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监狱服刑人员季某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季某某,男,1979年8月出生,江苏省人,初中文化。季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2007年12月14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8年7月3日被投送至苏州监狱服刑改造。季某某自入监以来情绪低落,性格乖戾,极度不适应监狱改造生活,且季某某股骨头坏死,无特效治疗手段,多次缠医闹医,并具有一定自杀、行凶倾向,现实危险性大,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季某某自幼生活在江苏省苏北农村,全家靠务农为生,家庭经济拮据。季某某为家中幼子,父母亲对其十分溺爱,一味满足季某某无理要求,养成了季某某自私自利又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初中毕业后季某某在社会上游荡,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性格粗暴,遇事冲动。2011年季某某与妻子发生情感纠纷,相互推搡中,季某某用刀猛刺其妻胸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入监改造表现 季某某社会恶习较深,性格自私、好逸恶劳,导致其改造消极,规范意识差,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争执,在改造上经常以病闹医,以自己股骨头坏死为由,多次对巡诊医生进行辱骂,对民警管理教育置若罔闻。2018年11月季某某调至二十一监区改造。 (三)教育矫正的难点 1. 身体患病,缠医闹医影响坏。季某某股骨头坏死,无特效治疗手段,自述有身体异物感,并以维护自身权利为由,要求得到彻底治疗,多次纠缠巡诊和会诊的医生,在犯群中造成恶劣影响。 2. 罪重刑长,主动求改意愿低。季某某属于死缓罪犯,刑期长,认为自己“这辈子没希望了”,入监后因无心改造,对监狱不适应环境逃避改造心理明显。 3. 性格偏执,周围人际关系僵。季某某心理健康程度低,习惯以自我为中心,季某某性格偏执,容易认“死理”,缺乏自我反思,容易和其他罪犯发生各类矛盾,导致出现冲突事件。 4. 众叛亲离,社会支持程度弱。季某某将其妻子杀害,本身就对家人造成伤害。季某某在监狱中不认罪服法,多次被处罚,更是让家人十分失望,逐渐断绝了对季某某的联系与支持。 (四)预期矫正目标 1. 正确对待疾病,合理看待疾病与治疗的关系,提升身体康复水平,消除自伤、行凶的隐患。 2. 重建社会支持,增强自身改造动力,制定改造计划,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 3. 学会合理认知,重建归因系统,学会内部归因,做好个人自省,反思自身不足,克服自身缺点。 4. 强化守法意识,服从民警管理教育,和同改和睦相处,减少违规违纪行为。 (五)矫正措施 1. 加强管束,戴上监规纪律“紧箍咒”。季某某之所以多次缠医闹医,归根结底是因为淡化了监规纪律的意识。监区决定重新以此为切入点。一是形成遵规守纪大气候。监区主动通过大会讲评以及违规违纪罪犯的现身说法等手段,帮助季某某认清违反监规纪律的后果,需要付出的代价,对季某某进行震慑,让季某某“知难而退”。二是营造学规畏纪小环境。对季某某所在小组进行人员调整,将平时表现好、遵守监规纪律意识强的罪犯补充进来,在平时的改造中不断提醒季某某的不足,内化其遵守规范的行为习惯。三是开办知规懂纪微课堂。针对季某某监规条文不熟悉的情况,民警专门向他宣读规章制度,在其改造床位贴上整个规范条文,定置一日监规纪律学习计划,系统帮其补课。通过一段时间努力,季某某能基本能在行为上遵守监规纪律。 2. 精准施策,开启闭塞心门的“泄洪闸”。尽管季某某能基本遵守监规纪律,但是从不主动与民警交流,对民警怀有强烈的抵触心理。民警决定真正打开季某某的内心世界,一是疏导负性情绪。民警及时介入关心,引导季某某主动说出自己的想法,使其长期积累的负性情绪找到释放渠道。二是化解对抗情绪。尽管民警没有正面认同他的行为,但是通过不厌其烦的倾听、接纳、理解,季某某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对待,对民警不再是非常抵触。三是矫正扭曲信念。民警在个别教育时对其指出,长期的纠缠并没有让身体得到康复,使季某某认识到好好改造是为自己,缠医闹医只会使自己的健康变差。 3. 身心齐治,用好化解症结“破冰铲”。季某某之所以多次缠医闹医,长期患病无法治愈导致心态扭曲是重要诱因。只有双管齐下,同时做好疾病治疗和心理调适才能真正帮助季某某走上改造正轨。一方面是“治身”。监区主动联系医院,邀请社会专家对他的病情进行会诊,制定康复计划,设立康复目标,引入康复资源,定期对季某某进行康复训练,一个周期下来,季某某的病情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是“调心”。季某某性格偏执,民警通过心理剧、“空镜子”等技术,让季某某进行角色互换体验,站在他人的角度看问题,体验他人的感受。通过持续针对性矫治,季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思想上的偏激,对自身性格中缺点予以克服,情绪自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4. 亲情修复,注入自我悔改的“动力源”。季某某因为情感冲突致其妻子死亡,加上多年的负面改造消息,让家人和朋友对其由失望到不管不问。季某某育有一女,目前由岳父母抚养,长久不联系,但季某某十分渴望见女儿一面。监区决定去实地走访,但民警到季某某岳父母家告知来意时,老两口二话不说将民警推出家门,怎么敲门也不开。一时的挫折并没有让民警气馁,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终于,老两口被民警的真诚打动了,终于松了口,同意让季某某的女儿见季某某一面。当见到女儿那一瞬间,季某某泪流满面,当场向民警表态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回去好好做人。 5. 稳扎稳打,定好主动求改的“计划书”。一是强化服刑意识。监区为季某某制定矫正计划,设立阶段性矫正目标,主动引入身份意识、规范意识的教育,加强人际关系训练,对季某某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指正。二是明晰法律观念。鉴于季某某法律知识匮乏,对法的认识简单朴素,监区引入了普法教育,让季某某学法理懂法规,结合自身罪行反思给家人社会带来的危害,促进认罪悔罪,强化自律自控,提升遵纪守法的意识。三是注重文化养成。监区开办了传统文化学习班,用传统文化内核去潜移默化的引导季某某,培养道德意识。在监狱组织的文艺演出中,季某某对古筝有了兴趣,监区专门安排季某某随监区文艺特色队一同排练。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区的教育矫治,季某某情绪和行为的自控能力明显提升,改造信心增强,与同犯相处较融洽,法律意识、认知水平和适应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取得了较好的转化效果。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矫治罪犯是一项工程。罪犯的矫治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两次谈话就能解决,需要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方案,需要各个管理教育层面的协调配合,需要使用多种转化手段综合施策。二是矫治罪犯是一门艺术。在矫治的过程中要针对罪犯个性特点、思想状况,在合适的转化时机,选择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矫治罪犯是一次成长。罪犯的矫治成功离不开个人自我成长。民警需要引导罪犯自我觉察、自我探索、自我归因、自我改造,实现自我内在支撑,最后实现自我成长。四是矫治罪犯是一次长跑。转化成功并不是一劳永逸,而是对转化后的罪犯继续关注,长期支持。对于改造中的积极行为,要给予强化,对于消极现象,要及时制止,在未来的改造之路上逐渐帮助罪犯建立良性行为模式,健康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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