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核桃乡木寨村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木寨村位于核桃乡北面,距乡政府所在地6公里,距县城23公里。东抵达溪镇达溪村,南抵核桃乡双龙村,西抵核桃乡中坝村,北抵达溪镇坝子村,全村总面积7.2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20亩,辖10个村民组829户2751人,党员43名,居住有汉、彝、白、苗、蒙古等多种民族,少数民族占全村人口总数的37.5%。

【任务措施】

近年来,该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村工作的实际,按照依法治村工作规划,以“两提高”(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提高)、“两下降”(治安案件下降、矛盾纠纷下降)、“两为零”(刑事案件发案率为零、犯罪率为零)为目标,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扎实有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为全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保障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有序运行,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了村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职责分工,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支书、主任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村班子集体抓,分管主任具体抓,确保该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力地推进全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为有效提高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村两委”结合实际,以三位一体“法治讲堂”的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大力开展民主法治宣传教育。 1.以村法治讲堂作为固定讲堂为中心,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学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全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宣传与村民息息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聘请乡司法所的胡婷律师为本村的法律顾问和义务法治教育宣传员,及时提供讲解有关法律方面的信息和开办法治课,提升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法治意识。 2.充分发挥流动讲堂的效应。利用村干部下组工作之机,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发放给农户,向广大群众宣传与村民息息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村民的学法意识。同时利用每年春节外出打工人员回家过年的机会,向他们发放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指南,提升村民外出打工的维权意识。 3.大力发挥无线讲堂的效应。充分利用村喇叭宣传工具,认真做好登记,深入浅出地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民调解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让村民有效地接受法治的教育,有效地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制定一个“小规章”。把国家的法律法规转为群众的语言,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共识,制定木寨村规民约,认真做好对群众进行行为规范的指导约束。 5.营造一个“小环境”。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深入人心,同时,以中国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彝族文化、白族文化等为内容,建设木寨马白法治文化广场,向广大干部群众传递正能量。 6.建好一支“小队伍”。组建法治宣传队伍,深入村寨,利用农闲时光,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目前,受教育群众人数达18000人次。 7.培育一个“小产业”。带领广大群众脱贫创业致富。以木寨村马白寨为例,配合白族民居持续改造,引进沐之春企业参与白族特色乡村旅游建设,建成水上乐园、度假中心、垂钓中心、儿童乐园等相关项目,完善升级马白寨乡村旅游硬软件设施,引导群众开办农家乐14家,目前,“灵山秀水·养生马白”文化品牌正逐步形成。 8.运用一个“小政策”。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共同发展。依托“春晖行动”平台,开展“百企帮百村”工作。 (三)坚持民主,凸显成效。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不断提高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村两委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以下工作: 1.坚持民主选举,确保选举合法。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事,依规依法选好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村“两委”班子。通过选举,切实把一批思想进步、政治过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务实肯干、群众信任的同志选配到村组干部队伍中来。 2.坚持民主决策,确保决策合理。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倾听群众意见,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凡是村内大事要事,一律提交相关的会议讨论决定,各类评先选优和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等均由村“两委”班子讨论通过。 3.坚持民主管理,确保管理有序。结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确保以制管事、以制管人、以制管物得以实现。 4.坚持民主监督,确保监督到位。不断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一方面聘请资深的老干部、老党员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另一方面成立村民监事会,对村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让“两委”班子成员时刻铭记自己身上的责任和担子,警醒自己身先士卒、遵规守纪。通过“三述一评”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监督。 5.坚持村务财务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操作。专门成立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里的财务情况进行公开清算,设立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村干部工作分工、救济救灾物资发放方案、低保评议结果、财务清算结果等相关内容,保障广大群众对村务、财务的知情权。

【特点和效果】

近年来,该村坚持按照“两提高”、“两下降”、“两为零”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全村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村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大大加快了基层民主建设进程。 2015年10月,该村迎接了省“六五”普法工作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肯定和一致好评。2016年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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