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辛某,男,24岁,于2017年04月29日在自家二楼卫生间烧木炭中毒自杀死亡。
【鉴定过程】
本次鉴定,全面审阅卷宗材料及进行现场调查: 万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书证材料摘录:辛某于2017年04月29日身着寿衣躺在一楼客厅的冰棺内,经过调查走访结合现场勘查,排查他杀的可能性,推断其烧炭自杀的可能性较大。 万载县双桥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委托书摘录:辛某在日常表现出情绪低下、情绪波动大,缺乏兴趣、行动迟缓、睡眠不规律等。 被鉴定人辛某所在万载县双桥镇绍江村村委员会的书证材料摘录:辛某情感低落,少外交往,思维迟缓,动作缓慢,寡言少语,于04月29日自杀。 被鉴定人辛某的邻居朱某等人的书证材料摘录:辛某近年变得不爱说话,每次见到我们都不打招呼,就像是看到不认识的人一样,在家时不跟别人交往,也不到邻居家去串门,虽然上了高中,但从未看到他有同学来往。今年他家买了杉树,要他去削树皮,他一天就削一根,多一点都不愿意做,本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别人一两天就能做好的事,他却一个月也做不完。辛某年少时蛮喜欢说话,很懂礼貌,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 被鉴定人辛某的水电师傅刘某的书证材料及现场询问材料摘录:辛某于2016年11月从外地打工回家过年,春节后没有再外出打工,一直在家里呆着,偶尔帮家中做点杂事,没有做具体的事,2017年2月份其父母要他跟着我学做水电工;感觉这个人整个人反应迟钝,话少,很多时候都是问一句答一句,很简单的一个照明电在他那里都变得很难,做事也不主动,需要安排他做才会做;还问过我“人活着有何意义?”等之类的话,整个人都有种高兴不起来的感觉,偶尔还会说“自己很没有用”。 被鉴定人辛某所在村村长朱某的现场询问材料摘录:辛某为人朴实,很少与人沟通,精神面貌不好,不像年青人有活力,近来见面从来不打招呼;整个人很瘦,跟有病的孩子一样。 被鉴定人辛某的邻居朱某的书证材料及现场询问材料摘录:辛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前是个活泼可爱的人。后来变成一个不爱说话,情绪低下,做事缺乏兴趣,行动迟缓的一个孩子。辛某之前见到人会主动打招呼,近1-2年开始见到熟人后也不打招呼,也不认识一样;一般不出门,每天待在家里。我们这边不用木炭,一般都用电取暖。04月29日这天早上问她妈妈晚餐做什么菜,下午三点多有几个邻居看见辛某收衣服、收鞋,没想到就在这天下午,他永远离我们而去了。 被鉴定人父亲辛某某的现场询问材料摘录:辛某高中毕业后在外面打工,近年来不想干活,也不想和别人交流,说话也越来越少,基本上没有朋友。在家也是愁眉苦脸,走路都低着头,见熟人不打招呼,邻居都说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吃饭也是吃半碗就不吃了,以前从来不这个样子。家里也没有木炭,后来才知道他是从网上购买的,他将木炭放在旧电饭煲内胆里,在二楼的卫生间烧火至缺氧死亡的,二楼的卫生间我们一般是不用的。 被鉴定人辛某的母亲朱某某的现场询问材料摘录:辛某2016年11月份回到家,说在外面累,身体吃不消。今年03月份有一天,问我“人为何要活在世上?”,我当时简单回答了他;要他跟着师傅学做水电工,也不怎么愿意去,我们出门干活,他就把大门关了,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出去玩,他很多时候待在家里。近来几个月饮食较差,睡眠也不好,说有时头痛,在药店买过药,吃没吃就不清楚,木炭家里没有,他是从网上购买的,我都不知道。出事的那天他还把家里的衣服收进来,死时整个人穿戴都很整齐。 死亡现场调查: 被鉴定人母亲朱某某介绍:2017年04月29日下午她从外面回家,发现家里的大门关着,叫儿子辛某开门没有应,朱某就打开厨房门,从侧面的门进了正屋,在正屋没有看到辛某,叫其名字也没有应,就在家中到处找人,后打开二楼卫生间的门,发现辛某身着平常衣服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辛某已经死亡,旁边放有燃烧的木炭(放在旧电饭煲内胆里),水龙头的水也没有打开,地上也是干的。 被鉴定人父亲辛某某介绍:辛某自杀前没有受到刺激,一切如常,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也没有留下遗书。公安机关在他的电脑上也没有发现有关自杀的片言只语。
【分析说明】
本次鉴定属于缺席鉴定,因辛某于2017年04月29日是否烧木炭自杀死亡,主要基于多方面对辛某提供的材料及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综合判定辛某生前精神状态的。 1.万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书证材料反映:辛某于2017年04月29日在家死亡,经过调查走访结合现场勘查,排查他杀的可能性,推断其烧炭自杀的可能性较大。 2.万载县双桥镇卫计办公室、村委会、邻居、家属及现场调查时知情人反映:辛某年少时蛮喜欢说话,很懂礼貌,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高中毕业后独自在外务工多年。辛某2016年11月份回到家,说在外面累吃不消,有一年多的时间呆在家里,没有做具体的事,近几个月来辛某精神状态变化较大,主要表现为不像年轻人,精神差,整日愁眉苦脸,情绪低落,低头走路,见人不招呼,寡言少语,少与人接触;缺乏兴趣,不愿意做事,思维迟缓,反应迟钝,动作缓慢,认为自己没有用,有消极言语,饮食较差,可疑有睡眠差、头痛等躯体不适。 3.被鉴定人辛某自杀前在网上购买木炭,选择空间小密封性好的卫生间及下午家中无人之际实行自杀等,显示其自杀有周密的计划和准备,行为隐蔽,符合抑郁症患者自杀特征。 4.被鉴定人辛某死亡时间是2017年04月29日,此时寒冷的冬天基本过去,用烧木炭取暖来洗澡,或在厕所取暖均不符合常理。辛某死亡时着平常衣服,没有脱衣服洗澡,厕所的水龙头的也没有打开,不支持其洗澡时意外死亡。 综上所述,有理由推断被鉴定人辛某死亡前近半年期间存在明显的心境低落、兴趣减退、精力减退,自我评价低,消极言语,睡眠障碍、食欲降低,躯体不适等,并且劳动能力明显下降,无法正常工作。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诊断被辛某死亡前患有:抑郁症。被鉴定人辛的死亡是因为患有抑郁症,后自杀身亡。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辛某死亡前患有抑郁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