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朱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朱某,女,2000年生,新疆裕民县人,高中文化程度。2020年7月17日因盗窃罪被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朱某2020年9月23日入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朱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朱某父母在其8岁的时候离婚,现在的家庭为重组家庭,家中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但都与朱某不是同一个父母,朱某自父母离异后便与母亲一起在新疆生活。 (2)社会经历:读书期间年仅16岁的朱某结识了第一任男朋友,朱某与其发生关系并怀孕,怀孕后朱某发现男朋友除了她以外还有其他的女朋友,遂与男朋友分手,但是朱某舍不得打掉自己的孩子,没有毕业、怀孕的朱某缺少经济来源,只能在外面借取他人手机盗刷支付宝或窃取他人现金。2017年被抓捕,因怀孕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朱某产生了侥幸心理,在贵阳多地流窜作案,直到2020年7月被再次抓捕。 2、入监改造表现 朱某在2020年9月23日入监后,虽然能够认罪服判,表面上能够听从民警管教,但是在实际劳动改造过程中偷奸耍滑,在岗位上多次与同改发生矛盾,导致被其他罪犯孤立,调离岗位后与同组人员又多次发生矛盾,经常在生产现场争吵,与他人不能融洽相处。 (1)自身原因 因为虚荣心强,在生活苦难时不愿意向父母求助,而是走上歧途;因为家中兄弟姊妹多,喜欢博眼球,在改造中专门打他人的小报告,想要得到民警的关注;因为不信任其他人,在相处过程中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体谅和包容,容易与人发生冲突。 (2)其他原因 朱某在外出读书时,因为缺少父爱找了年龄大自己很多的男朋友,未曾料想却被男朋友欺骗,让原本就缺少安全感的她更加不信任别人。 3、心理行为表现 在对朱某进行人格问卷调查和狱内危险性测评时,朱某有明显的躲避趋势,会主动避开对自己不利的答案,虽然测评下来为正常人格,但是结合现实表现,朱某爱说谎,易冲动,是典型的自私自利人格。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性格因素:由于朱某家庭环境,兄弟姊妹过多,想要得到关注,喜欢博人眼球,因此在生产现场时不专注自己的生产任务,本末倒置,过多的去关注其他罪犯在改造中犯的错误,借此向民警汇报情况,希望民警能够注意到她。 (2)认知因素:因为父母离异后各自重组家庭,导致朱某有被人抛弃的感觉,极度缺乏安全感,在与同改相处的过程中,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3)情感因素:在感情中受到欺骗后,因为怀孕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变得十分以自我为中心,不信任任何人,在与同改相处过程中,不相信她们的话,自私自利,不懂得包容和退让。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朱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朱某尽快放下包袱,转变心态,能够宽容大度、容忍他人、信任他人,树立正确的改造观念。 (1)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朱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细心,定期与朱某进行个别教育谈话,在谈话过程中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 (2)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在其罪犯小组中,所有人都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积极地劳动改造,引导她将目光从其他人转移到自己的改造中;用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 (3)加强亲情帮教。通过情感羁绊唤醒内心柔软,由于朱某的女儿较小,在其入监时还没能顺利地给孩子上户口,父亲再次重组家庭,担心女儿受到虐待。通过与其父亲的电话沟通、每月的信件电话和接见等多种方式,知晓近期女儿的近况,父母也都规劝朱某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把女儿接回身边。朱某得到动力后,积极劳动,利用学习日借取书籍,想要在出狱后能够重新读书,给女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鼓励其参加监狱各类活动,使其获得认同感。朱某年纪小且读过书,普通话标准,鼓励其在监区的文体活动中做主持一职,同时鼓励她参加监狱和监区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朗诵活动,使其通过参加阳光正向的活动来获得别人的关注和认同。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能够良好的与他人相处。 (2)积极参加劳动,转变好逸恶劳、偷奸耍滑的思想,用自己的双手获得成绩。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不断的教育矫治,朱某目前已能够良好的与同改进行相处,能够与他人好好地进行沟通,做到了宽容和忍让,与同改的关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并且能严格规范自己,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劳动改造,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日挣到成绩,争取减刑假释。目前朱某已经获得监狱表扬一次,并即将获得第二个表扬,她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了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罪犯不能只是空洞的讲道理、谈政策,在与罪犯进行谈话时应该深度挖掘她的想法,找到根本性的原因,才能让罪犯转变态度,真正的做到服从管理。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需要通过多种手段来达到目的,常规切有效的手段方法:换位思考,从罪犯的角度来分析原因,了解罪犯的真实想法;亲情感化,让罪犯最珍惜最亲密的人来规劝、开导;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建立良好的改造氛围。这些方法手段虽然是最简单但却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只有自由切换,因人因时灵活应用,多管齐下,才能让罪犯接受,转变观念,才能让罪犯从根本上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从而积极面对自己的改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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