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武汉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是由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硚口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的品牌公益赛事,旨在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创新引才机制,网罗互联网跨界精英,服务产业创新,推动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2017年12月8日,“第六届武汉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大赛决赛”如期在武汉电视台举行,赛事以“激励原创 放飞梦想”为主题,同时积极响应武汉市委“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和“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号召,应大赛主办方申请,武汉市长江公证处指派两名公证员对决赛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决赛前,公证员向主办方充分了解赛制与流程,与主办方积极沟通比赛流程的细节问题及奖项产生规则,就赛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作出预备方案。决赛当日,公证员率先入场,对现场打分、投票、投影等设备进行检查与演练,赛程中,公证员对现场答题计时,统分排名及投票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复核,确保赛事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结果真实有效,也为维护创新创业的良好城市环境提供了支持。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XXXXXX人力资源局,机构地址:XXX号,负责人: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代理人: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XXXXXX人力资源局于XX年XX月XX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举行的“2017年第六届武汉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大赛决赛”的现场评奖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受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公证处的指派,由公证员XXX、XXX对“2017年第六届武汉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大赛决赛”的现场评奖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根据大赛组委会事先制定的活动方案、程序及比赛规则的规定,由大赛评委评选产生了一等奖XX;二等奖XX、XXX;三等奖XX、XXX、XXX。上述评选过程均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进行,兹证明上述评选全过程符合预先制定的规则和程序,评选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长江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