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何某,男, 1962年11月出生,小学文化,重庆市云阳县人。因犯强奸罪被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2月投入重庆市三合监狱改造。何某已婚,有一继女儿,因服刑,妻子与其离婚无任何联系。 入狱以来,何某虽然缺少高墙外亲人的关爱,在监狱和监区的帮助,民警的关怀和关爱,其他服刑人员的相互帮助下,何某的改造一直顺利。直到今年3月,民警发现,原本改造积极的何某变得沉默寡言、烦躁不安、不愿与人交流,进而出现忽视监规监纪,民警安排的改造任务不积极履行,和其他服刑人员常常会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争执,何某的心理逐渐失衡。根据何某的表现,民警多次进行教育,但何某的改造表现仍没有起色。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症结分析 为了实现对何某的教育转化,监狱成立了攻坚转化小组,民警多次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行为变化的症结。 1.思想原因:何某于2020年11月底要刑释,想到回归社会后生活无着落,思想无寄托,无亲无靠,何某产生担忧心理。加上平时收看新闻和教育中了解到全国正处在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期,对于刑满后的生活何某感到迷茫。 2.认知原因:由于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观念较淡薄,导致他总认为自己犯罪量刑太重,对监狱认识产生了偏见。 3.社会原因:由于自己的犯罪使自己原本和睦的家庭破裂,何某从内心产生了自责,致使其不愿与他人交流,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 4.环境原因:何某从小家境贫寒,文化水平低,服刑意识和身份意识淡薄,行为养成较差,对监狱环境不适应。 5.自身原因:何某性格偏执、孤僻、自卑、固执己见、古板、因循守旧。不易接受新的知识,不易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不善于听取他人合理化的意见和观点,缺乏合适发泄情绪的方式,以自我为中心,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紧张。态度消极,思想包袱较重。情绪多变,自我调节能力较差。 (二)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何某出生在重庆市云阳县一个贫困家庭,由于父亲早逝,母亲改嫁,重组家庭兄弟姐妹多,生活困难,又缺乏父爱,给何某心理带来阴影,加之受教育程度低。 2.社会经历:何某在未成年期间吃穿艰难,从小无人管教,养成不良的生活恶习,到成家立业之年也没有娶到老婆,自己找点用点,全花在吃和嫖上面,也最终导致何某因犯强奸罪入狱。 (三)心理行为表现 何某SCL-90测试结果为 偏执:有时可能固执、多疑,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存在偏激,不能客观、公正、理智看待世界。 恐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类似恐怖症的感受或行为,内心有强烈的不安全感,觉得周围环境不安全,处处充满恐惧。 抑郁:抑郁症状较严重,表现在对事情都没有兴趣、不愿意参加活动,对生活没有信心,甚至感到悲观绝望。面对突发事件不能有效调节自己的心态,遇不顺心事易暴躁。 人际关系:不能主动与周围的人交往,交际能力较差,交际面较窄,常感到自卑、沮丧。 自杀倾向:有一定自杀倾向。 在全面了解、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民警认为何某具有偏执、孤僻心理和抑郁心理的复合特点,且何某有一定暴力倾向,有自暴自弃行为,心理有一定异常,具有一定的现实危险性。 (四)教育矫治方案 通过以上因素分析,结合何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制订了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方案,促使其尽快放下思想包袱,树立其改造信心,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轨道上来,健康回归社会。 1.开展政策宣讲,解除思想包袱。 为了引导何某放下思想顾虑和担忧,民警专门陪他观看国家攻坚扶贫的有关报道,还观看了孤寡老人在养老院生活状况的专题新闻,讲解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科技水平等,增强对国家政策的了解。同时,监狱积极联系地方政府及何某家人,争取得到相关帮助,让何某卸下思想负担。 2.利用亲情帮教,帮助重拾信心。 监区民警与何某大哥联系,希望其大哥在何某刑释当天来狱接其回家。经民警多次联系沟通,何某大哥答应前来接他,这让何某重新感受到亲情温暖,唤起其回归社会后重新生活的信心。 3.实施人文关怀,搭建信任平台。 从心理疏导入手,掌握真实情况和真实心理。通过心与心的交流,打消了何某对民警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引导其找到生活和改造的目标,建立相对信任的交流平台。民警鼓励何某多观看电视,参加文体活动调节自己心情。针对何某失去与亲人联系的情况,在生活上予以关心,帮助协调监舍何某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逐渐融化其内心坚冰。 4.明确罪犯身份,强化行为养成。 成功搭建沟通平台后,民警对何某进行道德品行、法律知识、认罪悔罪教育,帮助其分析犯罪原因以及所犯罪行为给他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强化悔罪意识和身份意识。 5.加强法律学习,重塑劳动观念。 针对何某文化程度较低、法律观念淡薄,重点进行普法教育,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已经建立起的信任平台,灌输劳动改造的观念,促其积极参加力所能及劳动。 6.结合监区实际,创新转化手段。 根据何某向民警汇报思想时表现出的心理烦躁、焦虑、担忧等情况,民警在心理上给予引导治疗,在生活上给予帮助,使其感受到民警和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爱和帮助,从而接纳自己。 7.开展专业治疗,做好心理疏导。 针对何某较为突出的心理问题,采取心理咨询师、监区、监狱领导辅助相结合的方式,分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心理矫正。在此过程中,进行阶段性心理评估,根据现实改造表现和心理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育转化方案。 (五)预期矫治目标 1.重拾改造信心,塑造积极心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挖掘改造中的闪光点,引导其认识自我、接纳自我,从而构建起积极向上的改造心态。 2.通过民警教育和其他服刑人员帮助,建立起良好的亲情关系,树立改造信心。 3.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认罪悔罪意识,减少违规行为,增强自我情绪调控能力。 4.在生活上帮助和民警关怀与心理矫治相结合,让何某尽快消除消极思想,并能积极参与文体活动,与其他服刑人员能够较好的交流沟通,缓解其心理顾虑。 5.提高改造积极性,完成规定的各项改造任务,促进思想转化,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攻坚转化,解决了何某心中的一块心病:“担忧回归社会后自己的生存问题,自己无亲无靠”等问题。在民警的帮助下,何某的大哥和侄女与其进行了电话交流,在刑释当天来狱接其回家,得到有效亲情支撑。通过民警耐心细致的感化教育,心理咨询师的引导帮助,何某的思想悄然发生了改变。 一是思想上消除了顾虑,打消了对生活绝望的念头,表态正确面对现实;二是能主动接受教育,听管服教,遵规守纪;三是对民警的信任度增强,能主动与民警交流;四是与其他服刑人同能和睦相处;五是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消除了自杀倾向;六是在亲人的鼓励下积极参加劳动,何某也表示,下定决心调整心态,重塑自我。 通过此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在监狱这所特殊的学校,不但专业知识要精,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而且要以身示范;要随时做好啃“硬骨头”的思想准备;要时时处处留心观察问题罪犯的言行变化,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从萌芽中对症矫治,达到育人为目的。同时,面对特殊罪犯和刑满前罪犯,要多关注、多辅助、多关怀,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善于分析其心理特点,在详细调查、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找准其心理变化的思想症结,制订出合理的转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