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莫某某,男,1999年12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益阳市桃江县。2017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伍仟元。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1月13日起至2018年5月12日止,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莫某某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母亲在家务农。平时与其父母关系较为疏远,较听奶奶的话,对奶奶比较孝顺。莫某某初中肄业,无固定工作,莫某某性格孤僻内向,不善言语,初中辍学后无固定工作,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经常与社会闲杂人士混在一起,喜欢上网打游戏。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组建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干部、家属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对莫某某实施教育帮扶。加强法律宣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对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强化教育改造,落实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制度,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督促其参与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定期上门走访,明确其亲属对其进行日常监管,积极引导莫某某就业,依靠自己勤劳致富,说明利害关系,树立正确是非观,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莫某某因入矫时系未成年人,根据相关规定,司法所对其教育活动与成年人分开进行。刚刚入矫时发现莫某某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对待矫正总是冷眼相待。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措施:1、落实常规的集中教育学习。根据年初制定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计划》,要求莫某某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2、每月增加警示教育。将现实中的案例、身边的事例与法律法规相结合。从案情发展的正反两面进行剖析,说明利害关系,触动其内心,使其从内心开始接受社区矫正工作。3、不定期进行个别谈话。在入矫的第一个月内,矫正小组成员对其进行了两次个别谈话。第一次为入矫半个月后,对其在入矫期间能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错误以及在期间的改造表现给予表扬,对他存在的缺点或者或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了建议,提高其接受社区矫正的积极性 。在入矫一个月后,告知其通过自身的努力经司法所考核评估,管理等级由基础级升为普管级。希望在以后的矫正期间,表现更加突出,争取升为宽管。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考虑莫某某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对其奶奶比较孝顺的特点,司法所从两个方面入手莫某某的社区服务,以提高莫某某的自我成就感、激发社会责任和社会爱心。一是在社区服务的过程中,找一个年纪较大的、性格比较平和的社区服刑人员,一起到敬老院等老人聚集比较多的地方,去打扫卫生、除草等义务劳动,边打扫卫生,边告知敬老院老人们的“故事”,激发其爱心和社会责任感。二是引导其兴趣爱好。通过我们了解,莫某某因家庭贫困,初中便辍学在家,但其非常喜欢从事泥水匠这个职业,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这一情况,充分利用这一特点,让其参与相关的公益活动。莫某某每次都能积极完成司法所交代的社区服务,他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次劳动后,就觉得自己的价值又体现出来了。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改善家庭关系,创造有力的矫正环境。莫某某性格内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刚刚开始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时,其有抵触心理。通过走访得知,莫某某从小与其奶奶一起生活,他对其奶奶也是十分孝顺,言听必从。依据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其父母谈心,要求父母在关心莫某某弟弟的学习生活的同时,不能因为莫某某大了,犯错了、丢脸了,就对莫某某言辞严厉,平时要多关注他,与其耐心交流。同时,司法所还动员其在读弟弟,多和莫某某聊天。在和其奶奶的聊天中,引导其奶奶对莫某某多加鼓励。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矫正小组成员平时主动关注莫某某思想动态和行踪轨迹,一旦发现其有不良倾向或外出不归的情况,都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并配合对其开展教育等活动。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莫某某的亲属、邻居等在亲情帮扶和重塑关系圈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案发后,未对莫某某产生歧视、偏见,反而给予了更多的关心,使其拥有良好的改造环境,未造成不利于其个人发展的负面影响。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莫某某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能够认罪服法,服从司法所管理,并积极配合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按时完成相关的社区服务,按时报到,能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表现较好,并表示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升自身的文化素质与思想素质,大力增加明辨是非的能力,在今后的日子里争取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人。通过回访得知,其在解矫后从事了泥水匠行业,生活工作日渐步入正轨。
【小结(或反思)】
对待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在执行社区矫正的规定的同时,要从犯罪动机、社交圈、性格、家庭成长因素等方面综合分析,制定个性帮扶方案。失足青少年的顺利回归,一是应宽严相济,在落实规章制度,给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外,还需要亲属的挽救帮扶,社会的不抛弃不放弃。二是要整合社会资源,断绝原有的不利成长环境,给其找工作、出点子、谋出路,使其勿再走迷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