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汤某某,男,大学文化,重庆渝中区人。2003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在承接工程、设备采购、拨付工程款、入股企业等事项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27万元,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2015年7月31日投入九龙监狱一监区。服刑至今尚未减刑。 汤某某现年68周岁,体弱多病;服刑以来一直对减刑政策变化存有较大的错误认知。因此思想情绪不稳定,改造压力较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及犯罪经历 汤某某出生在重庆市渝中区,从小接受较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学历水平和专业知识。先后在多个公司担任领导。因思想松动,权力意识膨胀,越过法律底线,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最终走向犯罪道路。 2.现实改造表现 一监区将汤某某作为老病残犯管理,在后勤组劳动改造。 汤某某认为现行减假政策过于严厉,对老病残缺少特殊的物质待遇,缺乏人文关怀。因此一直心怀怨尤,这些情绪尤其从2019年减假政策进一步趋紧以来,变得更加公开和突出,经常流露负面消极情绪;认为自己犯罪是冤枉的,而且法院量刑过重。由于思想压力大,角色转换难,时常休息不好,形成了恶性循环,再加上身体原因,导致经常失眠,其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令人担忧;监区多次找他个别谈话教育,都没有明显改进。 3.心理行为分析 监狱教育中心和监区民警心理咨询师对汤某某进行了心理测试和分析。其SCL-90、COPA-PI、树木人格障碍测试综合评估显示: 一是主观性极强,自以为是,孤傲清高,总是认为自己过去劳苦功高,现在依然睿智高明,别人都不如自己,常爱以长者、导师的身份在服刑人员中发表“高见”,有较强的表现欲望。 二是性格很执拗,固执己见,情绪偏激,缺乏理性,情绪化严重,焦虑感较强,看问题总是抓住一点不计其余,爱对所谓“不利于”自己的小事无限放大,上纲上线,以此作为心理宣泄的渠道。 三是心理很悲观,缺乏追求,没有生活方向,认为自己处境已经坏到了极致,反正死路一条,内心悲观绝望,较多牢骚。 上述问题,综合表现为冷漠,同情心较差,十分固执,情绪波动易变,感情用事,戒备心、自卑感、焦虑感较强,改造难度很大,存在人格障碍,有一定自杀倾向,如任其发展,不及时教育矫治,后果不堪设想。 4.教转症结与难点 (1)年龄因素。汤某某现年68周岁,加之体弱多病,经常头晕、不能起身,代谢功能紊乱,饭量较好但入厕频繁,每餐必须服用药物。 (2)政策因素。汤某某财产刑未执行完毕,按当前政策是无法减刑、假释的;而现在汤某某仍是无期。因此他本人对未来不抱任何希望,常说“安心把牢底坐穿”。 (3)性格因素。入监以来,汤某某由于性格孤傲,性情冷漠,同情心较差,十分固执,自我封闭,而且习惯了自我为中心,生活习惯差等方面与同改差异较大,看谁都不顺眼,人际关系相处紧张,他瞧不起别人,别人也看不惯他,甚至故意孤立、疏远他。因此,长期自我封闭,独来独往,戒备心强,用沉默和冷漠来抗拒民警的心理疏导、个别教育,甚至亲情帮教。 (4)心理因素。汤某某由于学历高、过于自信,产生了谁都不如自己的孤傲心理,并时常流露在同改面前,自我评价高于现实,不容易与他人和谐相处,更不用说建立信任关系。同时认为,自己是用来排除异己的牺牲品。因而,产生了无助和绝望的错觉,对自己生活失去了信心,对前途失去了希望,无法正确面对自己今后的改造生活。 二、教育转化过程 根据以上收集的情况和信息,监狱、监区反复研究后,联合成立心理矫治小组,制定了矫治方案,把分管领导、心理咨询师、“四包”民警、医护人员、亲情帮教等各方力量整合起来,对其实行教育、帮助、矫治,具体做法如下: 1.心理咨询,摸清情况。民警咨询师及时介入,随时了解、掌握汤某某的心理状况及情绪变化。当好汤某某的第一倾听者,反复倾听、鼓励,不断与其进行情感交流。按照心理咨询方案对其开展心理咨询、疏导等相关干预工作,使其心里上的问题得到及时而有效的矫治。 2.民警“四包”,责任落实。监区安排了两位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民警对汤某某负责“四包”工作。经常深入到汤某某所在监舍进行看望、交流,与他进行面对面的心灵沟通,用真心和真诚对他进行感化,使之感受到自己虽然入狱,也并非到了绝望和无助之境,监狱内同样能够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同时,两位民警还及时向监区分管领导和心理咨询师通报相关情况,根据汤某某每个时期的表现情况,及时调整教育矫治对策。 3.关心关爱,融化孤独。监区还安排了几名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与汤某某同住一室,特意与他处好关系,对他进行全面的关心和帮助,倾听他的抱怨与发泄,随时与他交流沟通,让他不再感到孤独,内心不再封闭,并注意逐渐把他的思维向正常的方向引导。同时全面掌握他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4.领导关怀,暖化囚心。监狱坚持每月一次、监区领导每月两次、民警每周一次以上的谈话,全面了解其内心想法和情绪变化,及时解决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使其真切感受到领导的关心,监狱的帮助,让他那颗冰凉的心逐渐得到融化。同时,监区领导对“四包”民警、心理咨询师等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对比较突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全力帮扶,改善身心。春节前后,考虑到疫情期间无法会见及实际物价情况,监狱为服刑人员增加了亲情电话,调整了分级处遇政策,汤某某也符合了宽管级别,每月增加了4个亲情电话,提高了百货消费指标,为此感到非常高兴。与家人可以更多地联系,消费指标提高也改善了其身体状况,保障了营养。春节以来,汤某某情绪更加稳定积极向上。 6.亲情帮教,助推新生。目前疫情模式下,接见帮教已暂停两年多,只能视频会见。汤某某申请视频会见后,监区按程序审批,及时带去视频会见,汤某某与家人交流沟通后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和亲人的殷切期盼,从而激发了他渴望新生的动力,使他树立起积极改造,奔向未来的信心和决心。 7.政策宣讲,打通症结。监狱教育科、刑罚执行科和监区多次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减刑假释政策宣讲,从国家法治建设到执法公信力、从个人服从组织、公民遵守法律等多方面进行教育引导,使其认识到目前减刑假释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监狱还邀请驻狱检察室配合工作,从检方视角理解减刑假释实质化审查的意义,对其理解法律、遵守法律起到了良好效果。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以上这些具体措施的落实,汤某某逐渐克服了冷漠固执心理,消除了不健康的人格障碍,逐渐从无助和绝望的错误认知中摆脱了出来,情绪基本稳定,性格比以前开朗,语言也变得多了起来,还经常向民警汇报思想,与服刑人员之间相处也逐渐融洽,没有发生其他异常情况,也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逐渐树立起对自己未来生活和前途的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深刻体会到,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既要遵循工作的一般规律,以法纪为本,思想领先,又必须要研究具体对象,把握心理特点,找准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对症下药,坚持攻心为上、循序渐进,才能把握最佳的切入点,争取更好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