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冯某,男,17岁,送入贵州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后经过主管民警专门谈话了解到:冯某在13岁时父母离异,后来父母两人又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法院将冯某判给父亲抚养,但其父亲在平时对冯某的学习和生活成长方面并不关心,而初中辍学后的冯某就浪迹在社会上,期间通过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结识了一帮与自身成长经历类似的辍学青少年,他们每天聚集在一起不是在黑网吧打游戏就是四处游手好闲,迅速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思想。 由于长期缺乏家庭的温暖以及正确的教育引导,再加上无正当经济来源维持平时的生活,冯某就与这帮辍学青少年迅速地转变为违法犯罪团伙,开始在多地专门实施偷窃作案。该团伙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几次之后,因冯某属于未成年人且不是主犯,涉案金额也不大,每次都只在看守所待了没几个月就出来了。之后,冯某与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在酒吧消费享乐时沾染上海洛因,在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行政拘留十五天,冯某察觉到自己已染上了毒瘾,开始一边实施盗窃犯罪活动,一边主动向毒贩购买海洛因,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决定强制隔离戒毒。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因冯某是首次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他在刚入所新收大队时就出现了一些环境不适应的问题,经过心理疏导暂时平稳度过了新收期。一个月后,冯某转入了一大队进行常规戒治模式,开始时,他因为联想到“戒毒=坐牢”,加上父亲在亲情电话中表示对其戒治期间的生活帮助“无能为力”,继而又产生了对环境和人际关系的焦虑与紧张,认为自己已经“无父无母”,不愿意与同班组未成年戒毒人员交流,时常一个人坐在宿舍里面流眼泪。在常规戒治模式半年以来,民警不断鼓励该员鼓起勇气面对戒治上的困难,也安排其参与到成年戒毒人员晚间的读书学习中,该员也尝试积极面对,但仍然不能很好地静下心学习,常常独来独往。 在平时的康复劳动中,该员能够积极参与劳动,但民警发现他更愿意与年长的戒毒人员交流。一天晚上,冯某向一名40岁左右的戒毒人员索要香烟被民警发现制止,在谈话教育中,他认为同班组的未成年戒毒人员思想幼稚,没有什么话可说,反而认为年长的戒毒人员对他更“好”,因为自己没有家人汇款帮助改善生活,而成年戒毒人员就偶尔会给他一些帮助。对此,民警以关心关怀的角度询问他是不是认为大队给予的生活帮助不够?冯某答称并不是觉得不够,而是接受成年戒毒人员的帮助会比接受来自大队民警的帮助要更自然一些。他认为成年戒毒人员中有的像他哥哥,有的还像他父亲,由此不难发现他的行为倾向实际上是在寻求弥补亲情方面的缺失。 戒治期间,冯某参与到一起成年戒毒人员的矛盾纠纷中,发生了肢体冲突。经过民警调查确认冯某没有受到来自成年戒毒人员的暗示与唆使,属于主动参与。当民警问其参与动机时,他只说到:“我知道自己做的事是违规违纪的,但看到‘兄弟’有事也不能视而不见”。实际上冯某所说的说是兄弟只是来自同一个地区、毫无血缘关系的戒毒人员。 此事发生正逢该所刚启动“强制矫行·心学戒毒”工作期间,冯某因为违规违纪受到考核降级的处理,为杜绝冯某今后思想出现更大的滑坡,大队决定对冯某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工作。 (二)确定方案 冯某的主管民警既是教育业务干事也是心理咨询师,大队安排以主管民警主抓对冯某的教育转化工作,同中队的民警对冯某每天的活动进行记录与跟踪,以此协助主管民警。经过将有关资料分析总结,最后将本次方案计划定为:针对未成年人的心性特点,以运用积极心理学的方法作为对冯某的教育转化措施。具体是:第一步以提高思想认知,促进内心成长为主;第二步以正面激励其发挥自身的优点与价值,学会扬长避短,培养具备客观认识自我、反省自我的能力;第三步以最终实现戒治成功,以良好的操守和健康的心态回归社会为目标。 (三)实施过程 1. 以观察法与访谈法客观分析行为背后的原因 经过对冯某既往的行为表现以及教育谈话资料分析后认为冯某主要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思想认知不成熟,有崇拜“江湖规矩”的意识;二是缺乏亲情关怀,使其与成年戒毒人员来往密切以寻求亲情代替;三是需要更有效的引导,加强戒治效果。与此同时,冯某本身也具有一定的优点,首先冯某在康复劳动上面成绩突出,可以表明其具有一定责任观念,能正确对待日常的戒治生活,与故意对抗民警的违纪行为有本质区别;其次冯某在文明礼貌方面做得较好,对待民警的每次教育谈话能做到态度端正,每次谈话后或多或少都有改善,证明有一定的纪律意识,能够服从民警的管教并信任民警。 2. 积极探索对人性优点和价值的研究 “强制矫行·心学戒毒”工作于2017年11月正式启动,当时正值深秋,气温骤降,戒毒人员基本上在晚间回到宿舍后都较为喜欢聚集到活动室收看电视,但民警观察到冯某却表现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首先最具有典型的就是在宿舍内锻炼身体,一会儿做俯卧撑,一会儿做仰卧起坐,前前后后要持续一个多小时,且在每周要锻炼四天左右;其次是针对大队民警给未成年戒毒人员布置的“心学周记”作业当中,冯某虽然字写得不够美观,但他能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对照该所的专题教材《洗心录》写下学习心得,做到了内容真情实感,记录详实认真。 对此,主管民警首先在某天晚上主动去往宿舍找到正在锻炼的冯某,从阳明先生心学文化中的“立志”和“事上磨练”两个角度与冯某坐下谈心沟通,旗帜鲜明地鼓励冯某以锻炼身体为途径,立志实现“健美体态,健康心灵”的目标;其次民警在班组会上当众表扬了冯某认真完成作业,号召其他未成年戒毒人员向冯某学习,并安排冯某担任学习小组长,让他分享学习心得,带动学习氛围。 3. 兼顾个体与社会层面的帮助 主管民警观察到平时冯某在拨打亲情电话时与其父亲联络较多,尽管其父亲对他在生活帮助上也极少,但不难看出冯某对其父亲的认同感较强,亲情渴望明显。 对此,民警主动与其父亲先尝试电话沟通。在开始几次的电话沟通中,其父亲态度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思想。通过交流了解到其父亲对冯某从小较为溺爱,对他要什么给什么,但冯某不好好学习,长期混迹到黑网吧打游戏,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在父母离婚后,冯某不听父亲管教,认为父母成立了各自的新家庭就等于抛弃了自己,于是私自辍学混社会。 结合冯某与其父亲各自的口述信息对比分析,初步显示父子两人在亲情方面存在较深的误会,于是民警在一边关注冯某动态的情况下,一边又加强了与其父亲的联系,也鼓励其父亲与其冯某主动修复亲情关系。经过努力,其父亲同意来所会见冯某。 2017年12月底,冯某的父亲来所探视,在民警的安排下,双方当面坐下交谈了两个小时,经过民警从中调解劝导,两人从开始的互相指责逐渐冷静下来,转变为和谐的交流,最后冯某的父亲与该所成功签下帮教协议。临走时,冯某的父亲还拿出一千元钱委托民警帮忙给冯某上账来作为其“鼓励基金”,冯某见状当即跪地痛哭并为自己的吸毒行为主动向父亲道歉,答应了父亲一定认真学习听从民警教育,争取把毒瘾戒除。双方僵持了长达五年的亲情关于终于破冰。 (四)效果 2018年3月,冯某已经坚持锻炼身体快四个月了,对阳明心学的学习笔记也写完了几个练习本,主管民警还专门组织全体未成年戒毒人员一起给冯某过了18岁的生日。 冯某不仅从最开始面黄肌瘦的模样慢慢变得全身都是结实的肌肉,还带动起一群戒毒人员每天利用业余时间锻炼身体。他主动向民警谈到通过锻炼身体所感受到立志和事上磨练对自己的益处,他说:以往他在社会上因为无知而堕落,加上自己不知道反思错误,最终才在亲情和生活上产生错误的观念而走入歧途,是民警一步步鼓励自己通过学习阳明心学,激励了他在逐步寻回良知之后,感受到自己从思想乃至生活上都发生了积极地转变。逐渐认为向成年戒毒人员寻求亲情归属的做法并没有意义,不如静下心多读书,多锻炼身体,从态度上先戒除毒瘾,认真思考今后回归社会的出路。 对比开展教育转化措施之前,据全体民警观察记录反映:一是自我认知的成长与改善。冯某逐渐减少了与成年戒毒人员的来往频率,在与民警每月的谈话中,以往曾出现过将其他戒毒人员比喻为“兄弟”的意识没有了,转而更多的是去谈自己阅读学习阳明心学和锻炼身体的感受;二是人际关系的积极转变。冯某从喜好独来独往转变为积极地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比如冬季运动会、春节游园会当中,冯某都有靠自己的能力赢得名次奖励,在班组乃至大队当中都起到了积极戒治的榜样作用;三是学会自我激励发挥自身价值。冯某带头学习阳明心学,积极认真地发挥了学习小组长的作用,在大队多次组织的心得体会评比活动中,冯某所写的文字材料均获得了来自大队领导及民警的肯定。 2018年5月份,冯某以150天的满分考核成绩提前解除了强制隔离戒毒期限,顺利地与来接他的父亲一起走向了回家的路。
【案例思考】
在此次案例中,有以下几点总结: (一)家庭帮教(社会层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在此次案例中,冯某所经历的家庭离异、辍学、混迹社会等等,十分具有代表性,大多数的未成年乃至成年戒毒人员都有相似的成长经历,往往是因为家庭亲情过早缺失或因父母的暴力管教导致产生了反社会人格,这必然会使其走向违法犯罪之路。帮助他们修复亲情关系,重新燃起生活信心,实现主动戒毒是十分重要的方式之一。 (二)积极正面的激励帮助不可忽视。类似冯某这样的吸毒人员,他们自我评价低,但自尊心却很敏感,要么可以逞强好斗,要么容易破罐子破摔,心理健康程度均不大理想。作为一线管教民警要担任好执法者这个角色的基础上,还要力求做好一个教育者的角色。能够帮助戒毒人员主动意识到要戒毒,要重新做回普通人,就是在为场所争取真正的稳定。通过此次冯某的案例,说明积极正面的教育方法,对一些戒毒信心不足,自我认知不成熟的戒毒人员而言较有参考价值。 (三)分类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把未成年戒毒人员纳入单独的班组分类管理,对于落实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有效地帮助未成年戒毒人员戒毒起到较好作用。因该所所区环境上的客观条件限制,加上未成年戒毒人员人数不多,目前尚未达到成立专管大队或中队的条件,也就不能完全做到与成年戒毒人员隔离,只能在有限条件下争取做到分类管理,需要随时预防未成年戒毒人员被成年戒毒人员暗示唆使的情况发生。 (四)文化知识教育启发的意义不可忽视。我国的传统文化对于为戒毒人员培养道德意识,实现唤醒良知,重塑人格和灵魂方面具有良好地可操作性。对于鼓励冯某学习的《洗心录》正是由该所根据王阳明心学文化针对戒毒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阅读能力差等特点所专门编写的。在民警对未成年戒毒人员开展文化教育时,《洗心录》以立志、事上磨练、致良知、知行合一为方向,由浅至深地对戒毒人员培养道德观念,起到启发引导的作用。相比单纯的教学某一学科,传统文化教育课程不仅更具有普适性,而且还可以作为戒毒人员的日常休闲读物,在提高学习质量的同时,也促进了戒毒场所的文化氛围建设,对戒除毒瘾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