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陈某,男,1990年1月出生,未婚,安庆怀宁县人,小学文化,累犯。2006年11月至2008年4月,因抢劫罪被判二缓三;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因故意伤害罪而入监服刑;2010年8月,该犯再次因抢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他人等罪名,再次被判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2011年2月26日入监服刑。该犯入监后多次发生打架斗殴和自伤自残行为,自卑封闭,独来独往,劳动改造消极,行为极为异常。2011年6月,该犯被确立为监狱级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陈某从小由奶奶带大,养育中溺爱和暴力并存,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父亲性格暴躁,母亲性格内向,对孩子情感淡漠。兄弟两人,排行老二。2000年,其母服毒自杀,陈某当时10岁亲眼目睹并实施抢救。成年后,陈某经常打骂爷爷,2006年爷爷服毒自杀且留下遗书指责陈某。在第二次犯罪服刑期间,陈某曾实施割腕、吞螺丝钉自杀自残行为。 (2)社会经历:该犯小学毕业后曾随父亲做馒头生意,但吃不得苦,并与继母相处不好,外出打工,干过服务员、学过理发等,均不持久,后结交社会闲散人员,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2.入监改造情况 陈某入监后,改造极不稳定,脾气暴躁,易激惹,人际关系紧张,多次发生打架斗殴和自伤自残行为,自卑封闭,独来独往,劳动改造消极,行为异常。为此,监狱专门成立转化小组实施攻坚转化,心理咨询师介入开展心理咨询,逐步了解该犯的真实想法及心理行为成因。 (1)法律意识淡薄:陈某从小家庭教育缺失,由于只有小学文化,法律常识匮乏,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意识。 (2)家庭原因:陈某成长中创伤经历多,对人格造成严重影响。入监后无人会见,父亲再婚,常年在辽宁做馒头生意,哥哥外地打工,家中只有八十多岁的奶奶,没文化,只和奶奶电话书信联系,支持系统匮乏。 (3)自身原因:该犯主动申请心理咨询,自述晚上不敢独自一人上厕所,害怕身后有鬼;睡眠困难,非常痛苦;自卑、胆小,怀疑自己有病;不善与人交往,常发生冲突;左脸纹有蝎型纹身,担心被人看不起,认为纹身是造成心理障碍的根本原因,着急就医摆脱现状,以上症状严重影响改造生活。 3.评估与诊断 (1)心理测试: 艾森克个性测验:个性内向,情绪不稳定,脾气急躁,易怒,遇到挫折和压力容易粗暴、冲动、向外攻击不顾后果。过后虽然会后悔,但容易重犯。精神质P分偏高,提示人格可能出现偏移; 抑郁自评量表:有中度抑郁症状; 焦虑自评量表:有轻度焦虑症状。 (2)综合诊断: 边缘性人格障碍主要以情绪、人际关系、自我形象、行为的不稳定,并且伴随多种冲动行为特征,是一种复杂又严重的精神障碍。按照精神分析理论,边缘型人格障碍病人的内心主要冲突起源于前俄期(口欲期),陈某早年生活经历中有明显的母婴关系紊乱。陈某母亲在其十岁时自杀身亡,在此之前有多次的自杀行为,可能患有抑郁症。该犯出生后七个月就由爷爷奶奶抚养,父母外出打工。面对奶奶的溺爱与暴力的教养方式无法加以整合,使他的内心处于一种矛盾状态,这种矛盾情感使他从未有过彻底的安全感,导致人格的分裂,无法将好与坏融合,无法对世界产生统一和综合的观念。加之幼年当女孩养育,形成双重人格的最早基础。根据美国精神医学会出版的《心理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DSM)中提出的诊断标准,本案例中陈某属于典型的边缘型人格障碍。 4.改造中的难点和优势分析 (1)改造难点分析:边缘性人格障碍患者的心理问题起源于早年,顽固易反复,童年创伤经历导致陈某情绪、人际关系、自我形象、行为的极不稳定,内向、自卑、少言,沟通不畅,与他人难以建立信任关系,家庭支持不良。 (2)存在的优势和潜力:陈某尊重民警,懂得礼貌,主动改变的动力强烈,求询意识强,刑期较长,便于建立稳固的咨访关系,促其成长。 5.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稳定改造情绪,尽快适应改造环境,处理好人际关系,减轻抑郁恐惧心理。 (2)长期目标:习得调适心理状态,掌握有效的人际交往技巧,完善个性,促进心理健康。 6.