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病症戒毒人员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1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由于吸毒人员身体多为衰弱状态,加之执送强制隔离戒毒后所处环境改变、戒断后身心变化等原因,近年来,戒毒场所收治的戒毒人员中屡见疑病症人员。此类戒毒人员深信自己患了某种躯体疾病,经常诉述某些不适,但却与实际健康状况并不符合。疑病戒毒人员往往有三大症状:1.坚定不移的疑病或者先占观念;2.相对逼真的的躯体症状;3.痛苦焦虑的心理体验或社会功能障碍。疑病戒毒人员往往能感觉或体验到躯体症状,即便就诊结果身体无器质性病变,其仍然会坚信自身患有疾病,因此会反复要求就医,自身非常痛苦,也给场所教育戒治工作带来很大干扰。近年来,重庆市南岸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南岸所”)针对此类戒毒人员,不断探索总结针对性、靶向式教育戒治手段方法,在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基本模式框架下,紧紧依托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诊断评估五大中心专业力量,多策施治、综合戒治,有效改善戒毒人员自控适应、情绪管理、抉择应对、社交能力表现,取得较好实效。

【案例基本情况】

李某某,34岁,有十余年的吸食和注射毒品史,身体消瘦虚弱。入所后,该戒毒人员时常自述感到恶心、心悸、心跳加速、胸痛胸闷、呼吸困难,怀疑自己身患多种疾病,很快会面临死亡,情绪时而低落时而亢奋,对于大队的民警和同宿舍的戒毒人员都表现出较强的对抗性,要么不予理睬要么恶语相向,并以“自己反正快死了”为理由撒泼、哭闹、不起床,甚至出现用头撞墙、用衣服上吊等过激行为。针对李某某的身体检查结果和现实表现情况,医生初步判定其患有疑病症,专管民警随即制定方案,决定依托场所五大专业中心力量,给予综合性教育戒治。 (一)戒毒医疗找症结。1.“满足需求”试解惑。李某某现实表现看似没事找事,但精神状态差、注意力分散,是心中有症结的表现。鉴于其多次叙述自己身体差,民警决定从她的关注点着手,“满足需求”,将其带至戒毒医疗中心看病。医生对其进行了详细的问诊,重点询问既往病史及现在的身体感受,该人员声称自己全身都是毛病而且是不治之症。医生做了一系列检查,得出结论为:陈旧性肺结核、骨结核,身体总体情况尚可。李某某情绪异常激动,认为是场所的检查仪器出现问题,甚至对规劝她“相信医生、相信科学”的戒毒人员大打出手。2.“联合症治”寻根源。鉴于该人员对戒毒医疗中心的不信任,于是安排她前往与场所建立医联体共建协议的社会医院就诊,通过戒毒医疗中心医生与社会医院医生“会诊”,一致认为该人员表现出对场所医生及治疗措施的不信任,有强烈的焦虑情绪,与人交流明显减少,精神上出现抑郁状态,这是“疑病症”的典型表现,她的“心病”就是疑病症。3.“对症下药”出药方。找准症结后,社会医院的医生针对该人员患骨结核的现状,要求其定期服药、到期复查,尽量控制病情;针对疑病症,开了常用的抗焦虑和抗抑郁的药物,帮助其改善焦虑、抑郁等症状,并建议治疗以心理治疗为主,药物治疗与康复治疗为辅。在听取了专业医生的诊断后,该戒毒人员表示愿意按照“药方”配合治疗。 (二)心理矫治解心结。按照“药方”,在给其进行药物治疗的同时,场所心理矫治中心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心理治疗。1.“认知疗法”,信念种入。心理矫治中心民警邀请她参加“心理健康辅导”课和团体辅导,减缓其对抗情绪,在她对抗情绪缓解、对心理辅导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安排针对她的个体辅导。通过“认知疗法”,让她知道人的身体经常会有一些不舒服,这是人体的一种保护性反应,但并不是不舒服就是病了,因此不必对自己身体上的不舒服耿耿于怀,通过疏导和认识治疗帮助其建立新的思维模式。2.“森田疗法”,厘清目标。“森田疗法”是消除疑病症的主要方法,心理矫治中心民警通过耐心听取该人员的病情叙述,并对她表示同情,与她产生“共情”,再与她讨论被压抑的痛苦,让她亲自体验感受,缓解紧绷的情绪,达到提高心理素质、陶冶性情的目的。3.“仪器疗法”,预期未来。利用生物反馈仪将她体内的某些生物活动信息记录并反馈给她,让该人员能察觉到体内的生物活动的变化情况,并引导她学习操作这些生理活动达到治疗的目的,潜移默化地让她明白自己并不是身体上的疾病而只是心理上的,通过心理治疗就可以康复,让她逐渐对未来有期盼。 (三)康复训练强体质。在接受心理治疗的同时,康复训练中心也加强了对李某某的关注和治疗,帮助其强身健体。1.给予营养支持。对其膳食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由大队敦促落实,帮助她吸收营养、恢复身体、增强体质。2.渐进式康体。面根据对其身体进行测试后得到的数据,康复训练中心民警制定专门的康复训练计划,先期通过呼吸练习和“梅花五行桩”的打桩练习恢复体力,中期主要带领其进行一些慢运动,培养运动兴趣和运动习惯,后期根据身体恢复情况学习太极、八段锦等,锻炼体魄和磨练意志。 (四)教育矫正助融入。经过持续的跟踪治疗,李某某的精神状况和情绪有很大好转,对抗性减弱,身体素质明显提高,此时,教育矫正中心介入精心施策,帮助其融入正常的管理教育生活。1.“个别教育”暖心扉。大队安排专门管理民警不定时与其沟通,开展个别谈话,舒缓其情绪;组织与她关系融洽的戒毒人员与之建成“一帮一”互助小组,互进互助,尽量使她处于心理健康和情绪愉悦的状态。2.“课堂教学”醒意识。组织其参与法律课程、传统习俗课程、家庭伦理道德课程的现场教学,并进行积极的现场互动,灵活、活泼的教学氛围促进其学习能力与人际交往能力的提高、社会角色的苏醒和懂法守法向善向好意识的重新建立。3“辅助教育”塑自我。鼓励她参加“为武汉加油祈福”或“向逆行者致敬”等辅助教育活动,让她在集体生活中有意识地培养自信、随和的个性,获得更多民警和戒毒人员的赞许与肯定,丰富她的生活情趣,消除她的疑病心态,重新树立自我意识。 (五)诊断评估强信心。根据戒治进程,诊断评估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人员的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行为表现、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通过数据可以看出该人员的各项指标呈现上升态势,戒毒期段和处遇级别相适应,标志着她基本适应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生活。诊断评估中心将阶段性评价情况在大队进行了集体公示,该人员看到自己各方面的变化,感到欣喜和骄傲,对于场所的各类教育矫治活动参与度更积极、配合度更高,也自觉为下一步的戒治定下更高的目标。 通过多策施治、综合戒治,李某某总体情况持续向好,疑病症状基本消失,身体逐渐恢复,情绪更加稳定,随着人际关系的修复,该戒毒人员增强了戒毒信心,对管理和教育矫治活动的配合度都呈良性发展。

