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提高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2017年10月27日,东辽县司法局协同吉林省司法厅法宣处、省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和律师,走进东辽县安石镇第二小学,联合举办“法律进校园”以案说法报告会。吉林省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莫长军律师,为安石镇第二小学500余名师生作了题为“远离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报告,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真实案例,教育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在学校营造了“增强法治意识,构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重点宣传内容】
(一)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概念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目前,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未成年人基本特征 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尚未发育成熟,心理也处于不稳定的发展期,其基本特点是意志对行为的控制不够成熟,对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的内部控制和调节不够完善,作决策的考虑因素比较少,喜欢模仿,对世间事物的看法易受环境的影响,比较尖锐激进,做事不够老成持重,没有稳定的处事态度和行为准则,由于受到的打击少,有出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在这个阶段,自我控制力差,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与诱惑,他们违法或进行犯罪行为时很多情况下不一定有预谋,有计划,常常是一时冲动,遇事不冷静思考,冲动冒险而不计后果,所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普法力度,尤其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青少年依法自律的同时,也要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主要的是青少年要自觉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不断修炼和培养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学会保护他人,也学会保护自己,不断地增强自觉抵制犯罪的法律意识。 (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意义 1、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2)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2、社会责任。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祖国和人民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和关爱,他们寄托着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四)强化措施,促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 1、加强组织建设。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青少年为“七五”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落实重点普法措施。在《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文件中,专门就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联合县关工委等部门,以县政法系统和行政执法部门退休老干部为主要力量,成立了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入校宣讲4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万多人次,促进学生学法形成常态机制。 2、巩固扩大阵地。在各学校加强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了法治宣传栏、法治长廊、普法园地等校园阵地。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模拟法庭、警示教育巡展等法治实践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接受现场教育。积极打造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学校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开设校园普法专栏,开展普法征文、手抄报等活动。利用县政府网站、“东辽普法”微信平台,加大青少年普法宣传力度。 3、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到中小学校上法治课,以《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贴合青少年实际的法律法规为主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青少年结对帮扶和普法宣传。组织举办“法治电影进学校”活动,先后到中小学校播放《关爱明天》等法治影片20余场次,引导青少年群体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增强法律素养。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围绕主题,贴近青少年需求。东辽县司法局通过举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和“净化校园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等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主题法治教育活动,有效培养了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激发了青少年学法兴趣,营造了浓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拓展平台,普法活动更有针对性。通过开展课堂教育、法治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拓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帮助青少年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危险和抵御不法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青少年成长过程,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灵活普法,让法治教育成为常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组织县青少年普法宣讲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和法律工作者根据各中小学校学生的学法需求,灵活开展“法治阅读进校园”、“宪法进课堂”、“法治学习分享”、“法治教育场馆参观”和法治报告会等活动,既增强了宣传活动的针对性、趣味性、又有启发性和互动性,使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受到宪法法律熏陶,切实满足了全县青少年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青少年普法教育进入了常态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今后的工作中,东辽司法局将继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科学规划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新时代、新要求,要努力实现新作为。要在工作上贴近中心、服务上贴近青少年实际,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实践,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高素质后备力量,为建设新东辽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