矫治过程 人格障碍的矫治以心理咨询为主,运用的方法主要包括精神分析、认知治疗、行为治疗等。过程分为四个阶段:评估阶段、治疗联盟建立阶段、移情阶段、巩固与结束阶段。 第一阶段:评估阶段 心理咨询有时从一开始就初露端倪,而有时需回顾咨询历程才能恍然大悟。本案例咨询的前期咨询师被陈某牵着走,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这段过程中,陈某坚持外出整形,认为左脸蝎型纹身,让同犯瞧不起,是其烦恼的根源,甚至写信给监狱长表达整形的意愿;打架严管期间给咨询师来信诉自己脑子不好,有精神病,希望咨询师带其看病;在咨询中出现人格分裂的对话;外出精神鉴定等种种行为和要求。这就是边缘性人格障碍患者对人际缺乏基本的信任感,尤其是与他们亲近的那些人,都不信任。但是他们又渴望关系,被形容成“手拿脐带走进生活,时刻在找地方接上去”。在这个阶段陈某运用他惯用的行为来操纵着事态的发展,试探着关系,咨询师始终为其创造一个安全抱持的环境,让其感到被理解、被映照、被接纳、被认可,小心翼翼地开启了他隐秘的潘多拉魔盒,收集了陈某既往的生活经历。 第二阶段:治疗联盟建立阶段 心理学理论认为,童年期的负面经历直接影响成人后的心理与行为。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频繁地使用“分裂”的防御机制,把事物要么分为“全是好的”,要么“全是坏的”,结果就不能将自己或他人的积极与消极方面综合为一个整体。在此阶段从精神分析角度对陈某的行为特点进行分析和必要的解释,与陈某一起探索领悟人际交往的模式,找出陈某的行为模式“敌对-攻击-不被伤害-安全”,一切所作所为的本质核心是在保护自己。可以看出陈某宁可以攻击别人甚至伤害自己为代价,形成威慑,换来别人的服从,进而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自信和自卑的表现,是用外表的强大掩饰内心的虚弱,让其明白造成自己行为特点的内在根源是什么,使其潜意识意识化,在这个过程中逐步改变陈某的行为模式和整合其分裂的防御机制。 第三阶段:移情阶段 移情是精神分析治疗的必备条件,是精神分析治疗的重要工具。移情再现了陈某从母亲那里未满足的情感,这种情感长期被压抑而无处释放,陈某把咨询师当作以往生活中的重要他人,把曾经给予这些人的感情置换给了咨询师。咨询师运用了“心理升华”、“关系合理化”和“情感移位”把陈某投来的感情转移出去。把情感化为进取的动力,和监区民警达成共识,鼓励陈某加强文化和技术学习,背诵弟子规,参加服装技能考试,予以奖励,增强其自信心;解释澄清移情,把咨访关系合理化为师生关系;把情感转移到更利于感情发展的陈某奶奶身上,奶奶从小把陈某带大,现在是唯一常联系的亲人,虽然有怨恨,但也有感恩,咨询师激发陈某的感恩意识,鼓励其多与奶奶联系,加强情感的交流。既解决对咨询师的过分依赖,又创造了更多的应对资源。 第四阶段:巩固与结束阶段 (1)鼓励陈某多给奶奶写信和电话沟通,帮助联系陈某的父亲,运用亲情联结,获得亲情滋养。 (2)鼓励陈某加强文化与技术学习,掌握一技之长。 (3)基本结束咨询,加强后续跟踪。
【教育改造成效】
1.效果评估 (1)自我评价:与他人相处比较和谐,心情和改造都比较平稳。 (2)咨询师评价:陈某人际关系得到明显改善,攻击行为基本消失;孤僻性格也有改观,见到干部能主动打招呼,与周围同犯相处融洽;和监区同犯组成晨曦演唱组合参加了监狱的文艺汇演,这与陈某初期的改造状态简直天壤之别。 (3)民警评价:矫治效果明显,一是积极向上心态突出。服从民警安排,积极参加文化技能培训,借来初中课本主动学习文化知识。二是孤僻性格大有改观。消极情绪明显好转,与周围同犯也能说笑、玩耍了,积极参加劳动和监狱组织的文艺演出。无违纪行为发生。 (4)心理测试评估:SDS标准分55,有轻度抑郁症状,抑郁症状减轻;SAS标准分48,无焦虑症状。 2.案例体会 本案例历时两年多,在案例中,我们看到了陈某的进步,但陈某的成长还需要时间。人格障碍患者一直是心理咨询的盲点,且很难治愈,但狱内这类人员直接影响监管安全,往往是重点干预的对象,心理矫治工作无法回避。人格障碍患者的转化需要矫治人员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才能进入他们的情感世界,由于他们的基本焦虑强烈而原始,临床症状经常地变化,很容易对矫治人员产生强烈的移情,因而对于这类罪犯进行心理矫治是一种情感上的挑战。在监狱里,像陈某这样由于自幼缺乏亲情支持,导致人格障碍的罪犯为数不少,矫治这类罪犯,不仅需要专业的心理治疗手段,完善的督导机制,更重要的是从人性的角度解读他们、理解他们、帮助他们,甚至需要扮演父母的角色,重新养育,陪伴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