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刘某,女,38岁,初中肄业。被鉴定人刘某经常坐摩的,有一次丈夫发现其被开摩的一男子带去几个小时未归,怀疑其被性侵,遂报警。经民警出警了解,被鉴定人刘某被嫌疑人王某带至家中发生了性关系。因被鉴定人刘某有癫痫病史,并持有精神残疾证,故公安部门委托本所对被鉴定人刘某案发时精神状态及性自卫能力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书证材料: A.据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讯问笔录示:我是跑摩的,姓刘的女子经常租我车子回家,一来二去就认识了。她说她是二婚,她有癫痫病,经常跟她老公吵架发病,说我和她聊天,心情好点就没发病了。下午,姓刘的给我打电话叫我接她,然后我骑摩托车去湾路口接她,随后我将她带到我家,我们发生了性关系,她是自愿和我发生关系的。她还向我要了东西,事后我给了她100元钱,在此之前我还送了一个银戒指给她。自我认识姓刘的女子起,没见她发过癫痫病,她和正常人是一样的。 B.民警对被鉴定人刘某询问笔录示:我和王在他家中发生了七、八次性关系,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我坐几次他的车,在聊天的过程中,我告诉他我的家庭条件困难、夫妻感情不好,我还告诉他我有癫痫病,在长期吃药,王说不要紧,可以做朋友交往。前两次坐王的摩的,他收了我的车费,后来坐他的摩的,他没收我的车费。他要了我的电话,让我不开心的时候去他家中玩,并说给点钱我用。我想可以与他交个朋友,还可以给我钱用,于是我就同意了。那天我在他家中跟他发生了性关系。后来每次他给我打电话,接我去他家里发生性关系。有时候他给我钱,有时候没有给我钱,最多只给一百元钱。今天下午1点左右,王又给我打电话,说给我200元钱,让我去他家“玩”,我知道他说的“玩”是指发生性关系的意思,我因为缺钱用,所以就同意了。我丈夫跟踪我,知道我被王带到他家里了,我丈夫怀疑我被王带到家里发生了性关系,所以就报警了。第一次王抱我、亲我时,我推了他一下,后面几次,他和我发生性关系时我没有反抗,因为他对我还不错,给我买过银戒指,有时我们发生性关系后他会给我一百元钱。 C.民警对被鉴定人丈夫询间笔录示:我看见我妻子在湾子路口上了一辆男子驾驶的摩托车,于是我就产生了怀疑,我在小区外面等着,一直没有见我老婆出来,我怀疑她可能被这名男子诱骗强奸了,因我妻子是精神病人,于是报了警。 D.据所在村村干部反映:刘某是个精神病人,一般的交流没有问题,但在聊一些复杂的话题时,能明显感觉出她有精神疾病,此外她还患有癫痫病,一直在服用抗癫痫病的药物。最近几年突发严重癫痫病去医院就诊有三次,严重时口吐白沫,躺在地上没有意识,发病不严重时就没送医院治疗。 E.被鉴定人刘某出院记录记载:入院、出院诊断:症状性癫痫[强直阵挛发作];颅内感染后遗症。因“反复发作意识丧失、抽搐10年,再发2天”入院。6岁时以“脑膜炎”诊治,遗留记忆力和学习理解能力下降。出院医嘱:维持丙戊酸钠缓释片(德巴金片)早晚各0.25克口服治疗。 (二)鉴定检查:按《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J/Z JD0104001-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状态检查。 一般状况:被鉴定人在警官的陪同下自行步入鉴定室,步态自如,仪容整洁,个人卫生水平较好,年貌相称,在指定的椅子上坐下,意识清晰,接触尚可,检查基本合作,举止尚得体,对时间、地点、人物及自我定向完整,未见做作、拖延、回避、眼神对视等表现。 认知过程:被鉴定人能清楚讲述自己的家庭情况以及与吴某发生性关系的经过及想法。如:我丈夫原来结过婚,因对前妻家暴,故他前妻的娘家将自己女儿接回去了。我们婚后关系不好,丈夫经常打我,如果我没做好事情或没依着他,他就会打我,好多人劝他不要打我,他不听。我丈夫跟湾子里的一位女性沟通蛮好的、谈得来,那个女的经常把我丈夫哄着,叫我丈夫一个人去她家喝酒,还炒菜给他吃,那个女的家里做房子缺两万块钱,让我丈夫去我娘家借两万块钱给她家建房子。我丈夫认为我有精神病、是个傻子,什么都不知道,所以跟那个女搞暧昧关系,虽然我没有证据,但那个女的平时很厉害,打自己的丈夫,却对我丈夫很好,对我丈夫讲话也是轻言细语的,我丈夫跟其他女性没有关系。我患癫痫病有五、六年了,一直在服用丙戊酸钠缓释片,早晚各吃半片,肌酐片早晚各1片,去年到现在一直没发癫痫了。近半个月来,我因跟那个女的打架,我老公不为着我,他把我当个傻子,我心情不好,所以睡不好觉。因为我有癫痫病,会感觉周围人有点看不起我、议论我的病情。今天是警官邀请我来医院的,我知道来这里的目的,我老公脚不方便就没来。我老公打我,我就叫姓王的那个男的送我回娘家,我跟姓王的认识2、3年了,我第一次坐他的摩的就留了电话给他,他叫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去他家玩。他说他妻子在精神病院住院,不在家。我丈夫因我总是坐那个男的摩托车,就怀疑我跟他有关系。那个男的对我说,如果我老公对我不好,就让我做他的媳妇儿,我怕我儿子受苦,所以没有答应他。我觉得那个男的对我好,跟他在一起比较舒服,而我老公家暴我,也家暴我儿子,我想先把儿子养大(此时,被鉴定人情绪低落,哭泣,也感到委屈),责怪娘家人当初不该把她嫁给了丈夫,丈夫不把她当人看,因自己有病,离婚了又能怎样,也不会找到一个好男人。在提及王性男子时,被鉴定人觉得不光彩、不想追究对方的责任,起初否认与该男性有亲密关系,在鉴定人承诺为其保密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姓男子发生了性关系。