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EMSS”体系应对一例戒毒人员突发脑梗死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S)是由“院前急救--医院急诊--ICU”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组建起来的一种急诊急救医学模式。院前急救对争取急症、危重症患者的黄金抢救时间有着重要意义,院前处置还关系到疾病的诊治、后期康复、甚至是生死之差。戒毒场所人员密集,戒毒人员因吸毒导致器官功能多有不同程度损伤,且部分人员因稽延性症状的干扰较社会人员易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突发急危重症的情况在场所时有发生。

【案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许某,女,55岁,文盲。吸毒史(海洛因、冰毒间断交替吸食)三十余年,于2019年12月首次送至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戒毒。入所诉常感头晕头痛,易急躁,夜眠欠佳,对教育戒治有抵触情绪,人际关系差,全身多处(海洛因)注射疤痕,有高血压病家族史。 2、所内医疗干预 许某长年反复吸毒,文化程度低,医疗保健意识淡薄,生活作息不规律,发现血压高十余年也未按医嘱规律服药,血压波动,病情控制不稳。入所体检:BP161/101mmHg,HR:92次/分,余未见明显异常,连续监测3日,血压值皆高,诊断“原发性高血压病”,给予“氨氯地平“(钙通道阻滞剂)与缬沙坦(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滞剂)联用控制血压,因情绪自我调节控制能力差,血压偶有随情绪变化波动。入所3个月后,经规律服药、饮食调节、心理辅导和高血压病防治等相关医疗知识健康教育,许某情绪明显改善,夜眠尚可,血压稳定在正常范围内。转入康复巩固期后能,许某积极参加教育矫治和康复劳动,主动性较入所时进步明显,但因其个性固执,情绪易失控,多次因康复劳动中的小事与人争执,导致血压随之波动,出现身体不适,及时予以服用“尼群地平” “复方丹参滴丸”、吸氧、心理疏导等对症处置,病情尚稳定。 3、突发应急处置 2021年4月25日清晨,许某晨起叠被子时突发晕倒,大队民警立即疏散其他戒毒人员,在确保现场环境安全和初步判断许某无明显外伤的情况下保持其倒下时的侧卧位姿势,所医院医务人员第一时间赴现场,查体:T:36.5℃,BP:142/88mmHg,HR:92次/分,意识尚清晰,多问少答,右上肢肌力1级,右下肢肌力1级,左上肢肌力5级,左下肢肌力5级,右侧指鼻试验、跟膝胫试验欠合作,考虑“脑卒中”,遂将其转移至担架平躺,头稍后仰,吸氧,不停与许某说话的同时,联系当日值班所领导启动所内急危重病患应急预案。 4、医联体救治 所内救护车将许某送至医联体协作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通过绿色就诊通道第一时间行头颅脑CT检查,结构提示“脑梗死”,急诊即拟“急性脑梗死”将许某收治入院,入院予溶栓、抗凝等专科系统治疗,住院4天体检示病侧肌力明显恢复,右上肢近端肌力3级远端肌力2级,右下肢近端肌力3级远端肌力1级,个人生活卫生基本能自理予办理出院,出院按医嘱继续神经功能康复治疗。

【案例思考】

EMSS第一环节“院前急救”的服务模式当前国际上以英-美模式及法-德模式为两大主流,前者主张“将患者向医院转送”,而后者主张“将医院带向患者”,至于何种科学合理,该是根据实际情况来抉择。 本案例院前急救处置为上述两种模式的糅合运用,根据场所实际情况,先是场所医务人员奔赴患者,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处置,后是将患者向所外专业医院转送,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是场所内急危重病患应急预案的及时启动,为急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而作为EMSS第二环节中的“医院急诊”和“ICU”,采取的是依托医联体开辟的就诊绿色通道“加速度”,使得本例患者在最佳溶栓窗口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挽救该患者生命的同时患肢功能也得到最大程度康复保留,让患者日后生活具有自理能力,保障场所安全稳定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戒毒场所“以人为本”的戒治理念。 因此,探索建立完善“第一现场处置——戒毒医疗中心应急处置——场所应急指挥中心+转诊医疗联盟医院救治”本土化的医疗应急体系,不仅予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强劲有力支撑,也将戒毒医疗工作纳入社会公共医疗体系同一篮内不断汲取墙外前沿医疗技术来弥补自身不足,为戒毒医疗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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