【案例思考】

李某某的案例告诉我们,吸毒人员长期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毒品本身对人体的伤害,导致她们生理和心理均会出现各种匪夷所思的症状,特别容易出现“疑病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善于发现戒毒人员的“病”与“非病”、“身病”与“心病”,充分利用五大中心专业力量,精准施策,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矫治效果。 (一)尊重事实,关心关注。戒毒人员是违法者需要被严格管理,但同时也是受害者,对于她们的异常行为特别是过激行为,在专业判断之前,民警要尊重事实,宽容理解,平心静气,真诚友善,指点迷津,与戒毒人员建立彼此信任、和谐融洽的关系。 (二)追根溯源,找准症结。民警对于戒毒人员出现异常情况时不能盲目开展教育矫治,而应第一时间追根溯源,准确掌握戒毒人员异常表现的前因后果,认真梳理每一个诱因,才能为正确选择教育矫治手段提供帮助,必要时必须借助专业力量,让管理教育“不走弯路”。 (三)循序渐进,以人为本。问题的出现往往不是一蹴而就,因此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民警在教育矫治工作中,不能“急功近利”,要遵循“循序渐进”的理念,特别是在难管理戒毒人员的思想情绪问题上,更不要指望一次谈话、一次咨询、一次锻炼就能解决问题。只有针对戒毒人员的问题,多方位调研和思考,兼顾戒毒人员的接受度,制定科学的矫治方案,由多部门频繁联动、沟通协调、逐步实施,并且根据戒毒人员的现实表现,经常调整矫治方案,确保戒毒人员身心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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