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张某,男,62岁,因交通事故受伤。患者以“腰背部疼痛,活动加剧1+小时。”为主诉入院。查体:神志清楚,脊柱生理弯曲存在,腰背部疼痛,T12棘突及其周围压痛明显,叩击痛(+),臀骶尾椎处压痛,叩击痛阳性,四肢可见多处挫擦伤痕,稍渗血,伤处肿痛,未及骨擦感。入院后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行T12椎体压缩性骨折椎体成形术,术后予预防感染,补骨,消肿止痛等对症处理。
【鉴定过程】
(一)检验方法: 1.规范文件 按照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及SF/Z JD0103006-2014《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进行检验。 2.设备使用 使用关节量角器(编号:CZSJ-YQ-B-3)进行关节活动度测量,使用钢卷尺(编号:CZSJ-YQ-B-4)进行长度测量。 (二)检验过程: 1.鉴定时间: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2.鉴定地点:福建诚正司法鉴定所 3.在场人员:被鉴定人及本所鉴定人员 4.检验记录 被鉴定人神志清楚,步行,对答切题,查体合作。 被鉴定人神志清楚,步行入检,对答切题,查体合作。 查体:胸12椎体处压痛,椎体两侧各可见一处0.5cm手术疤痕,活动稍受限;大小便尚可;双下肢肌力、肌张力可,腱反射对称,可引出。 (三)阅片记录: 某某医院CT线片(XXXX,时间:XXXX-XX-XX)示:尾1椎体骨折,断端明显错位;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 某某医院X线片(XXXX,时间:XXXX-XX-XX)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骨水泥填充术后改变。
【分析说明】
审阅送检的病历资料、相关辅助检查资料,结合案情及法医临床检查,综合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张某的主要损伤为:①T12椎体压缩性骨折;②多处皮肤挫擦伤;③尾椎骨骨裂。张某伤后住院行“T12椎体压缩性骨折椎体成形术”等治疗,现伤情稳定,已达伤残评定时机。 被鉴定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经医院予行“T12椎体压缩性骨折椎体成形术”等相关治疗后伤情稳定出院,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施行)第5.10.6.2)条之规定,其伤残等级为十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张某的伤残等级为一处第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