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散漫型戒毒人员谢某某综合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谢某某,25岁,已婚,小学文化,海南省定安县人。2018年6月由公安戒毒所转送至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是首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谢某某自2012年03月开始吸毒。该员自幼家境优越,父母常年在外经商,由爷爷奶奶养育。由于家中老人年迈,父母常年在外,无法通过正面沟通给予谢某某正确的引导教育。平常的沟通大多是通过电话讨要零花钱,小学尚未毕业便辍学在家,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该员成年后,其父母发现不能再任由其在家混日子,便为其张罗了一门婚事,希望婚姻和家庭的责任能改变该员慵懒的生活态度。但是,婚后该员并未转变以往生活态度,依旧我行我素,严重缺乏责任心,导致夫妻关系恶化。为逃避家庭责任,该员经常夜不归宿,与社会闲散人员游荡,出没于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尝试吸食冰毒,从此便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谢某某自入所以来,民警发现其身份意识不清,性格偏执,行为懒散,态度不端正,抵触教育戒治。区域流转入康复巩固区后,该员的思想仍未转变,总是我行我素,以自身文化水平低为由,不写课堂学习笔记,经常违反课堂纪律,在课堂上嬉笑打闹,还常因为一点小事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口角甚至是肢体冲突,严重扰乱课堂秩序。此行为已严重违反所规队纪,影响了大队正常教育矫治秩序。

【案例基本情况】

经大队队务会讨论决定,由大队教育干事制定四步教育矫治方案,针对戒毒人员谢某某思想、心理、行为养成等方面进行综合矫治,转变其矫治积极性,培养人际协调能力,维护大队戒治秩序。 第一阶段:个别谈话教育,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和情绪疏导。 大队领导和民警通过深入了解该员思想动态,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向谢某某强调了遵规守纪的重要性,戒毒人员要有身份意识,遵规守纪是达到好的戒治效果的重要前提,引导谢某某理性控制自身行为,遇到矛盾冲突要及时向民警报告。 第二阶段:开展心理咨询,促进戒毒人员心理康复。 大队心理辅导站对戒毒人员谢某某进行心理测试与谈话,确定谢某某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向该员讲授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传授社交知识及技巧,教会该员要理性思考,处事冷静,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第三阶段:流转到教育适应区,重新开展所规队纪及行为养成教育。 为了增强戒毒人员谢某某的自我身份意识,提高对毒品的认知能力,使其养成良好的戒治作风。将谢某某从康复巩固区流转回教育适应区,重新参加入所教育。通过队列训练,所规队纪学习,使其身体机能、思维能力、直觉明晰度得到康复,心态上也日趋稳定,能够融入各项教育矫治活动。 第四阶段:开拓教育形式,激发学习主动性。 开展适应性教育,让戒毒人员谢某某了解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矫治目标和方向,帮助其认同并主动适应场所戒治环境。 进行法律法规、毒品危害教育,主要开展《禁毒法》《戒毒条例》《法律常识》等教学,让其了解吸毒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性。传授禁毒戒毒基本知识,帮助戒毒人员了解毒品的特性和危害,了解我国的戒毒体系、戒毒基本格局,掌握预防复吸的基本方法,树立戒毒信心,提高戒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开展部局统编教材《思想道德教育》教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贯穿始终,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开展《戒毒康复教育》教学,促使戒毒人员对康复训练实现“增强意愿、修复个性、掌握技巧、构建习惯”。 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开展《弟子规》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升戒毒矫治效果。 进行文化素质教育。文化教育贯穿整个教育过程,强制隔离戒毒所加强场所戒毒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围绕提高教育戒治质量这一中心任务,营造特色明显的戒毒氛围,从而帮助戒毒人员激发戒毒动机,强化拒毒意识,提高戒毒信心。 开拓趣味学习教育。大队教育民警除开展课堂教育外,通过指导该员选择一些趣味性强、价值观端正的课外书籍进行学习,并积极与其交流书中内容,引导其谈论书中所学知识等内容,激发该员学习兴趣。 通过开展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措施,该戒毒人员开始慢慢转变自己的戒治态度,能正确认识到自身错误,服从大队的管理,戒毒的积极主动性明显增强。在教育矫治方面,该戒毒人员积极参加教育日的教育学习,能够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课堂作业和笔记;在人际处理方面,该戒毒人员人际处理能力明显增强,遇到矛盾能够冷静对待,及时向民警反应情况。 通过近3个月的反复考验,谢某某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健康的心理,人际关系融洽,自控能力有了很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日渐成熟,偏执暴躁的性格也得到改变,学习主动性不断增强,戒毒目标更加明确,掌握了拒毒技巧和防复吸思维,掌握了一定的就业谋生技能,顺利实现了方案制定的矫治目标。一年后诊断评估结果符合正常标准,评估委员会认为谢某在重新构建自我认知体系和价值体系、强化戒毒动机、认知和行为模式方面均有长足进步,已顺利实现戒治目标。

【案例思考】

一是适应场所环境是有效开展个案戒治的基础。初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入所后会表现出种种不适应,容易导致情绪低落,自暴自弃,易与他人发生冲突,不善于与民警沟通。对此类人员开展以适应环境为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能有效解决问题,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场所环境,才能为今后的矫治奠定基础。 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本案对象存在性格偏执、以自我为中心、行为懒散、我行我素等一些典型的心理特质,常会对一些社会规范或者场所制度采取逆反、对抗的态度,这种情况会在矫治过程中经常出现。针对问题,要多采用人本主义的矫治方式,坚持尊重、共情、非指导性的原则,往往会容易与他们沟通,取得比较好的矫治效果。 三是落实民警分工负责制是个案对象成功戒治的保障。在教育矫治工作中责任民警要全天候观察了解性格偏激的戒毒人员思想情绪的变化,善于捕捉细节变化,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一方面能够消除其负面的抵抗情绪,缓解心理压力,另一方面能够让其感觉民警是在关注他的,往往能把信任感延续到整个矫治过程中。 四是执行好戒治方案和计划,凝聚集体智慧是成功的关键。在教育矫治过程中,要按事先制定好的方案或计划定期研究,与队情动态分析、教育矫治质量评估、心灵月记、心理康复、体能康复、医疗戒治等系统方法结合起来,由全队民警进行研判和分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集思广益解决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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