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王某,1995年9月出生,湖南省永州市人,初中文化,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16年9月23日入监,2018年7月减为无期。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分析 1.性格特征 查阅王某的心理测试报告,个性分测验显示:PD1(外倾)3分,PD2(聪敏)为0分,PD3(同情)为4分,PD4(从属)为6分,PD5(波动)为8分,PD6(冲动)为6分,PD7(戒备)为6分,PD8(自卑)为8分,PD9(焦虑)为7分,PD10(暴力倾向)为2分,PD11(变态心理)为1分,PD12(犯罪思维)为6分,L(说谎指标)为1分,S(认真指标)为0分。根据评估,结合日常了解,王某格内向,思维迟钝,缺乏同情心,随群符合、依赖性较强,情绪波动易变、起伏不定,比较感情用事、冲动鲁莽,有很强的自卑感、缺乏自信心,焦虑感较强,犯罪思维一般。 2.成长状况 自幼父母外出打工,王某由爷爷奶奶带大,受到过度溺爱,疏于管教,缺乏关爱,形成了叛逆、非主流的性格。 因幼时父子关系不好,加上其父外出务工摔伤落下病根,造成王父性格脾气变得暴躁,经常与王某发生争吵,王某难以忍受,赌气南下务工。在住旅馆时抢劫旅馆老板钱财,致对方死亡,被判死缓。 3.改造表现 王某劳动改造积极性差,不关心改造成绩及减刑政策。缺乏亲情关怀,内心脆弱,经常感叹流泪,存在自杀倾向。 4.心理特征 (1)死缓刑期长,改造压力大 王某自感要服刑三十年,对减刑期望值低,封闭自己,拒绝与警察沟通,不愿接受关怀。面对劳动报酬额无动于衷,消极对待。 (2)人生阅历少,抗压能力差 王某初次会见后,泪流满面,自述“我那么小,什么都还没有体验过,就在这里坐牢,……”。心理脆弱,缺乏主动思考能力,容易被他犯误导。面对改造困难,经常性选择逃避。 (3)学习能力差,自我实现感弱 王某初二学历,缺乏好学精神,没有改造计划。面对刑期的考验,“化刑期为学期”的教育方式效果不明显。 (二)确立改造目标 1.总目标:理性认识服刑与刑期的客观性,树立改造信心,增强调节能力,安心改造;精心规划“把刑期当学期”的改造目标,提升学习能力,通过阅读积累人文科学知识,练就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培养应对未来出监的生存能力。 2.阶段性目标: (1)以“一人一策”攻坚教育为着力点,建立信任关系; (2)挖掘死缓减无期的法定价值,坚定改造信心; (3)修复“家庭—责任”定义,矫治迷惘困惑; (4)以“陪伴+阅读”式文化改造为升华点,鼓励深度发展。 (三)以一人一策攻坚教育为着力点,建立信任关系 1.建立“一人一策”档案 通过查阅王犯具体案情,分析犯群中对其情况的反映,总结警察管理经验,完善攻坚教育档案。 2.真心倾听,耐心教育,消除阻抗,建立信任关系 通过持续关怀王某心理健康成长,运用“礼”文化熏陶其心灵。王某感受到警察的真诚,开始积极思考,关注生活,主动向警察汇报改造情况。 (四)挖掘死缓减无期的法定价值,坚定改造信心 在王某死缓减为无期期间,加强减刑政策教育,对比限制减刑帮其分析减刑优势,提高对刑罚的认知,坚定其通过减刑达到新生的信心。 (五)修复“家庭—责任”定义,矫治迷惘困惑 王某的错误信念就是父亲对自己的说话态度不好,推断父亲不爱自己,归因于父亲导致自己无所谓的改造态度。 运用“黄金法则”引导王某与不合理的信念辩论,像你希望别人如何对待你那样去对待别人。“你和你父亲争吵几句,你就离家南下务工,不管家人感受,你尽责了吗?”王某答到“没有”,“按照黄金法则,你对家人不尽责,那你家人就不该来会见你”王某答到“对啊”,“那你父母却来会见你了,那该如何解释?”王某沉默了。 教育王某掌握ABC理论,明辨无所谓的改造态度源于漫长刑期,抗压能力弱,适应能力差,缺乏目标,归因于自己无从着手成长自己,即迷惘。 王某找到错误信念的原因后,着手建立明晰改造方向,表示“其他什么我都先不管了,先把工序学好来,保证工时”。 (六)以“陪伴+阅读”式文化改造为升华点,鼓励深度发展。 1.分析未来,重新定义现在,研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通过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知识分享,促其认识到时代在变化,强调学习的重要。鼓励其融入监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研习《弟子规》《太上感应篇》等国学,培养学习之心,为长期学习做好铺垫。 2.倾听分享,拓宽兴趣视野,鼓励深度发展 积极关注王某的学习状况,以“询问+鼓励”的方式肯定其进步,强化学习信心。鼓励其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并通过《培新报》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
【教育改造成效】
王某主动参加劳动改造,遇到问题善于思考,学会自我情绪调整,安心监狱改造生活。 针对年轻死缓类罪犯,以关心为主线,把握可塑性为切入点,建立情感改造模型。 (一)分析罪犯“本我”,整理罪犯成长经历、性格、案情等材料,形成改造的书面策略。 (二)驱动罪犯“自我”认识,引用“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的哲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引入改造,丰富教育改造内容。 (三)肯定罪犯“超我”,搭建改造模范展示平台,营造改造成就感,巩固改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