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对“小病大养”戒毒人员教育转化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马某,男,1972年生,甘肃张掖人,未婚,家中无亲人。1996年开始吸毒,1998年至2007年先后三次被劳教,2007年至2019年先后四次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2010-2013年因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6年至2017年因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7-2018年因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9至今仍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戒毒人员马某在2020年12月,因耳朵下方部位出现小疙瘩,民警将其带至所内医务所就诊,医务所民警诊断为皮下囊肿。但马某坚持认为是肿瘤,并以此借口拒绝参加各项戒治活动,经民警多次教育仍无效果。

【案例基本情况】

入所后,马某在组内生活懒散、经常散布消极言论。管教民警与之交谈时怪话连篇,不服从管教,行为养成差。在2020年12月,耳朵下方部位出现小疙瘩后,坚持认为是肿瘤,以此为借口,拒绝参加各项戒治活动,并以此为话题,传播不良言论,小病大养。 (一)原因分析 1.法律意识差。马某多次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认为自己深知戒毒场所内的规章制度,自认为没有被判刑就没有犯罪,吸毒不算什么事。 2.价值观扭曲。认为自己在戒毒场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时所生的疾病,必须由戒毒所将其治疗康复,在解除后,如果身体发生任何不适,也由戒毒场所负全责。 3.三无人员。马某在社会上无子女,虽有亲戚朋友,但都与其无来往。无经济收入,难以在社会上生存,为“维持生计”,多次出入监管场所,所以认为自己生活不下去了,就到戒毒场所中,由政府“管”两年。 4、心理不平衡。认为自己的疾病,所内医务所无法治疗,同时也不相信所内的医疗水平。并以此小病大养,拒绝参加戒治活动,散播消极言论。其真实目的是不想参加康复劳动。 (二)制定方案及实施过程 针对马某小病大养,不参加戒治活动的行为,大队召开大队会议制定以下措施: 1、规范行为,转变观念。为体现戒毒场所规章制度的强制性与严肃性,针对马某的不良行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树立身份意识,强化遵规守纪的必要性。同时告知马某如果其继续保持目前的所做作为,大队将会在分级处遇方面采取“三停”措施,促使其转变错误的思想观念。 2.及时就诊,保存证据。民警继续将马某带至医务所进行检查,由医务所会诊后,最终的诊断结果明确告知马某。在就诊过程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视频记录,同时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打消马某装病的想法。 3、积极救助,多方关怀。由于马某属于“三无人员”,在节假日处遇方面,大队积极给予生活用品等救助,使其感受到关怀与温暖。同时,利用社会医院专家来所会诊的机会,积极联系专家会诊,进一步打消马某心里顾虑。 4、警示教育,正风肃纪。由于马某的行为表现在戒毒人员当中产生消极影响,大队召开戒毒人员遵规守纪教育大会。马某在全体戒毒人员前面做出深刻检查,大会宣布处理决定。 5、严格管控,落实责任。合理调整“三人互监”,挑选戒治态度积极,与其能够相处融洽的戒毒人员成立互监小组,及时提醒其行为养成,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守法意识。民警落实直接管理,及时掌握马某思想及行为动态,同时强化互监小组作用,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向当班民警汇报。值班民警密切关注其动向,加大夜间定时不定时巡查力度。 6、 加强个别谈话。包组民警时刻关注戒毒人员马某思想状况,不定时开展个别谈话,态度诚恳温和,讲政策讲法律,化解马某不平衡的心理状态,鼓励他积极戒治。 7、开展心理咨询。大队心理咨询师采取以人为本的方式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在咨询的全过程中,表现出对马某的充分尊重,与其共情,体会其当时的心情,建立良好关系,获得马某的信任,愿意将心事倾吐,进入咨询境况;用精神分析的方法,了解其成长史,分析其个性形成的原因,及个性的发展;用认知疗法帮助其认识自我,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的看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所在,并制定咨询的方案与目标。 (三)教育矫治效果评价 通过对马某的身体检查和开展多种形式的的教育矫治措施,马某的思想有了一定的转变,表示会积极配合大队的管理工作。大队采取的转化方式是正确的,有效果的,但仍需继续加强管控,保持教育矫治措施的持续性。

【案例思考】

一、处理好“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 管理戒毒人员时,戒毒人员发生违反规章制度、抗改等情况,戒毒人民警察可以采取合法措施强制执行,按制度规范使用警戒具。在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前提下打击危害场所安全稳定的重点人员,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目的,为加强管控戒毒人员、维护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打牢基础。“严格执法”是本职,“文明执法”是纪律。没有“严格执法”为前提的“文明执法”是没有执行力的,反之则是粗犷式管理,达不到教育矫治的最终目标。规范合理使用警戒具与教育矫治相结合,宽严相济,才能达到综合矫治、关怀救治的目的。面对难管戒毒人员小病大养的所作所为,没有强有力的处理措施会使这类人员更加嚣张,甚至出现“硬对抗”,严重破坏戒毒场所的教育矫治秩序。我们要本着严格执法与公正文明执法并行的管理措施,合理规范使用警戒具和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打击危害场所安全稳定秩序的人员,维护戒治管理环境“风清气正”,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二、因人制宜、因事制宜。 每名戒毒人员都有不同的性格、身体状况、生活背景、家庭构成和违法犯罪史,针对不同的戒毒人员具体情况的不同,民警所采取的管控方式也不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拘泥于形式。有的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打击其嚣张气焰;有的需要通过人文关怀与教育矫治相结合才能达到既使其本人知错悔改,并教育警示全体戒毒人员的效果。针对马某这种难管戒毒人员,单靠一般的谈话教育难以取得好的效果。要想管好这类戒毒人员就必须充分了解其成长历程,家庭状况,违法犯罪史等个人基本资料,根据其特点制定管控措施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方案,既有打击震慑又有教育感化,才能达到良好的教育矫治效果。 三、重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所有的管理方式与教育矫治措施都是由民警来完成,因此具有好高的业务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尤为重要。我们要熟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公平公正、综合矫治。在工作当中,尤其是年轻民警要不断学习理论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尤其要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和难管戒毒人员的管理方法,尽快成长,能够在工作中独当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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