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因违法变更住所被行政处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2月15日开始已经不在北京市朝阳区建设路万达广场5号楼3001室办公。 2018年1月,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将办公地址搬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232号。截止到2018年4月12日,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仍未向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

【处理情况】

经查明,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上述违法行为属实。有投诉书、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现场检查笔录、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询问笔录、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程东伟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证据佐证。2018年5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决定给予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附: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朝司罚决字[2018]003号 当事人: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主任:程东伟 男 汉族 本机关于2017年12月12日受理了投诉人贺某某等对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及所主任程东伟、方敏律师的投诉。在调查过程中,本机关发现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已经不在北京市司法局登记备案的北京市朝阳区建设路万达广场5号楼3001室。 2018年4月12日,本机关以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涉嫌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立案。2018年4月27日,本机关向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主任程东伟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经调查核实: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2月15日开始已经不在北京市朝阳区建设路万达广场5号楼3001室办公。 2018年1月,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将办公地址搬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232号。截止到2018年4月12日,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仍未向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 以上事实有投诉书、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现场检查笔录、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询问笔录、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程东伟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证据佐证。 本机关认为,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北京首冠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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