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罗某某的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罗某某,男,1990年2月3日出生,湖南省益阳市人,小学文化,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以(2013)赫刑初字第705号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13年9月21日起,至2019年9月20 日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岳中刑执字第1999号刑事裁定,给予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至2018年10月20日止。罗某某于2016年6月7日从岳阳监狱调入我狱服刑。在我狱服刑期间与他人发生口角,于2017年5月18日在生产车间因琐事殴打他人,涉嫌故意伤害,被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以(2017)湘0104刑初第619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经减刑裁定减去的11个月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二年三个月零二十六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刑期自2013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止。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家庭及生活环境:罗某某出身农村,家境贫寒,文化程度低。 (2)罗某某个性心理测试:情绪稳定性68分,表示情绪异变,起伏不定;冲动性65分,表示冲动、鲁莽;报复性71分,表示有较强的报复欲;自信心71分,表示有较强的自卑感;焦虑感67分,表示焦虑不安;聪慧性62分,表示思维迟钝、愚笨;犯罪思维模式64分,表示有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 2.入监改造表现 加刑后罗某某性格暴躁,遇事易冲动,不计后果,与他人相处易发生冲突,也比较悲观,有自杀、自伤自残、行凶伤害等危险因素。调入我监区后,曾出现过自伤自残、消极怠工、与他人发生冲突等违反改造秩序行为,两次被处以禁闭十五日。禁闭结束后,对于服刑改造也抱有无所谓的态度,不太配合干警的工作。通过个别谈话,了解到他头脑比较简单,善恶意识不明,处理问题方式简单粗暴。 3.改造中的难点 我狱关押的基本属于短刑期,大多数人能够很快回归社会,而罗某某刑期较长,与他人相处中难免存在自卑情绪;其自控力较差,要在漫长刑期中一贯表现良好,难度较大。 4.预期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 A、能够认罪服法,服从法院判决,安心改造。 B、能够正确认识焦虑的来源,利用焦虑积极化,根据自身的情况稳定焦虑不安的情绪。 C、学会给自己树立适合自己的改造目标。 (2)中期目标: A、学会宣泄自己的情绪和压力,学会合理控制和调适好自己的情绪。 B、积极投入到改造当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不发生违纪行为,努力参加“三课”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C、严格实行自己树立的改造目标,学会看到自己的长处和优势,正确认识自己,增强自信心。 (3)远期目标: A、学会用多种角度理解问题的思维模式,正确看待问题的发生和延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及时发现与矫正错误的态度等行为方式。 B、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习得谋生的一技之长。 C、促进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以达到人格完善。 D、获得减刑,早日回归社会。 5.具体计划 (1)对其开展经常性的接触,谈话,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诉求,及时进行了心理疏导,稳定其改造情绪。 (2)进行法律、思想、道德、健康心理教育,促使其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根源,能够认罪服法;接受道德教育的熏陶,学习心理学相关知识,发生心理问题能够找正确的解决方法和求助,避免问题的恶化。 (3)开展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 (4)给予必要的生活和改造上的关心,使其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增强开始新生活的信心。 (5)严格加强其生活、学习、劳动方面的管理,促使其养成良好的习惯。 (6)督促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获得一定的生存技能,为今后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7)要求其对自己树立的改造目标的实现程度多检验,避免偏离,对每完成一个阶段目标给予鼓励。 6.具体实施情况 (1)谈话教育方面。自罗某某调入二监区之初,监区就根据他的特点,制定了具体的教育转化方案。罗某某为监狱级危险分子,按照规定“三包”干警每周对其进行谈话教育,监区领导每半月一次谈话教育。通过与他谈话,了解其成长经历:该犯出生于农村,从小家境不太好,小学毕业后就进入社会,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加上自己辨别是非能力差,很快就同流合污;2010年,就因为故意伤害被判刑十个月;出狱之后,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性格更加暴戾,因为小事对酒店服务员大打出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坪塘监狱改造期间,由于性格暴躁经常与他人冲突,又将他人打伤被加刑。回顾过去,是自己的性格和对自己的放纵导致今天局面的出现。通过干警多次的谈话教育,罗某某性格暴躁的毛病有所改观,处理问题趋于理智;改造生活中出现问题的时候经常主动找干警反映,从干警处寻求得到心理咨询。 (2)罗某某入狱服刑已近五年,还有余刑二年多,加上以前服刑时间,服刑时间接近十年,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是在服刑中渡过。督促他要正确认识自己的刑期,力争不让长刑期作为自己改造的阻力,在劳动改造中学习到一门技术,不要虚度光阴,今后回归社会能自谋出路,自食其力。 (3)罗某某入监近五年来,家人定期都会从老家赶来接见,说明家人并没有因此放弃他。在日常教育谈话中,话题经常往这方面引导,帮助其分析自己行为对家人造成的伤害,对比家人对他的态度,鼓励其更不应该放弃,应该更加积极的面对服刑改造,争取以良好的表现获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目前,亲情已经成为其改造路上最大的动力。 (4)对罗某某文化、法制、技术教育方面。监狱每周的谈话教育,帮助他分析改造的前景,帮助其解决思想上的困扰,树立好的改造表现是获得减刑唯一途径的观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分清是非善恶,懂得理解和尊重他人,让其明白犯了错并不可怕,唯有及时改正错误才是正途;通过法制教育,教育其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懂法守法;通过技术教育,让其积极主动参加学习,为今后回归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5)采取夹控措施。对待这种具有较强攻击性的人员,对其采取夹控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根据他实际情况,安排了三名年龄稍长、性格较为稳重、在他人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和其组成一个互监组。要求其互监组成员不仅要严格落实互监组制度,而且要细心观察,尤其多注意其改造生活中的思想起伏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值班干警汇报。夹控人每周反映罗某某的改造情况及情绪状态,方便干警更加深入了解他的实时动态,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目前罗某某情况稳定。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干警的谈话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及技术培训,罗某某目前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性格缺陷,认识到自己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认识到服刑改造是洗刷自己罪恶的途径;不再把刑期长作为自己改造的包袱,在服刑期间改造好自己,争取做个有用的人、自食其力的人;遵守监规纪律是自己获得新生的保障;正确认识劳动改造的必要性,钻研生产技能,争当生产能手,多获改造加分,争取早日减刑;亲情与爱情,是罗某某获得改造动力的重要源泉,要一如既往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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