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徐某某,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江苏省人,初中文化。徐某某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2010年10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1月投送至南京监狱服刑。服刑期间不服管教,屡犯监规,并企图自伤自残寻衅滋事,2016年6月被江苏省监狱管理局评定为极高危险等级罪犯,同月由南京监狱调入龙潭高度戒备监狱A类监区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徐某某出生于苏北农村,自幼丧父,从小在母亲和姐姐的溺爱中养成任性、自私的性格。初中时因母亲重组家庭随母亲离开苏北老家至新疆读书,技校辍学后在新疆打工。1994年离开新疆在全国多地流浪、打工,从事过建筑工、倒卖火车票、摆烤羊肉串摊等多种职业,曾多次采取撬门入室的手段进行盗窃。2000年11月,因担心其参与盗窃的犯罪行为被暴露,徐某某借故将犯罪同伙顾某杀害。犯罪后潜逃至浙江温州苍南县开车、修车,直至被捕。 (二)入监改造表现 2007年1月徐某某被捕后,在看守所羁押三年多,先后严重违规两次、一般违规二十次、轻微违规二十五次。在南京监狱改造前期,徐某某尚能克制自己,自2015年3月减为有期徒刑后,即屡犯监规,先后十五次因脱离联号、私藏违禁品、争执动手等原因受到考核扣分处理。2015年11月强行脱离联号沿监房外墙避雷线向上攀爬至五楼平台,企图自伤自残、寻衅滋事,被记过处分,徐某某对记过处理不服,拒不认错,拒绝回监区改造,被管控三个月。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思维偏执,人格社会化程度不健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自私自利、功利性强,习惯以自我为中心。 2.戒备心极重,掩饰性极强,与民警交流时往往心口不一,对民警有很强的抵触情绪。在服刑中未达目的前伪装积极,达到目的后即故态复萌,原形毕露。 3.长期混迹社会无正当职业且犯罪后潜逃多年,行为散漫,仇视社会心理突出,漠视监规纪律,抵触监狱的教育管理。社会支持系统薄弱,入监以来从未会见。 (四)预期矫正目标 1.强化规范意识,较好约束行为。强化身份意识和规范意识,减少、消除投机改造心态,引导帮助形成自我约束意识。 2.增强法治意识,促进认罪悔罪。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剖析其犯罪成因及造成的社会危害,促其转变错误认知,积极认罪悔罪。 3.培养亲情意识,增进互助交流。恢复重建亲情关系,培养感受亲情、体察他人、建立友情的能力,帮助其改善人际关系状况。 4.培养兴趣爱好,形成积极心态。培养文明健康的兴趣爱好,挖掘改造中的闪光点,引导体验自我价值实现时的美好感受,形成积极向上的改造心态。 (六)矫正措施 1.集成信息,精细研判,确立矫正目标。一是集成信息,精确画像。徐某某入监后至减至有期徒刑前,改造表现尚平稳。减为有期徒刑后,徐某某改造表现直线下滑,无理纠缠、对抗管教、屡教不改。调入高戒备监区后,民警加强了对徐某某的管控,并设置两名罪犯监督岗观察其行为,发现徐某某善于在语言上攻击、挑衅、唆使他犯,在与民警交流多强调自身身体状况差,要求从宽从优管理,漠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二是精细研判,找准问题。监狱成立以监狱领导挂帅,职能科室与基层监区共同参与的矫治团队,全面搜集信息,召开专门会议,对徐某某情况进行逐项研判,确认徐某某主观恶习深,功利性、伪装性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阻抗明显;社会支持系统薄弱,与家中亲人无联系,对孩子情况较为担忧;改造刑期长,对改造前景不抱希望,改造动力缺乏;内心悲观失望,遇挫易半途而废,改造极易反复,改造难度大。三是立足矫正,确立目标。围绕这些矫治相标靶,攻坚团队确定以强化身份意识、规范意识,改善认知状况,修复社会支持系统,调整改造心态作为徐某某的矫治目标,强化矫治方案的实施,并适时调整矫正策略。 2.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培植改造信心。一是逐步缓解阻抗。实施单独关押,加强管理控制,通过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管理,强化身份意识、规范意识,使徐某某在民警管理上找不到漏洞,在罪犯中找不到市场,促其收敛行为,老实改造。开展多频次针对性谈话,适时辅以心理疏导,帮助其分析改造表现,引导其用正确的方式处理问题,表达诉求。二是逐渐深入引导。在徐某某对监区民警的教育有所接纳的基础上,民警进一步加大个别教育力度,引导其重新反思自己之前的改造行为。要求徐某某通过观察监区表现较好罪犯日常改造行为,结合自身情况写体会、找不足,并根据其特点量身定制一日改造措施,促进其实现从思想到行为的转变。三是增强改造信心。经过一段时间攻坚,徐某某在思想汇报中对存在问题有所认识,并主动提出参加劳动改造,民警及时通过个别教育、队前讲评肯定其转化表现,放大其正向行为,鼓励其多思考、多反省,形成良性改造循环,徐某某改造自信心得到明显增强。 3、细节入手,关心关怀,化解症结。一是关注内心需求。攻坚小组通过个别谈话、监控观察、夹控罪犯反馈等途径,发现徐某某内心十分渴望亲情,思念孩子,迫切希望得到减刑机会。民警因势利导,向其布置了“如何规划今后改造”的思考题,引导徐某某将内心真实感受和当下顾虑与民警交流,为进一步转化教育奠定基础。二是关心改造生活。针对徐某某哮喘、颈椎疼痛情况,监狱及时安排医生进行会诊治疗,最大程度缓解徐某某因病痛造成的困扰;并帮助其解决防尘口罩问题,减少其哮喘发病诱因,民警的关心关怀对徐某某内心产生了很大触动。三是唤醒责任感。为培养其正确的家庭观和责任感,在民警的多次努力下,徐某某的母亲和姐姐带着孩子从新疆来监会见,表达了盼望其早日回家照顾儿子成长的愿望,这是徐某某入监以来首次会见亲人,民警借机引导其树立起早日回归社会照顾家庭的责任意识。针对徐某某大儿子正处青春叛逆期,未能很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情况,民警向徐某某开展青春期知识普及,并积极帮助徐某某对其大儿子作规劝引导,徐某某内心深受触动,有效化解了其长期对社会、对他人的偏见和执念,主动表态愿意努力改变。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针对性教育矫治,徐某某目前能够与他犯和睦相处,积极遵守行为规范,按时完成每日改造任务,改造表现日趋平稳。2018年12月,经省监狱管理局罪犯危险评估委员会评估,徐某某成功实现转化,危险等级降低,现已从高危监区分流至一般监区服刑改造。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一是有效的信息搜集是矫治工作基础。徐某某城府深,个性狡黠,成长经历复杂,全面搜集信息,才能绘制出饱满、清晰、立体、准确的画像,才能更好地认识罪犯,追本溯源,为科学矫正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准确的信息研判是矫治工作起点。从徐某某的改造表现分析,会觉得问题很多,但通过细细分析研判,才能找准问题所在。只有掌握核心问题,才能针对性制订科学有效的矫治方案,教育矫治才能事半功倍。三是激发内在动力是矫治工作关键。真正的改变必然是由内向外的,要达到预期矫治目标,必须了解罪犯内心的真实需求,站在罪犯的角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激发其内在改变的动力,从而使矫治措施能综合发力、持续发力,最终促进其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