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傅某,男,1985年出生,大学文化,未婚,福建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于2016年入监,余刑6年1个月。在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由于在家中是最小儿子,虽然家境不富裕,但从小父母、兄姐都较为疼爱,父母兄长悉心栽培下,傅某考上了大学并顺利毕业。其文化水平较高,读书时是家里的骄傲,工作后也在企业发展的较为顺利,任某物流公司部门主管职位,是亲朋羡慕赞赏的对象。此次犯罪并入狱,当事人感受到巨大的心理落差及觉得对不起家人培养,让家人没有颜面,心理负担重,人际交往产生障碍。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傅某的犯罪事实为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傅某明知他人利用快递非法运输烟草制品的情况下仍伙同同案犯予以协助。究其犯罪原因,一是利用职务之便,认为非法运输烟草来钱快,其又只是协助,应该不会触碰到法律,实质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犯罪的危害性没有充分了解所致;二是由于成长经历相对顺利,思想上又较为单纯,经不起他人蛊惑、诱惑,最终走上犯罪之路。 2.入监改造表现 傅某性格上以自我为中心,内向、沉默寡言,不爱与他人接触。敏感多疑,遇事易偏激焦躁,易受情绪和情感左右。抗压能力差,不会正确倾诉和宣泄压力,时常与他人发生矛盾、争执。自入监以来,心理落差巨大,难以接受自己的罪犯身份,思想负担重,改造压力大,十分不适应监内生活。分监区民警经仔细翻阅档案和多次与其谈话,了解到其症结主要为: (1)犯罪前,虽然家境不富裕,但从小父母、兄姐都较为疼爱,从小到大并未吃过什么苦,思想与经历也相对单纯,导致遇到挫折时抗压能力不强。 (2)傅某为大学毕业,文化水平较高,入监后觉得分监区大部分同改文化低,素质差,从内心瞧不起他们,自视较高,基本与同改处于“零交流”状态,这些都成为傅某人际交往的障碍。 (3)刑期较长且尚未减过刑,生产劳动能力一般,面对无力缴纳的巨额罚金,傅某不时流露出悲观的情绪,担心会影响今后的减刑,思想负担重。 (4)傅某与其哥哥感情较好,自入监以来其哥哥也都有来会见给予其改造动力。但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其哥哥突生重病直至肺癌晚期,这一消息给傅某以巨大的精神打击,对自身犯错的悔恨、对家人的愧疚、对哥哥的担心牵挂、对未来的迷茫瞬间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使其感到压力陡增。日常改造中极为消极,变得更加焦躁易怒,悲观抑郁,情绪难以自控。 3.个性心理分析 (1)生物学因素:处于中年期,神经递质较活跃。 (2)心理原因:该犯性格相对内向孤僻,较少与他犯交流接触,情绪调节能力差,行为、思想很容易受环境影响。从应对方式上看,该犯应对方式较为消极、简单。从社会上令人相对羡慕的职业、收入,到沦为阶下囚,巨大的身份落差,导致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反差巨大,使得心理上很难去适应与调节。 (3)社会性原因:从家庭方面看,一直以来是家庭的骄傲自豪,如今的罪犯身份,可能只会是家人被人笑话的谈资,令家人蒙羞,导致了极强的羞愧感和心理压力。哥哥的生病、没有来会见,以后的罚金由谁交等问题,导致了牵挂、担忧、悔恨交织在一起,十分杂乱。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方面:傅某的文化程度较高,认知已较为固定,但其认知上存在错误或片面性,而片面性的认知又导致了其诸多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其本人又未充分认识到,造成改造压力大、思想负担重。 (2)客观因素:余刑较长,巨额罚金未交纳,以及哥哥的生病导致思想压力大等确实客观存在,一时也难以进行根本解决,这给教育转化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5.矫治方案 分监区将傅某作为矫治对象后,针对傅某的症结,并结合其性格特征、改造表现及心理问题,制定并开展了针对性的教育转化方案。 (1)加强教育,改变认知,摆正位置。分监区民警着重加强对傅某的法制教育,监规纪律教育,身份意识教育,使其端正自己的罪犯身份意识,改变原有自视清高的认知,减小心理落差,并客观看待直到坦然接受目前改造现实。 (2)构建沟通桥梁,增强人际交往,合理宣泄负面情绪。针对傅某文化水平较高,但不常、不擅与他人交往情况,民警安排分监区其他文化水平较高的耳目罪犯主动多与其沟通、谈心,交朋友,使其放下偏见和戒备,逐步认可他人,并在交往中敞开心扉,将负面情绪及思想心理压力通过与他人倾诉交流予以疏导、合理宣泄。