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陈某,男,1969年8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2017年6月,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7月7日起至2018年7月6日止。 2017年7月17日,陈某到江岸区司法局报到,由新村街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监管。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在案发前,陈某在单位主要从事电梯安装管理工作,因麻痹大意,安全意识放松,导致发生高坠身亡2人的重大事故。司法所接收陈某后,初步接触感觉陈某性格比较稳重,容易与人交流。但当司法工作人员依据《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告知其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时,陈某对其感到不解,并说:“想不到还这么麻烦,我也是不小心的,不是故意的, 有人说到法院走个程序就行了,结果到你们这里有这么多事?”工作人员意识到陈某对所犯罪行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认罪悔罪法治教育,从根本上着手对其思想改造。 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强了法治教育,要求陈某在学习法律的基础上,多誊写几遍判决书,并对其讲解其触犯的刑法条文,让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是重大责任,“安全无小事”,出了事就是人命关天,就是毁掉别人的家庭。 (二)对陈某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根据陈某的情况,司法所及时制订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一是由司法所长对其进行个别教育,及时纠正陈某对所犯罪行和社区矫正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教育他能够在社会上服刑,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必须要遵守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规定。二是组织陈某进行了入矫宣告。通过宣告,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的教育管理规定,成立了矫正小组,对矫正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三是组织陈某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正反面案例和宣传视频,给其从内心上带来法律的洗礼和事故后果的震撼。 通过教育,效果明显。陈某说:“每次学习,我都是看的胆战心惊,如果不是这次判刑,我放任下去,那就是枪毙十次就救不活那些家庭的顶梁柱啊!”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陈某的特点,认真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 根据陈某所犯罪行及其个性特点,司法所制定了针对性的社区服务安排,组织其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担任安全生产志愿者,每周在建筑工地附近发放宣传单,劝导路人远离施工围挡,并向餐饮场所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陈某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通过运用心理测试,及时了解其心理情况,开展了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观察陈某的平时表现、走访调查等形式,及时掌握陈某的行为特点,并通过个别谈话、集中帮助教育等方式,帮助陈某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不正确心理,要求陈某纠正其不良习惯和不良行为,引导其建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习惯,鼓励陈某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树立生活信心,争做对社会有贡献的好市民。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帮扶情况。 矫正小组成员由街司法所干警、1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社区民调主任(社区矫正志愿者)、陈某的妻子共5人组成。司法所干警担任矫正小组组长,负责全面掌握陈某平时的表现,及时调整教育方法及管理工作措施;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主要负责掌握陈某平时的报到、上交个人思想汇报、手机定位情况、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情况;陈某的妻子及社区民调主任主要负责协助司法所对陈某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陈某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以便司法所能够及时了解陈某的表现情况。 2017年8月,因为旧房搬迁的补偿问题,陈某和妻子发生了激烈争吵,陈某的母亲找到新村街司法所请求进行调解。新村街司法所对这起家庭纠纷十分重视,由所长亲自开展调解工作,矛盾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江岸区社矫局积极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公司,组织对陈某等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进行心理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形成了重点关注、一级关注、二级关注名单。第一次测评,陈某是重点关注对象。心理咨询师随即对其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运用社会学和心理学方法,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心理重建。第二次测评,陈某是一般对象,心理发生了显著变化。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陈某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已半年有余,精神状态有了很大的改观,现在能够按照要求到街司法所报到,每周主动参加社区服务活动,按时参加街司法所及江岸区司法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定期上交个人思想汇报,每周进行电话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社区、社区警务室和家访,多数受调查人员认为陈某在矫正期间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能够遵规守纪,没有发现不良行为或异常表现,还经常帮助小区的孤寡老人做家务,看到小摊小贩在用煤气,陈某总是耐心劝导他们注意安全,不要乱用,并且用自身的案例警示他们不要走他的老路,大家都说陈某变了,成了一个热心肠的人。
【小结(或反思)】
在本案例中,司法所更注重社区矫正的“治本”作用,突出教育矫正的核心作用,制定矫正工作方案,针对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心理敏感,自卑、较偏激等特点,运用社会学和心理学方法,加深其对犯罪的认识,进行针对性的心理重建,使其放开心扉,重新认识了自己,重塑其健全的人格,积极融入社会,努力将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