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宏司法鉴定所对检材上印章印文的司法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某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查明案件事实需要,要求对送检检材上“南宁某投资有限公司”印文与样本印文是否为同一枚印章所盖印进行印章印文鉴定。

【鉴定过程】

依据司法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编号SF/Z JD0201001-2010)、《印章印文鉴定规范》(编号SF/Z JD0201003-2010)进行检验。 (一)检材分析 检材为A4纸张大小原件,检材“南宁某投资有限公司”印文为红色印文,印文呈圆形,印文内容清晰可辨,结构和布局完整,印文字体自左向右顺时针环绕“五角星”排列,印文的文字笔画、线条、图案的形态及搭配比例清楚,印文特征反映充分,具备鉴定条件。 经用VSC8000文检仪放大观察,印文字体及边框呈“中淡边浓”的盖印特点,印文颜色浓淡变化过渡自然,图文油墨较浓部位存在挤墨现象,未发现黄、蓝、粉红或品红墨点等打印痕迹,系直接盖印形成。 (二)样本分析 样本为原件,样本“南宁某投资有限公司”印文为红色印文,印文呈圆形,轮廓分明,字体规范,内容清晰,结构和布局完整,印文字体及边框呈“中淡边浓”的盖印特点,印文颜色浓淡变化过渡自然,印文的文字笔画、线条、图案的形态及搭配比例清晰,印文特征反映充分,具备比对条件。 (三)比较检验 将检材扫描成电子图片文件,使用VSC8000文检仪将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同等放大进行重叠、拼接观察,并制作印章印文特征比对表进行比较,发现: 1.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在印文大小规格、形状、文字字体及文字排列组合等概貌特征表现一致; 2.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经图文重叠能完全重合; 3.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在边框及图文线条边缘形态、字体字形等特征表现一致。如检材印文字体及边框呈“中淡边浓”的盖印特点;检材印文边框及“南”、“投”、“公”等字体防伪、露白部位及形态特征;检材印文编码中阿拉伯数字“4”、“5”字体形态特征等,与样本印文相同部位特征表现一致。 以上详见后附《印章印文特征比对表》

【分析说明】

通过比较检验发现,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之间的符合特征质量高,特征总和充分反映了同一枚印章印文的特点。

【鉴定意见】

落款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的南宁某投资有限公司《业绩表》落款右上方处“南宁某投资有限公司”印文与样本“南宁某投资有限公司”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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