造信心,消除因曾违规违纪受过处罚会影响下次减刑奖励的心理顾虑,加速王某的思想改造和心理矫治。他表示,只要踏实改造,发挥自己的闪光点,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取得良好的改造成绩,减刑就有机会,要靠自己去把握和创造。在责任警察的帮助指导下,任犯制定了近期改造规划,根据改造情况,在进行长远规划,依次说明王某对今后的改造有了希望、有了信心。 四是采用宽严相济法,使罪犯认识错误,接受处罚,改正错误,警钟长鸣。宽严相济法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精神上、生活上体现人文关怀,在教育管理上严格依法办事,对罪犯的缺点、错误、消极绝不迁就姑息,亲和力与威仪并举,使罪犯快速端正态度,接受教育。王某在教育转化过程中,有时出现反复现象,譬如在生产中和他犯发生些小摩擦,不听劝阻,还想动手。针对王某这种改造反复情形,在理解的基础上,给予严厉批评、从严处置,使其认识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是监狱的一贯政策,进一步增强遵守监规狱纪的自觉性,促进其自我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治,王某服刑改造意识增强,树立了正确改造理想,对今后的改造有了希望、有了信心,表示一定好好改造,希望早日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