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服刑人员王某自杀危险的教育转化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1991年10月出生,湖北省恩施市人,小学肄业文化程度。2012年11月30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00元。系累犯,2008年6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2年刑满释放。不久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王某此次服刑期间,表现出很强的自暴自弃思想,在遭遇挫折时不能正确面对,2014年4月4日早8:50许,王某因违反规定在车间厕所抽烟受到扣分处理后,突然情绪失控,用剪刀扎自己的胸口数下,受到禁闭处分。根据王某的现实表现,2014年6月监狱将其认定为危险级。2015年1月23日,又因故意伤害加刑1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王某出生不久就被亲生父母遗弃,后被单身兄弟二人收养。 收养家庭十分贫困饱受饥寒,常受到周围人的歧视,进而形成了极度自卑和自我封闭的人格障碍。虽然物资生活匮乏,但养父对其十分关爱,因而王某对养父怀有很深的感激之情。 (2)社会经历:读完小学二年级后就辍学在家,帮助养父劳动。14岁后独自一人来到县城打工,在看到外面世界的繁华后,思想发生了剧烈变化,产生了一夜暴富的错误念头。由于缺乏一技之长和赚钱的能力,便走上了抢劫犯罪的道路,于200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2年刑满释放后,王某继续流落社会,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由于谋生能力差,加上仍然抱有急于改变命运心理,再次犯下了抢劫罪,于201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入监改造表现 2013年入监服刑,起初表现一般,虽无重大违纪,但在日常改造中表现出很强的自卑心理和偏执性格。2014年7月,因违反规定在车间厕所抽烟受到扣分处理后,心态失衡,固执地认为是民警处理不公;加上家人一直未来监狱会见,让他产生了悲观念头,于2014年4月4日早上在车间用剪刀猛戳胸口企图自杀,因此而受到禁闭处分;2015年1月,又因怀疑同改在背后议论自己而将其他服刑人员打伤,被加刑 1年。 (1)缺乏家庭关爱 王某家庭情况特殊,养父年老体弱,经济困难,没有到监狱探视他的能力。加上这次是他第二次服刑,养父对他没有吸取前次犯罪的教训,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感到十分失望,既没有探望也没有接听他的电话,这让王某在这次服刑期间缺少了家人的关爱,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思想。 (2)自卑心理严重 王某出生不久就被亲生父母遗弃,收养家庭的条件也很困难,缺少一个健康良性的成长环境,经常饱受他人的歧视,让他产生了严重的自卑心理,认为自己活在世上是多余的人,总认为别人瞧不起自己,对他人的言行十分在意,而且反应过激。 (3)自我封闭 不管是在社会上还是服刑期间,王某与他人交往很少,在遇到问题时没有可以诉说和寻求帮助的朋友,使得负面情绪在心里不断累积放大,直至爆发。 3.心理行为表现 王某成为顽危犯,是他自身人格缺陷和外部环境刺激的结合。从内因看,由于成长经历坎坷,经常遭受来自外界的歧视,导致其内心极度自卑并外化为过度自尊,在服刑期间遭遇应激事件后,接连用自我伤害和伤害他人的方式寻求解脱,把自卑心理可能导致的两个极端面都表现出来了。同时,因文化程度低,缺乏正确理解问题的能力,思考问题狭隘偏执,导致行为上容易走极端。由于自卑心理作用,在遭遇困境时,选择将自己封闭起来,使得负面情绪不能通过交流得到缓解和宣泄,直到郁积爆发。 从外因看,连续遭遇挫折是催化剂。在违纪被处罚和担任互监组长的想法被否定后,认为自己遭到了民警的不公正对待,并将原因归结于自己的无能和家庭的贫困,让他又一次感到被抛弃和被孤立,产生了悲观厌世的想法。在严管结束回到监区后,他变得更加自卑了,认为这次不成功的自杀行为,让其他服刑人员更加瞧不起自己,感到四周都是鄙视的眼光和嘲笑的神态,哪怕别人的一句悄悄话,都会让他觉得是在贬低自己,并下决心用暴力来维护尊严。一次非常微小的言语冲突,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的改造再次跌入低谷,成为了一名具有自杀和行凶危险性的服刑人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文化程度低,对民警的教育接受能力差,需要反复耐心教育,才能起到一点作用。 (2)心理因素:具有很强的自卑心理,导致看待事情容易偏颇,行事极端化,容易用毁灭自己或伤害他人的方式获得平衡。 (3)人际因素: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心,一方面采取孤癖的方式,拒绝与外界交流,将自己包裹起来;另一方面,由于在人际交往中过度反应,缺少换位思考能力,让他人对其多采取回避态度。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王某尽快放下包袱,放弃申诉念头,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建立信任。攻坚转化首先要解决的难题是让服刑人员对民警建立信任,这样才能让正确的道理和热切的关心进入他的内心。一方面通过推进公正执法规范管理,树立执法权威性,赢得了绝大多数服刑人员包括王某的信服,另一方面在王某出现困难时及时出现,帮助解决,平时并不刻意关注,也不在帮助后对他提出改造要求。通过潜移默化式的平等的真诚的相处模式,让他逐渐放下了戒备心,与民警建立了较好的亲密关系。 强化亲情。抓住王某对养父有很深情感的实际,在亲情感化上做文章。在教育过程中,有意引导他回忆成长过程中养父的付出,让养父的恩情在他的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不断强化对养父的愧疚,让他产生早日出狱报答养父的迫切心理。在此基础上,教育王某要以只争朝夕的表现争取早日刑满,抢在养父离世前尽到赡养义务,并围绕这一目标制定后期减刑假释规划,让他树立较为清晰的改造目标。根据王某每月获取较多劳动报酬,并想将结余报酬寄给养父的情况,民警及时跟进,为他落实想法提供帮助。 (3)悔恨过去。引导王某详尽回忆过去的改造历程,帮助他对过去的改造经历进行复盘推演,站在他的角度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并与现在的结果进行对比,让王某真正明白过去的错误思想和行为,让自己付出了惨痛代价,今后必须引以为戒。通过这种不对事情本身作是非评判的引导方式,让王某学会了反思的方法,养成了反思的习惯,让他对过去的悔恨建立在理性的思考之上,具备稳定性。 (4)珍惜当下。结合监狱党委大力改善服刑人员的生活条件,为服刑人员营造良好改造环境,以及他近期改造相对稳定后取得的成绩,教育他将当下与过去进行对比,通过这种对比上的强烈反差,让他进一步明白今天改造环境和成绩的来之不易,如果再走弯路,就会失去当下,重回老路。 (5)接纳自我。王某心理上最致命的缺陷是自卑。自卑的本质是将外界的反馈作为评判个人价值的依据,情绪很容易受外界刺激。而接纳自我就是要尊重已经发生已经存在的事情,以及自己的不完美,是克服自卑心理的关键。王某不能去除自卑感,仍有可能出现反复。民警引导他反复回忆和倾诉过去,让他慢慢接受过去的经历,明白亲生父母的抛弃,养父的贫穷,这些外界的东西都与他无关,也改变不了,必须坦然面对和接受。鼓励他参加群体性活动,为其提供各种在公共场合表现的机会,让他逐渐适应大家的注视和评论,不再被外在这些东西所左右。针对王某劳动技能强的优势,教育他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发挥自己的长处,逐步建立起自信心。 6. 预期矫治目标 (1)培养尊重生命的意识,让王某明白自己生命的可贵和独一无二,以及养父母对自己的付出,必须爱惜。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能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而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 (2)树立自信心,让王某明白自信心来源于一个个成绩的积累,来源于对困难的克服,而不是靠拳头争取来的。 (3)建立良好人际关系,通过参加集体活动逐步融入人群,通过安排表现积极的服刑人员有意识地接触他,帮助其稳步建立由小到大的人际交往圈,培养正确的人际交往能力。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的教育矫治,王某目前改造表现进展较快,获得了2016年监狱级积极改造分子称号,在2017年下半年还担任了所在监舍的小组长,经常积极参加监狱监区举行的各类活动,心态变得阳光健康了。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顽危犯的成因各不相同,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但根源在于他们普遍缺乏爱的能力,缺少爱的力量。从事教育改造工作的民警一定要提高站位,用更广博的胸怀和更高级的情感去接纳、引导、改变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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