帮助其增加人际交往,创造和谐友好的改造环境。 (3)以亲情促改造,化压力为动力。针对傅某对哥哥病情的担忧,民警通过多次谈话,逐步减小其思想压力。使其明白过多的牵挂只会加大自身思想负担、影响正常改造,目前唯有认真生产,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减刑才是回馈家人的最好办法。同时,民警积极与傅某家属沟通,让他们多会见多通信,及时沟通,多传递正面信息,鼓励该犯安心改造,稳定情绪。 (4)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化解心理问题,纠正错误认知。针对傅某文化水平较高,求助动机较强等因素,综合考虑采取认知疗法对其开展咨询与治疗。治疗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咨询关系建立与诊断评估阶段、分析与矫治阶段、巩固与提高阶段、总结与收尾阶段,采取认知疗法,运用谈话、行为矫正等方式,逐步让其认识并纠正错误表层及深层认知观念,化解心理问题,最终达到独立自主、健全人格,培养起客观理性分析问题能力,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 (5)文化矫治伴前行,树改造信心。傅某文化水平高,民警借助分监区图书角,鼓励其多读健康书籍,多看有益报刊,培养学习读报兴趣,分散注意力,让其在文化矫治中丰富改造生活,放下思想包袱。引导其发挥自身优势,多参与集体活动。通过民警的引导和鼓励,傅某参加了分监区举办的“一封家书一份情”活动,书写、朗诵分享的家书情真意切,获得同改的一致认可。同时,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写文章,将心得体会等付诸于文字,投稿给《金德小报》。所投稿件不时被采纳,予以登报,增强了该犯的改造信心。 6. 预期矫治目标 (1)运用认知疗法等纠正傅某的错误认知,化解其主要心理问题,减少思想负担包袱,使得情绪能够平稳,认知得以健全完善。 (2)促进其与他人的人际关系和谐沟通,树立起改造信心和动力,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改造中去。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教育转化方案的落实,傅某改变了原有的片面认知,情绪较为稳定,能与同改正常相处,建立了较好的人际关系;放下了思想包袱,逐渐走出心理阴霾,树立了改造信心,并表示一定会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到家人怀抱,不负家人期望。 在完成傅某的教育矫治后,本人也颇有感触: 1.全面掌握矫治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罪犯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文化水平、性格特征、人际交往等情况,是深入开展转化矫治的基础。 2.心理咨询与治疗是化解罪犯心理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而认知疗法能较好治疗因错误认知引起的心理问题。本例中运用认知疗法,辅以精神分析、行为矫正等方式,傅某的行为方式、改造态度最终转变为较积极的状态。 3.持之以恒,不怕反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罪犯的诸多问题由来不是一时一天的。民警在矫治转化的过程中,应保持耐心细心恒心,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开展矫治工作。同时,应正确理性看待罪犯在矫治前后出现的情绪思想反复情况。罪犯刑期长,客观上具有思想、改造压力,难免会在一定时期出现反复。此种情况发生时,民警应理性客观看待,不能简单一刀切,要保持耐心,持续推进矫治转化工作。 4.以亲情为依托,增强改造动力。绝大多数罪犯都希望得到家人的理解包容,如果家属能够对罪犯予以关心期盼,通过信件、电话、会见等方式进行沟通。罪犯会以亲情为依托,努力积极向上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人怀抱。 5.近年来,高文化水平的罪犯在押犯结构占比中呈逐步上升趋势。对于此类罪犯的管理及转化矫治,越来越需要引起重视和研究。一般来说,此类罪犯具有文化水平及素质较高,会明事理、讲道理的特点,这些是民警在转化矫治中可以运用的积极方面。但他们一般存在入监后身份落差巨大,接触人群变化较大,由此产生一定的人际交往问题及心理问题。以上都是在转化矫治工作中,需要认真对待、详细剖析,并针对具体罪犯具体情况,多加研究、斟酌的方面。同时,多予以关注和搭建沟通桥梁,将此类犯群的共性和个性相结合,保持信心,耐心引导,想必是民警教育转化这类罪犯的必经之路。