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3日,一名五十多岁的重庆籍农民工周某拖着肿大的右手,夹着一摞厚厚的资料,痛苦无奈地走进海南省乐东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张行进热情接待,了解案情。 事情发生在2021年3月13日9时左右,农民工周某找到了曾经一起打过工的熟人,经介绍,乐东县尖峰某建筑工地的一木工班组长同意跟着他们一起打工。这天周某为了及早到工地打工,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更没有到所在建筑公司登记备案,便匆匆忙忙到了建筑工地跟着木工班组干活,由于周某对电锯操作不当,不慎将其自己的右手食指锯伤,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第一时间将周某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周某的伤情为手部指伸肌腱损伤,为此,建筑公司也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 周某治愈出院后,要求建筑公司赔偿约三万元赔偿,建筑公司认为周某是班组私自雇佣,没有到公司登记备案不是公司雇佣,周某第一天到工地私自使用电锯,且工作时间还不到一小时就自己锯伤自己,周某不但没有给公司创造价值,反而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麻烦,公司觉得周某要求赔偿数额不合理。 周某受伤后多次找木工班组项目经理公司负责人都没有协商达成共识。由此,周某便踏上了维权路,他多次从海口来往乐东,问题均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周某诉说着自己追偿维权的经历和心酸,并带着最后一丝希望求助于法律援助,希望志愿律师能帮忙调解及早得到赔偿。法援中心经审查认为周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张行进代理此案。 第一次的接待由于双方没到现场而没能进行调解,农民工周某走后,张律师陷入了沉思,对案子进行了反复研究,思量着调解方案,农民工周某这情况确实不容易,从法律上周某应当得到合理赔偿,从情理上周某私自找熟人打工,第一天上工干了不到一小时就把自己锯伤,公司积极为其救治花费不少费用,现在还要求承担赔偿,公司不予调解的态度也是情理之中,周某与公司长达六个月的投诉索赔调解陷入僵持,调解工作的空间余地存在一定难度。于是,张律师与另一援助律师一边安慰周某,一边积极和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双方是否能见面坐下来调解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过律师们的不懈努力、反复沟通,公司终于同意可以见面协商。 2021年8月16日,张律师代表受援人周某与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长达四五个小时的调解,各方就造成事故的责任过错及赔偿数额期望值分歧较大,导致调解工作一度进入僵持,为了化解僵持的局面,张律师耐心地听取双方的诉说、分别征求意见,于情于理于法的认真耐心细致讲解,让双方换位思考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过错,相互理解积极逐步最终达成意向,建筑公司同意支付给农民工周某除已支付的巨额治疗费外,再一次性支付给周某工伤赔偿金人民币伍万伍仟元,周某放弃其它权利。意向达成后已是晚上7点半,然而,周某顾虑协议签订后拿不到钱还有麻烦,表示拿不到钱拒不签字。公司则认为协议签了公司按流程审批付款现在这时间也无法付款,公司也怕转了钱当事人不签协议。由于双方相互存有顾虑,就付款问题使得调解工作又陷入僵局。张行进律师看到这情况,分别征求意见逐个化解顾虑,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一种方式,建议公司想办法凑钱签订协议书当场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周某收钱签字避免不必要麻烦打消各自顾虑,如果接受建议,那么双方第二天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协议签字手续,最后,双方都同意这个方案,张律师根据双方达成的意向和各自存在的顾虑问题,站在各自的角度连夜帮助起草协议转发双方修改补充。 2012年8月17日上午10时许,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拿着凑齐的伍万伍仟元现金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周某又提出害怕现金里面有假钞,无法确认真假不同意先签字,张律师为了让农民工放心,拿到现金不会出现安全问题,提出钱由张律师暂时保管,双方核对协议无误签字并拍照留存,然后双方一起再到银行将钱存入农民工周某银行卡,如有假钱或少钱由建筑公司现场补上,双方表示同意,并在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 协议签订后,张律师陪同双方到农业银行乐东支行将钱一分不少的存入农民工周某的银行卡里,周某从银行里出来激动的说:“这下放心了,终于拿到赔偿金了!要不是您认真负责还不知道要跑多少趟才能拿到赔偿,谢谢您!” 该纠纷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多管齐下的调解,终使这起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理,受到了农民工及建筑公司双方的一致好评,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
【案件点评】
该案例反映出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足,未能充分了解签订劳务合同是对自身权益的有效保障,仍存在相信熟人、相信口头约定等老旧思想,而导致该案例的发生。矛盾双方由纠纷对峙到接受调解,从相互不信任到握手言和,一波三折。双方都存在过失,都存在赔偿或不赔偿的理由,结果会是长期拖下去。 其中的关键词,首先是“耐心”,志愿者律师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表示理解双方苦衷,赞赏双方做出的努力,尤其是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公司积极为其救治花费不少费用。先后多次反复地做说服工作,可谓不厌其烦,“磨破嘴、跑断腿”,让“僵局不僵”,将农民工的“担心”变为“放心”。其次是“技巧”,志愿者律师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让双方换位思考,不失时机地掌握“火候”,在“矛盾点”及时出主意,争取时间,“凑钱签订协议”、“律师暂时保管”、“拍照留存”“陪同双方到银行”等,都对矛盾的妥善处理起到关键作用。第三是“坦诚”,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对双方充分尊重理解,讲实话,讲心里话,将心比心,晓之以理,让双方明白志愿者律师是真心为其着想,为其办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