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杨某,男,1978年3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吉首市。2018年1月2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民币四万四千六百五十七元二角八分。杨某入狱后,不服法院判决,不愿接受改造,思想相当顽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入监改造表现 杨某于2018年3月入监服刑改造,表示对法院判决有异议,认为是法院以及公安局对自己不公平,不愿接受改造,包教警察对其进行多次谈话教育后,效果并不明显。 2.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测试,其个性心理特征COPA-PI量表中,焦虑感较强,倾向于忧虑抑郁,忧心忡忡。危险等级结论COPA-TL量表提示:自杀重度危险,脱逃重度危险,注意防范。 3.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 杨某出生于吉首市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母在家务农,杨某小学留了两次级,因偷偷将学费花掉了导致小学未毕业,14岁就在镇上的化工厂打工,16岁又去深圳一电线厂打工,一个月都没坚持到就回吉首老家,后在老家开摩的为生。 (2)家庭与社会关系: 杨某出生后母亲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导致精神不正常,经常莫名狂躁。经住院治疗后仍没有恢复,只是不再出门影响他人,目前杨某父母年龄均在70岁以上,现其母亲由父亲照顾;杨某有一大哥比其大三岁,于26岁时失踪;杨某有过两次婚姻,均已离婚,育有两女一儿;现在杨某的生活费由其姐姐负担。杨某姐姐现在大学当宿舍管理员,姐夫开出租车。 (3)抗拒改造原因: 杨某认为自己被判刑是不公平,再加上从以往打工经验来看,自己劳动改造能力较差,干脆就不想做事了。具体原因是杨某于1996年9月看电影时与他人发生矛盾将对方打了一顿,紧跟着被对方找人在镇上用“链子枪”打中大腿,报案无人处理,因住院费较高,没有好就出院了。从此就一直怀恨在心,20多年后,于2017年持刀将打了自己的枪手砍伤。 (4)法律意识淡薄: 杨某只有小学文化,法律常识缺乏,据他自己供述,法院以没有立案,过了诉讼时效为由,只承认1996年杨某的受伤事实,却没有追究被害人的责任,被害人也当庭承认了打伤杨某的事实。杨某就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只认自己的理,不讲法。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杨某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由于杨某的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较为顽固,一直认为被害人当初没有给自己支付一点医疗费,导致自己因为无钱医治使大腿到现在都不能行动自如,而还回去几刀,却要付给对方四万多的医药费,极不公平,所以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是解决他不服从判决接受事实的重要手段。 (2)杨某对劳动改造的认识 由于杨某认为自己不应该服刑,而且从小到大打工就没成功坚持下来过,鉴于此,在教育的过程中需要耐心细致的谈话教育,引导他认识到劳动改造的重要性。 5.矫治方案 (1)成立教育转化攻坚小组 监区联合教育科成立教育转化攻坚小组,主攻手:向伟炜;心理咨询指导:聂松林;包教干警:蒯杰 (2)为杨某确立改造目标 一方面是让杨某面对现实,相信政府,服从管理,思想健康,情绪稳定;另一方面是要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劳动改造。 (3)具体措施 结合杨某入监以来的改造表现,攻坚小组决定对症下药,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杨某的法律法规教育,督促该犯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法院定罪的依据和量刑的标准,《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指出,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第八十七条指出,犯罪的追诉期限与所判刑期相对应,按照被害人1996年打伤杨某算,仅造成大腿肌肉受伤,不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就算判得了无期、死刑,也只有二十年的追诉期,到2017年,确实已经过了追诉期,引导杨某逐步认识其犯罪事实,真正的认罪悔罪。 二是合理利用亲情帮教的力量,据杨某自己讲述,家人对他都很好,但是自己不愿意麻烦他们,甚至认为自己应该远离他们,自身来发泄自己的怨气。攻坚小组紧紧抓住家人都对其很好这一点,强调亲情的重要性,父母年纪大了而大哥又不在,自己需要为父母养老送终;姐姐为了能多给其点生活费兼了两份工,每个月都要来看他,要感恩;三个子女都要上学,而前妻都没有另外结婚,条件都不怎么好,自己要对子女负责。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能自暴自弃。杨某慢慢卸下了一部分防御,愿意听姐姐与干警的话,在里面好好改造。 三是充分发挥互监组成员的力量,监督与帮助杨某进行改造,攻坚小组通过摸底,将平时与杨某关系较好的几名服刑人员和他安排在一个互监组,利用互监组其他成员的力量,平时监督、开导、谈心交流逐步化解杨某的心结。 四是关注关心为主,只要杨某的《大墙日记》中有不良情绪的体现,攻坚小组不仅会在日记后好好批改,而且要对其进行两人以上的谈话,充分体现分监区对其的关注与关心。对于杨某在监内的改造,全力去引导,因为他是满刑犯,一般的考核扣分对于他是没有威慑力,但他偶尔的违规显然是自暴自弃的表现,所以任何时候都是以说服教育为主,坚决不硬碰硬,以免引发他更强的逆反心理。使得在教转过程中一直保持着主动。 五是积极主动为杨某心理疏导,并出谋划策,认清自身犯罪事实最重要,承认自己犯了罪,就要接受相应的惩罚;而对于他人的问题,首先不能影响自己的生活,一口气的输赢并不能改变自己的生活,其次可以选择去信访,如果真如杨某所说,对方属于黑恶势力,完全可以选择提供证据,联系当地的扫黑除恶部门。这一点杨某表示出去一定搜集证据去举报,已经有了思路。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三个月的教育引导,杨某改造态度得到了极大改善,由不想做事、无视监规转变为能认识到自己的身份,服从干警的管教,慢慢地改变自己的心理状态,认清现实,怨气得以正常疏导,在谈话交流中,他承诺在今后的改造生活中,自己会从遵规守纪、行为规范、生产劳动等方面努力改造,争取早日新生。杨某还表示一定珍惜亲情,刑满释放后一定会好好照顾父母,送他们最后一程,尽到儿子的责任;而对于子女,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走正常的司法维权途径后,无论结果如何,以平常心对待。过好自己的生活,经营维护好自己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