被鉴定人说,对方没有强迫她与其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认为自己在王某面前比较有尊严,因王某对她讲话时语气较好,感觉自己得到对方的尊重,尽管不怎么了解王某,但觉得跟他在一起很开心,两人在一起是两厢情悦。被鉴定人认为此事对自己没有影响,自己也不怕有影响。被鉴定人认为跟王某发生性关系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开心一点,满足自己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另一方面有报复丈夫的成分。事发后,丈夫常拿此事说事儿,被鉴定人更不愿与丈夫在一起,已分居,打算将来自己出去找份工作,自己挣钱给自己用。以上说明被鉴定人对自己性行为的认知、意义、后果有一定的认识。因为上了避孕环,被鉴定人没担心过自己会怀孕,也没担心过会患性病,说明被鉴定人对女性性知识知晓。未引出明显的幻觉及思维形式障碍,存在先占观念,被鉴定人认为丈夫与湾子里的某个女性有暧昧关系,说湾子人议论她的病情,均是有一定现实基础的,故不认定为妄想。情感表现:检查时被鉴定人情感协调,在谈及丈夫家暴自己时,感到委屈、难过。 意志行为活动:被鉴定人对自己今后生活有一定打算,计划外出工作。 智能检查:被鉴定人记忆力正常,能理解一般的问话,计算力一般,一般常识均知道,反应能力较常人慢一点,对事物的认知叫常人肤浅,动手操作能力可,能正确书写自己的名字。 辅助检查:头颅CT示局部脑萎缩。事件相关电位测试报告示总体认知功能异常。韦氏智商测定示:言语智商72,操作智商90,总智商79。行为观察:被测者问话能答,检查合作,抽象思维能力稍差,思维反应速度稍显缓慢,日常简单运算无碍,动手能力尚可,记忆力未见异常。韦克斯勒记忆量表示:记忆力商数MQ为91分,记忆力水平处于:正常水平。90项症状清单示:躯体化及人际关系呈阳性。汉密尔顿焦虑量表示没有焦虑症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示自理无碍。
【分析说明】
1.关于医学诊断: ⑴据书证材料及调查材料,被鉴定人于6岁时患有“脑膜炎”,后来反复发作意识丧失、抽搐、口吐白沫。曾住过院,诊断:症状性癫痫[强直阵挛发作];颅内感染后遗症。长期维持丙戊酸钠缓释片(德巴金片)早晚各0.25克口服治疗,近两年来,被鉴定人病情缓解,未见癫痫发作。因被鉴定人被一摩的男性带去发生性关系,其丈夫报警称其被人强奸,故公安部门委托对其性防卫能力鉴定 。 ⑵精神科检查:被鉴定人意识清晰,接触尚可,检查基本合作,意识清晰,定向力完整,能自理生活,个人卫生水平较好,检查合作,未见做作、拖延、眼神回避情况。注意力尚集中,问话可答,抽象思维能力稍差,思维反应速度稍慢,未引出明显的幻觉、思维形式障碍及内容障碍,情感尚协调。记忆力基本正常,能理解一般的问话,计算力一般,一般常识均知道,反应能力较常人慢一点,动手操作能力可,能正确书写自己的名字。对自己今后生活有一定打算。对自身疾病有一定认识。懂得怀孕、性病等女性性知识,能基本理解两性性行为性质、意义、后果以及自身性权利。 ⑶辅助检查:头颅CT示局部脑萎缩。事件相关电位测试报告示总体认知功能异常。韦氏智商测定示:言语智商72,操作智商90,总智商79。90项症状清单示:躯体化及人际关系呈阳性。汉密尔顿焦虑量表示没有焦虑症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示自理无碍。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自幼患脑膜炎后继发癫痫,导致智能有所缺陷;韦氏智力测试:79,属边缘状态;精神检查发现被鉴定人有轻微的总体认知功能受损。故被鉴定人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精神发育迟滞(边缘状态)的诊断。 2.关于性自卫能力评定:被鉴定人近一年来癫痫未发作,无明显的幻觉、妄想及病理性逻辑障碍等精神异常的表现。由于被鉴定人长期遭到丈夫的家暴,得不到丈夫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在丈夫面前感到没尊严,夫妻关系不和谐,也较少得到丈夫经济上的支持,故当王某对其讲话语气比较好时,被鉴定人便体验到与其在一起的愉悦感,事后还能得到对方的财物,于是自愿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开心一点,满足生理上的需求和精神上的慰藉,另一方面是为了报复丈夫。被鉴定人并不愿追究对方的责任。事发后,丈夫常拿此事说事儿,被鉴定人更不愿与丈夫在一起,并已与丈夫分居。被鉴定人虽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边缘状态),但被鉴定人懂得怀孕、性病等女性性知识,基本能理解两性性行为性质、意义、后果以及自身性权利。可见,被鉴定人对自身性不可侵犯权利的认识与维护能力是存在的。依据《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指南》(SF/T0071-2020)第5.1条款,被鉴定人在该案中评定为有性自我防卫能力。
【鉴定意见】
关于医学诊断:被鉴定人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边缘状态)。 关于性自卫能力评定:被鉴定人在该案中评定为有性自我防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